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公安致广大外来人员、出租房主、用工单位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广大外来人员、出租房主、各大企业用工单位: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外来人员、出租房主、各用工单位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凡在我辖区居住、务工的外来人员应在到达居住地当日向村委会、社区报告,如实申报登记个人信息,并主动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自觉报告承租人信息。房屋出租人应将承租人信息报告属地公安派出所备案登记,第一时间报告来自重点疫区的承租人信息,并协助了解承租人近期旅行史。公安机关将第一时间为主动备案登记的房屋出租人核查承租人背景情况,确保放心租房。

三、按时申报从业人员信息。各用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如实登记招用的流动人口信息,并在招录当日或复工当日报告属地公安派出所,配合落实重点疫区返晋人员居家隔离留观等措施,做好体温监测,情况异常的第一时间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并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公安机关将为主动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的用工单位提供居住证上门办理和招用人员背景审查服务,确保放心用人。

四、提倡流动人口网上申报。建议微信关注“山西公安”公众号,进入“民生警务”,注册“一网通办”平台,选择“户口类业务”中“流动人口服务”项,通过“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租赁房屋登记”、“居住证登记”等业务功能进行登记,避免人员接触。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望广大外来人员、出租房主、用工企业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工作,严格依法租赁、用工。让我们携起手来,勠力同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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