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身體不舒服,距收費站不到100米的路邊停車後被電子警察拍照,可以申訴嗎?如何申訴?

用戶105112888667


在這種情況下,你只要做到了自己應急停車的各種注意事項與措施,並及時向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通報停車理由與情況,那麼即使被電子警察拍到,交通警察也會根據你的通報與證據,查明事實情況,如果屬實,那麼對你不會作出處罰。

那麼你應急停車時,要做到哪些呢?一是要不影響其它車輛的行駛;二是要立即打開雙挑燈,並在車後約50米處放置警示三角架;三是自己與小孩立即撤往安全地段並向高速交警通報停車原因。

如果你做到了以上說的幾點,高速交警仍然對你作出了處罰,那麼你可向高速公路管理處的法制科提出申訴,如果你孩子是由於生病而造成停車的,那麼也可提供醫院的證明作為申訴的證據。

如果你在應急停車時,沒有采取任何應急措施,也沒有向高速交警通報,那你就是一隻湖塗蟲,罰你沒商量,你還是乖乖地接受處罰吧!


月日土木S


個人認為,你這種情況要看到底孩子是發生什麼情況,怎麼不舒服了。如果但是孩子發生危險的狀況,並能得到有效的證明,我覺得還是可以申訴的。(其實,如果當時孩子真的發生嚴重不舒服的問題,你完全可以在收費站向工作人員反應的)

那麼如果孩子只是有一點不太嚴重的不舒服,而你又提供不出來有效的證據,相信這個申訴很難被認可。因為現在一切都是講證據的,你沒有在證據,警察叔叔如何認定?使用我覺得還是不要費那事兒了。只要孩子安然無恙,花幾個小錢,扣幾分又能如何?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床車旅行依然浪漫


是收費站裡面100米還是收費站外面100米?

收費站裡面不可以,收費站外面遇你這種情況暫停一下,但你要與收費站管理人員或警察申述一下,為以後處理違章的申述做好證據


特殊防衛


可以申訴

但是你的申訴一般不會得到允許

無論怎樣,違章就是違章

違章造成的結果很可能是你個人無法承擔的

你的申訴理由一般都很難站住腳,或者是證據不夠充足

以後應當多多注意,為別人,更多,還是為了自己啊!


精益現場點評TPM


申訴是權利,當然可以了。

但是按照說的情況,申訴成功的概率基本為零。


牛頭向上


申述是可以的,這是公民的權力,不過結果如何,就要看交管部門能不能認同你緊急到100米都不能再走的理由。。


笨笨牛850


申訴是可以,這是你的權力,但申訴不一定能獲得什麼,它只能是個嘴大嘴小的事,看要站到那一方看了。


長春綠園123786626


既然離收費站一百米,為什麼不到收費站請求幫助或報警求助?


東方正義之箭


估計沒多大作用,徒勞無功不外乎罰幾百塊錢,以後注意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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