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無數國人無視孫楊曾經給國家帶來得榮譽,對孫楊落井下石?

智慧巛


很類似於當年被大家說慘的劉翔,事實不一定勝於雄辯,但是能有幾個人懂他們的處境,他們本人不比咱們難受麼?都自認為旁觀者清,實則亂評,多年之後又要像現在這樣數著之前的獎牌,說欠一個道歉?不負責任的你們省省心吧


Johnny我就是


這個問題其實不準確,現在人們對孫楊不是“落井下石”,只是“以正視聽”!

這次孫楊仲裁報告出來後,很多其實原來沒有全面瞭解事件全貌的人,紛紛有了新的清醒的認識,從而對孫楊的態度由原來的無條件支持到了相對的客觀冷靜,特別是當《檢察日報》的幾篇文章一出,人們對孫楊事件就有了一種更深刻的理解,對他的批評聲多了起來,但我認為這不是“落井下石”,恰恰是人們認識水平的一種進步!


就如同提問者的話一樣,人們無視孫楊曾經帶給國家的榮譽,這話本身就有問題。孫楊的榮譽被剝奪了嗎?他的獎牌被收回了嗎?獎金收回了嗎?“功過分明”、“是非分明”,這不正是我們一直追求的嗎?怎麼叫無視他帶給國家的榮譽了,難道這些榮譽不是互相成就的嗎,難道還要用所謂的榮譽綁架一切,成為他獲得“特權”或者“豁免權”的護身符嗎?

孫楊包括再多的明星他也是一個人,他沒有什麼特權,榮譽的取得只能說明他的過去,榮譽取得同時獲得的回報也是豐厚,人們對他“輿論反轉”不是因為羨慕嫉妒,同樣為國爭光的姚明、李娜等為什麼沒人口誅筆伐,姚明的也錢比他多,為什麼沒人說什麼。因此不要用什麼“嫉妒恨”之類的來揣測人們的心裡!人們更多的是看到了“無知、無視、無畏”,人們尊重明星,但是不尊重“特權”和“特殊”,如果不是自我膨脹下的“咎由自取”,那麼不就只剩尊重和讚揚了嗎?哪裡還有所謂的“落井下石”一說!


什麼是明星,明星就是被放大的普通人,如果當初孫楊能夠從“據檢”的事件裡有一絲一毫的反悔,能從自身找問題,人們會對他這麼“反感”嗎?看看他自己是如何做的,各種不專業的曝光、亮證據,引導人們的輿論情緒,隨著人們越來越多的更全面更客觀,那種以往被“愛國”情緒左右的人更多的是看待事件的本身,人們厭惡的是“用一個謊言去掩蓋另一個謊言”的行為本身,至於迄今依舊還在死死為孫楊鳴冤抱屈的人就是怕打自己的臉,同樣把自己打上愛國的標籤!據說孫楊最初的律師就希望孫楊能夠在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爭取寬大處理,可惜沒有“如果”,只有“後果”!

孫楊的事件,我想人們不是不能正確看待楊曾經的貢獻,相比於貢獻人們的進步就在於對維持維護“公平正義”,對“真相”的追求超過了明星本身,這是一種進步,以後這種進步會越來越大!這件事也讓人學會和懂得了法律規則對誰都有約束力,看問題不要在被“陰謀論”左右,學會更多的去了解事件的緣由,而不是過早的去站隊,要學會為

真相站隊,為事實站隊!

榮譽就放在哪裡,現在孫楊的榮譽還在,需要他自己捍衛,人們或許對待他有些“言論”過激,但是明星的一切都被放大,笑納人們的過譽,也要勇於承擔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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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壇睿視角


早知今日 何必當初,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人在做天在看,老天不會放過誰,想想當年也是為國爭光的馬家軍,暈!讓國人蒙羞至今……


手機用戶62465867097


榮譽不是免死金牌,居功至偉,目空一切,孤僻自傲,德不配位,有多高就能跌多深!

身為國家榮譽獲得者,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時時刻刻都要對得起“國家”二家,不能沽名凋譽忘乎所以。更不能囂張跋扈為所欲為。


樂在不惑


反興奮劑組織的飛檢明顯存在問題,一個與孫楊有過節的主檢拼湊一個草臺班子就可以,即使在聽證會上制定規則的官員做出可笑的證詞,認為抽血的護士和監督採集尿樣的人不需要資格證,這種表態明顯是不擇手段打壓孫楊。這個代表國際反興奮劑組織良心的官員他的證詞恰恰故意疏忽了這樣一個草臺班子成員之間根本沒有最起碼的監督制度,一切就憑主檢官員的所謂職業素質,而這絕對是制度漏洞,哪怕你來了兩個主檢官組織出一個草臺班子,我也就無話可說,至少你們有了最起碼的相互監督,不會被收買!

說到這裡,聰明的人就應該明白是怎麼回事了。只有愚蠢的人才會跟著起鬨,說什麼你孫楊平時這麼高調純屬活該!

孫楊的辯護團隊應該針對上次作證的那個官員可笑的說辭進行辯護。


三碗過岡


孫楊為國取得的榮譽我們不會忘記,但他犯錯了就應該接受懲罰,功不能抵過。孫楊也要正視自己犯的錯誤,儘快開闢一條符合自己的事業之路。

第一、孫楊獲獎無數

孫楊作為游泳隊隊長,為國贏得無數榮譽,迄今為止保持著男子1500米自由泳世界紀錄、男子400米自由泳奧運會紀錄。曾獲得2012年倫敦奧運會男子400米自由泳、男子1500米自由泳冠軍、2016年裡約奧運會男子200米金牌,是中國游泳歷史上獲得金牌最多的運動員。

第二,功不能抵過,正視錯誤

雖然孫楊取得了很多榮譽,但這次他確實犯下了較大的錯誤。孫楊質疑檢察官的身份和資質沒有任何問題,最不該的就是他沒有讓檢查官帶走血樣。孫楊禁賽八年並不是因為他服用興奮劑,而是他想打破現有的飛檢規則。挑戰規則是孫楊事件的核心,這樣的行為最終也遭到了懲罰。

第三,開闢新的事業之路

雖然孫楊仍有上訴的權利,但想改變裁決結果基本不可能,現在只能接受事實。金無足赤人無完人,誰都會犯錯誤,我們不會因為孫楊這次犯錯就抹滅孫楊之前取得的成績,會一如既往支持他。孫楊還很年輕,他應開闢一條新的事業,繼續從事游泳相關事業,還是轉戰娛樂圈,這是孫楊應該想的問題。

總結

綜上所述,孫楊取得的成績我們不會忘記,也不會因為他這次犯錯就不再支持他,希望他找到一條符合自己的發展道路,繼續追逐他的夢!


籃外人


當初劉翔不也為國爭光過?後面不一樣那麼多人落井下石?其實也不是所有人都這樣,只不過都怕被打臉而選擇沉默,而不沉默的基本是跟風的。說實話,一個游泳領域再牛逼的人對他們來說能意味著什麼?我們大部分人對游泳的概念還是天氣熱去涼快的階段,那我們能對涼快有什麼榮譽感?水上游得再快能有地上跑得快?地上跑得再快能有汽車快?汽車跑得再快能有鍵盤俠的手指快?鍵盤俠是什麼人你又不是不知道,期待他們為國爭光?我甚至都不敢期待他們積點口德[黑線]


一隻OG


大多數評論都有沒有抓住要害,不是為國爭光的問題,不是年少輕狂的問題,而是這件事直接讓人懷疑他以前所有榮譽的真偽問題,你們可以說網友的劣根性,而我看到的確是運動員和其家人在巨大利益面前的貪得無厭,幸災樂禍和使用違禁藥物根本不是一個層次上的惡,但也僅僅都是人性而已


依賴克斯


孫楊無論怎樣是在為國家榮譽而戰,我們不能忘了那些讓國人激動振奮的時刻,孫楊無論怎樣都是我中華為之驕傲的人,我們在這個時候應站在孫楊這邊不要讓那些老外看我們在窩裡鬥,就是把孫楊搞臭了對我中華有什麼好處???美國人跑接力掉棒就可以重跑,他們運動員想怎樣就怎樣你們就是噴美國人人家悠你們嗎??所以我們要挺孫楊讓五星紅旗高高飄揚在國際賽場上氣死那些仇視我中華之人們!!!


白雲藍天2020


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孫楊服用興奮劑,孫楊被禁賽8年,最根本的原因是因為他暴力抗檢。

在孫楊被禁賽之後,很多人對他的態度來了個180度的轉彎,紛紛從之前支持變成了對立,從粉絲變成了罵街者,我覺得廣大網友的態度轉變得太快了,在事實的真相沒有出來之前,很多網友就撲風捉影做一個牆頭草,我覺得這不應該是一個成熟的人應有的態度。

很多人可能覺得孫楊暴力抗檢是不可容忍的,因為不管你是多大的明星,不管你身價是多少,都必須遵守規則,而現在雖然暴力抗檢就違反了反興奮劑的一些規則,所以才遭到了廣大網友的反撲。

甚至有很多網友認為孫楊的心機太重,因為他把血檢樣本打破之後,這對於他來說是有利的,這也是讓廣大網友最反感的一個地方,因為不論從任何角度來說孫楊把血檢樣本打破都是不可原諒的。

目前網上很多網友的共同觀點是,如果孫楊沒有服用興奮劑,為什麼他要把血檢樣本砸掉,這不是做賊心虛嗎?很多網友認為,如果他沒有服用興奮劑他根本沒有必要把血檢樣本砸掉,現在孫楊把血檢樣本砸掉,對他來說是最好的結果,畢竟如果被檢測為服用興奮劑了,他不僅會被禁賽,而且過往所有的成績和金牌都會被取消掉,名譽也會被掃地。

現在孫楊把血檢樣本砸掉之後,樣本已經失效,任何人也查不到他曾經服用過興奮劑,即便他的另一個血檢樣本還在,但之前孫楊卻一直沒有拿出來作為證據,結果被禁賽之後才在網上把兩個樣本曬出來,所以很多人懷疑孫楊是在故意拖延時間,一旦時間過了,興奮劑有效期自然就過去了,這樣他就可以躲過一劫,即便被禁賽了,但是他過往的金牌仍然存在,這對他來說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

但是從孫楊積極應對訴訟這個事情上來看,我認為雖然本身是沒有服用興奮劑的,因為從一開始孫楊都表現出非常有信心,這說明他自己有沒有服用興奮劑,自己是非常清楚的,所以我相信孫楊應該是沒有服用興奮劑的,他暴力抗檢完全是出於維護一個運動員自身的利益,只是方法用的不當而已。

很多人都說孫楊暴力抗檢違反了相關的規則,這會給其他運動員起到很壞的示範作用,如果孫楊能夠獲得原諒了,那麼以後是否會有更多的運動員效仿孫楊,即便服用興奮劑了,就可以通過暴力抗檢的方式毀掉證據,然後就可以保留自己過往的成績和名聲呢?

也正因為這個舉措,所以很多人認為孫楊違反規則是不可原諒的。但是我們換另一個角度思考一下,如果站在運動員的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大家是否會得到不一樣的答案呢?

我們都知道,當時去給孫楊做血檢跟尿檢的三個人當中,只有一個人有資質,而且沒有正式的文件,另外兩個人完全就是臨時拼湊的,其中還有一個是農民工,孫楊讓他們出示相關的證件,他們卻提供不出,他們仍然堅持要把血樣帶走,不能讓孫楊自己留下,所以孫楊為了防止他們把血樣帶走,直接當場指使保安把其中的一個樣本給砸掉了,最後這三個檢測人員才沒有能帶走樣本。

大家都說孫楊不守規則,這三個檢測人員在沒有資質沒有官方文件的情況下,就去採取孫楊的血液,他們是否遵守規則了呢?這些人不守規則在先,然後卻要讓孫楊無條件的去遵守一些規則,這是否太不公平了?

假如孫楊當時沒有把這個血檢樣本砸掉,而是讓那三個沒有資質的人員把這個樣本帶走,萬一他們從中作為一個什麼手腳,把本來很正常的血液換成了有興奮劑的,那對於孫楊來說是否會造成更大的傷害?

很多人說孫楊暴力抗檢會給其他運動員起到一個很壞的示範作用,但這三個給孫楊採取血樣的人員沒有資質就隨便給運動員採取血液樣本,這是否也起到了很壞的示範作用?

試想一下,如果這次孫楊不能上訴成功,他就是一個案例,那麼以後會不會有一些不懷好心的人,在沒有任何資質的情況下,冒充反興奮組織的人員去採取運動員的血樣,然後就拿去做一些違法違規的事情呢?畢竟有孫楊這個案例在先,去給運動員採取血樣的門檻太低了,不管你有沒有資質都可以去採血樣,而且運動員還不能抗拒,不然你就面臨跟孫楊一樣的下場,這樣運動員就處於非常被動的局面,這想想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情。

就好比我一個人待在家裡面好好的,突然有一天有三個人到我家來說他們是警察,說我犯了罪要把我帶走,我讓他們出示警方的相關證件或者逮捕證之類的,但是他們卻拿不出來,最後還是強制把我拉走了,這想想是一件多麼恐怖的事情。

所以我覺得規則應該是針對雙方的,而不是某一方的,雖然現在孫楊暴力抗檢違反了反興奮劑組織的一些規則,但是反興奮劑組織的一些工作人員違反規則在先,卻要讓運動員無條件的去服從,這種做法是不是有失公允呢?

所以事實的真相是什麼?也許我們永遠不知道答案,因為這裡面可能不僅僅是孫楊暴力抗檢簡直這麼簡單,更有可能牽扯著一些看不見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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