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賭場放高利貸欺壓百姓!潮南一涉黑犯罪團伙12名被告人獲刑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3月6日上午,潮南區人民法院在潮陽區看守所通過非接觸方式,依法對廖緒宏等12名涉黑犯罪被告人宣告一審判決。主犯廖緒宏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傷害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被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得假釋。其餘1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至10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相應罰金。


開賭場放高利貸欺壓百姓!潮南一涉黑犯罪團伙12名被告人獲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從1995年開始,被告人廖緒宏與其胞弟、被告人廖某岑合夥於每年農曆臘月三十至次年正月初四期間,在潮南區司馬浦鎮司下社區大埕開設賭攤聚眾賭博。廖緒宏還從2004年開始要求準備在該處開設賭攤的人員必須得到其同意才能開設,並吸納其他人員在其開設的賭攤參股。從2000年開始,廖緒宏與其妻子、被告人李某華共同在司下社區進行高利放貸,非法牟取暴利。2014年4月17日,廖緒宏與他人合夥成立汕頭市某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其後以該車行為依託,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籠絡、吸納親友或有前科劣跡人員參與,逐步形成了有明確的組織者和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以廖緒宏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軟暴力”等手段,對司下社區及周邊社區多名村民隨意毆打、追討債務,逐步擴大了該犯罪組織的社會影響。自2014年以來,該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先後實施尋釁滋事11宗、開設賭場3宗、非法侵入住宅1宗、故意傷害1宗,還實施其他違法行為5宗,在司下社區及周邊鄉村為非作歹、欺壓百姓、稱霸一方,給司下社區及周邊群眾的安全感造成極大損害,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和生活秩序,應依法予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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