看,這個女人

1789年,以巴黎為首的法國人民因為極度不滿當時作威作福的封建政權而因此展開了一場武裝鬥爭,攻佔了巴士底獄,史稱“法國大革命”。

1775年,在太平洋東岸的北美大陸上,北美十三州發動了針對大英帝國殖民統治的“獨立戰爭”。

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1917年的俄國。

這些革命鬥爭,無一不在宣示著​人類爭取“自由”、“平等”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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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歷史中,各個民族為了追逐這些權利不知發動了多少大大小小的戰爭。當然,也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自由不易。

這讓我想起了一首非常著名的詩歌: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這是出自匈牙利詩人裴多菲的《自由與愛情》,其中的“自由”是指國家存亡。

對於國家來說,自由意義重大,這毋庸置疑。

但對個人來說,自由的意義又有多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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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國作家普羅斯佩·梅里美的中篇小說《卡門》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沒落的貴族青年唐·何塞在上學時因為打網球與人發生鬥毆,在傷人闖禍之後逃離家鄉。在路上,他遇到龍騎兵,隨後被應徵入伍。不久,上級將他調往菸草廠充當警衛。在菸草廠中,他見到了一個長相妖冶的女子卡門。卡門因為一次鬥嘴將其中的一名女工刺傷後,被唐·何塞率領的三人小隊押往監獄。在去往監獄的路上,卡門對唐·何塞實施了引誘,在後者的幫助下成功逃脫了法律的懲罰。唐·何塞隨即被處分……此後,唐·何塞被卡門迷住,並因此犯下各種事端,最後走投無路,成為卡門從事走私貿易和各種非法活動的主要幫手,而卡門也成了他的情婦。但唐·何塞的愛情屢受挑戰,先是卡門救出了她原來的丈夫加西亞,在殺死這個情敵後,卡門又與一個鬥牛士互通款曲,兩人感情宣告破裂。唐·何塞為了挽回情人,要求卡門跟隨自己遠走高飛,但遭到後者的嚴詞拒絕。羞憤交加之下,唐何塞殺死了卡門,並投案自首。

這看似只是一個愛情悲劇,尤其是卡門的形象和她的死亡更助添了這種悲劇色彩。這個詭計多端、心狠手辣的吉卜賽女郎雖然殺人越貨、壞事做盡,最後的死卻並非由於因果報應,而是因為她過於獨立的個性激怒了其情夫,故而被殺,這就不免令人唏噓了。

顯然,作者有意美化卡門身上的這種自由不羈的性格特徵,並與唐·何塞之間形成映照。相比之下,卡門身上既有極端的反社會、野蠻化的傾向,也同時具有極端的獨立意識和自由精神。兩者異常矛盾的出現在同一個女性身上,使卡門具有了不同以往所有小說中女性的別樣魅力。一方面,此女作惡多端,放浪形骸,為了促成各種買賣,可隨時犧牲色相,是典型的文明世界的“異類”;但另一方面,她身上又有超前文明化的意識,即追求個性獨立和自由,堅決反對別人操控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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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是一種絕對的“人權”。不管是卡門以身體換取在社會上的各種便利,還是卡門坑蒙拐騙、殺人越貨,都可看做是作者有意對個人“自由權利”的無限放大。作者顛覆了一切,包括社會上的道德倫理和法律規範,還有那虛偽的本來面目。

相比之下,卡門身上具有的種種性格及行為恰恰都是她本人最真實的體現,不加虛偽的掩飾,似乎有著一種天然的“單純”。她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完全不同於那些從大染缸中出來的“社會人”,矯飾做作,面孔單一。

2

《卡門》發表的年代,是資本階級已取得穩固政權的年代,新的生產關係和價值觀的確立,使得當時社會犬儒主義、拜金主義盛行,道德被捆綁在“萬能金錢”的恥辱柱上。同時,在對名利的追逐中,人們的個性悄然隱去,取而代之的則是一個個看似循規蹈矩、道貌岸然的“公民”形象。

卡門正是對此種社會的反叛。梅里美在《卡門》中將現實社會翻了個底朝天,唐·何塞所象徵的“傳統文明”期間曾拜倒在卡門的石榴裙下,但結局卻以二人的激烈衝突告終,體現了兩種價值觀的截然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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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卡門的死亡也頗具悲壯意味。由於不服唐·何塞對她自由的強力干預,最終死在前者的刀下。

“你的要求我辦不到。我已經不愛你了,可你還在愛我,因此要殺我。我完全可以對你撒個謊,哄哄你,可我不想再費這個事了。我們之間的緣分已經完了啦,你是我的羅姆,有權殺死你的羅姆,但卡門永遠是自由的,生來是加里,死也是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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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人若為了自由,竟能豁出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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