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快一年,如何通过法律途径重新获得财产分配?

深呼吸1667325


一、双方协议离婚后对于既定财产分割协议后悔

离婚后一方对于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后悔,而要求重新分割双方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需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否则可能会面临被法院驳回的情况。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9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已经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存在错误的

在存在法定事由时,对调解书或判决书中的财产部分有异议的,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382条
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三、离婚时没有分割处理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某部分双方均知道但达不成一致分割意见或者因各种原因暂未作分割处理的财产,且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明确指出部分财产暂不做处理,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18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四、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

一方在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的,可以在发现之日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并且可以要求对方不分或者少分。

《婚姻法》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31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律师说


根据描述,题主无法通过法律途径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该协议合法有效,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


2、题主要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在法律上必须证明该协议存在可撤销的情形。所谓可撤销,就是该协议在法律上显失公平,或者存在重大误解,且自订立离婚协议时起未超过一年。如果题主主张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的话,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否则,题主的请求法院不会支持。

3、从题主提供的描述来看,涉案协议并未存在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形。因为,双方对于分配结果都是明知的。男方得到了相应的财产,也给予了题主相应的补偿,尽管补偿可能存在不足的问题,但是,这是基于双方自愿,期间没有胁迫等情形。另外,所谓显失公平并非完全是一个事实判断,更多的是一个价值判断。因此,本案中,可撤销的事实是不存在的。

4、冲动是魔鬼。离婚时可能基于一时冲动,将自己应得的财产都让给了男方,现在又觉得自己亏了,想反悔。这就是冲动的代价。

婚姻有风险,离婚须谨慎。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一、以下几种情况下才能重新要求分割财产:

1、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从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当然这个撤销是由严格条件的,比如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才有可能被撤销。

二、离婚协议内容不完善有瑕疵:

不明白你当时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签署这样的离婚协议书的,协议书上对财产的分割明显对你太不公平了。

两套房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着你也能分走一套啊。

我一再强调过离婚协议的重要性,一旦签了字,无论你觉得怎么不公平,它都是合法有效,极难更改了。

你说为了孩子争孩子得抚养权才签这样的离婚协议,其实根本没必要这样做。争财产并不影响你争孩子,如果为了孩子放弃财产,你有没有考虑过怎么抚养孩子,怎么给孩子良好得生活和教育。

你现在窘迫的生活状况,说不定男方趁机还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呢,孩子真被男方要走了,你说你钱也没有房也没有孩子也没有了,值不值?

当然,为了一个目的而相对的妥协和让步是可以的,但你得从全局考虑,预测到以后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状况,而不是头脑一热,什么都不顾了,结果是你痛苦孩子跟着你也受罪。

三、怎么办?

1、从时效上看,至少截止到我回答时,你已经过时效了,也就是说没有胜诉的机会了,走法律途径是不可能了。

2、17万折价款,你倒是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给付。

由于离婚协议书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旦对方不履行协议书中确定的义务时,你只有再打官司解决,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也是协议离婚的一个弊端,如果是诉讼离婚,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可以了。

3、对于孩子的保险、课外班的花费,这一点估计你们都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清楚,才留下隐患。

离婚协议的书写还是找专业人士,否则,以后都是麻烦事,把自己陷入被动。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只写抚养费,没有单列教育费和医疗费的话,那么法院就会推定已包括了教育费和医疗费。

如果孩子发生较大的教育费的话,那么是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的。法律也规定了,子女有权向对方索要超出原定抚养费合理的费用。

但前提是,合理费用,如果不报辅导班不买保险对孩子的成长会造成特别大的影响,那么这种要求对方承担,法院是支持的,但如果不会对孩子的成长学习造成重大影响,法院一般不支持。

这笔费用只能你自己承担了。

当初你们要是对这部分开支有约定,对方就必须要支付了。

总的来说,还是你们当初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不完善,导致后期出现问题却几乎没有挽救的方法。

离婚非儿戏,协议签仔细。


张丽亚律师


我觉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你们在离婚时,男方答应过给17万,这个他没有给,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兑现,让法院判决他给你这17万和利息。这是离婚协议中明确的,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直接起诉。


第二,就是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因为孩子渐渐大了,花费也就大了,每月1000的生活费根本不够开支。这个时候,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这是客观现实存在的理由,一般法院都会支持的。

如果认为我回答的对,请多多关注我,和我互动,为我点赞,谢谢


游心的小幸福


离婚后如何通过法律途径重新获得财产分配?本人以为,需要有新的证据证明,离婚财产分割时,一方隐匿了夫妻共同财产,致使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纳入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如果是协议离婚,持新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重新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如果是诉讼离婚,持新证据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诉原审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事实重新审理并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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