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公民道德呼喚語言道德

《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是新時代加強公民道德建設的行動指南。《綱要》強調共建共享與新時代相匹配的社會文明,堅持道德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建設成果由人民共享。這體現了共享發展的理念,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

“道德”和“語言”都是一種共建共享的社會現象。語言道德建設是公民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和驅動力,本質上也是全民共建共享的事業。語言道德包括說話的口德和為文的文德。講語言道德既是公民有道德的體現,又能促進公民道德建設。《綱要》提及的文明用語、行為準則、校訓、家庭教育語言、網絡媒體語言、廣告牌語言景觀等都屬於語言道德建設的範疇。語言道德在繼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民族精神、適應現代文明、建設家庭社會道德、立德樹人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綱要》指出,要研製繼承中華優秀傳統、適應現代文明要求的文明用語規範;修訂完善市民公約、鄉規民約、學生守則等行為準則,更好發揮其規範、調節、評價人們言行舉止的作用;要用校訓勵志,營造修德立身的良好氛圍。這都是全社會或特定人群共同遵守的道德規範,也是重要的語言產品,研製和修訂完善這些語言產品,可以提升公民道德境界。承載這些語言產品的宣傳欄、顯示屏、廣告牌等媒介,既能營造明德守禮的文明氛圍,也是重要的語言道德景觀。增強語言道德的文明用語規範,既可引導人們重禮節、講禮貌,也能在對外交流交往中展示文明素養、維護我們的國際形象。《綱要》指出,要弘揚古聖先賢、民族英雄、志士仁人的嘉言懿行,讓中華文化基因更好植根於人們的思想意識和道德觀念;依法依規嚴肅懲戒汙衊詆譭英雄、傷害民族感情的惡劣言行;及時批駁違反社會道德、背離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現象。文以載道、文以傳情、文以植德,堅決抵制社會上和文藝作品中的低俗、庸俗、媚俗現象,清除“三俗”中包含的醜言惡語,可以增強人們的語言道德意識。治理造假欺詐、不講信用的現象,剔除謊言,有助於樹立講誠信的語言道德觀和防治語言腐敗。弘揚中華民族歷史上的嘉言懿行,可以傳承傳播優秀傳統美德和文化。《綱要》指出,家庭美德建設需要父母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父母的語言道德素養直接影響孩子的語言道德水平。科學研究證實,父母對孩子大聲吼叫、嚴厲斥責,甚至使用貶低和侮辱性的詞句,實際上就是一種語言暴力,會對孩子的大腦結構造成永久性的傷害,會在精神心理甚至生理上造成不可逆的損傷。因此,在對孩子的家庭教育中,父母用語言教知識、育品德時,必須提高自身的語言道德水平。孩子耳濡目染父母良好的語言道德,才更有可能成長為有語德、講道德的好公民。

《綱要》強調要抓好網絡空間的道德建設,清理網絡欺詐、造謠、誹謗、謾罵、歧視、色情、低俗和暴力等內容。網絡媒體中的虛假、不健康的語言是網絡媒體語言道德失範的表現,勢必嚴重危害公民道德建設,加強網絡空間的語言道德建設確有必要。語言作為人類思維和文化的載體,體現著個人或社會的道德意識、道德標準與評價取向,具有提高社會公眾文明素養的道德價值,承載著實現社會道德理想的責任。網絡媒體傳遞信息及時、審美示範效應大,已經成為道德社會化的主要陣地,其語言更是道德信息的載體、道德傳播與教化的工具,重視網絡空間的道德建設,對於公民道德建設意義重大。

《綱要》多次提及“誠信”,語言道德的核心就是講誠信,“修辭立其誠”就是語言道德和誠信建設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修辭、誠信和道德水乳交融,修辭對人生、社會和國家發展極為重要。《易傳·文言》的名言“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最早使用“修辭”一詞,古人把修辭置於創造、治理、經營事業的高度,足見其重要性。劉向在《說苑》中不僅贊同子貢的“出言陳辭,身之得失,國之安危”的觀點,更是提出“辭不可不修,說不可不善”的告誡,認為修辭是君子立身處世的關鍵,主宰事情成敗和人身榮辱,是尊君、重身、安國、全性、自通的途徑和方法。修辭既是在修飾文辭,也是在修煉德行,更是在保護和成就自己、他人和社會,修辭能力是一個人最為核心的競爭力,而“立誠”是提升修辭能力的關鍵。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提倡修辭即做人,首要是立誠,特別重視語言修辭與道德修養的關係,認為作為客體的語言與作為主體的人,本質上是一個和諧的整體,修口、修心、修文德具有本質的貫通性。從認識論角度來說,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誠”與“信”是一體兩面的關係,孟子就認為“誠”是“天之道”,“信”(思誠)是“人之道”,天人合一,天道人道互通。從語言道德的角度來說,“誠”指“內誠於心”,是真誠的內在道德品質,就是真實無妄,做實事,反對虛偽;“信”指“外信於人”,是內誠的外化,言論既要真實,反對假話、大話、空話,還要求真理、立真理。可見“誠”與“信”在基本概念上同義等值,都是指人的誠實無欺、言行相符、內外兼修,誠信就成為傳統的倫理行為規範和傳統文化對做人的道德要求。孔子提倡“有德者必有言”,荀子強調“不順禮義,謂之奸言”,都是要求言辭與道德修養相結合。《周易》主張“言有物”,老子提倡“言有宗”,都是要求言辭要有信實的內容。古人講言為心聲,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說出感人、動人的言辭,才能表達“信言、善言”。總之,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呼喚語言道德,“修辭立其誠”就成為一條為人為文的根本性的語言道德原則。

(作者單位:湖北大學文學院,石鋟為該院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教育報》2020年02月27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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