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少離婚後的單身男女,再組家庭時,只搭幫過日子,同居卻不起結婚證?合法嗎?


當兩個受傷、疲憊的心相遇時,總是小心翼翼、猶豫徬徨、顧慮重重。

再婚的家庭裡,總是面臨著孩子是否一碗水端平、各自以前的財產如何共同使用等煩惱和糾葛。與其這樣,倒不如先共同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磨合感情和性格,當習慣了這樣自由、散慢的生活後,也就懶得辦理結婚證了。時間長了,覺得不合適,也可以笑著揮手再見,全身而退。

搭夥過日子,同居不領結婚證,好處還是不少的。每天的相處,如同客情一樣,輕鬆又清新。各自的錢財,自己自由的支配,不會存在有偏有向的問題,也就沒有了隔膜和糾紛,不會傷及初新的感情。

搭夥過日子,能有效的避免出了狼窩、又入虎穴的悲傷。人一輩子誰也不願折騰,誰也經不起幾次折騰。

關於合法不合法,只要不觸犯法律,你情我願,別人又能說什麼呢只是有些不太符合世俗的眼光罷了。活著就是為了開心、為了快樂、為了自由自在。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選擇,有了陪伴的日子,臉上總會綻放幸福的笑容。





孫記明


看到這個問題,我就氣憤,母親在我很小的時候父親走了,她就給我找一個後爸,後爸在我母親的房子住著。他的房子卻給了他的姐姐,甚至我的後奶奶也在我母親家裡送走的,三十年過去了,後爸得了癌症,我和母親跑前跑後伺候著,後爸去世,又過四年,母親得了肺癌,還是我又要上班,又要伺候母親。等要把我媽的房子賣的時候,才發現,房子還有我後爸三個孩子的,在法律程序上他們也有繼承權,他們三個孩子自己父親沒有端過一杯水。卻要和我搶家產,不客氣拿走我的房錢,這就是二婚,害怕啊,誰還敢在領證,現實很殘忍。


豔平150599028


第二個問題。從法律層面來說,未領證同居從本質上來說是違法的。一紙婚書 即是權利,也是義務。舉個例子,你要貸款,領了證必須雙方簽字,雙方還貸款,未領證,誰貸款誰簽字誰還款即可。再比如,夫妻互負的扶養義務,一方患病一方未盡義務,沒有證,你對女朋友沒有扶養義務,有證,你就能構成遺棄罪。再如繼承權,沒有結婚證你都無法繼承。說到這兒 ,大家可能說沒有結婚證但已經有了事實婚姻跟結了婚一樣,以前的話事實婚姻是存在的,但是94年後同居的人不再有事實婚姻這一說。從社會人的角度來看,這種婚姻其實是被大家認可了的,親戚朋友同事同學左右鄰居大家都知道你們是夫妻,你們也的卻是以夫妻的名義同居且共同生活的,但是法律不認呀。所以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大家還是領個證比較保險,也才九塊九,不貴(開個玩笑)。本人非專業法律人士,答的不好請各位老師多多指正🙏🙏🙏


半卷詩書慰紅塵


同居比結婚有更多的合理性。同居男女經濟上各自獨立,適當饋贈;生活上相互幫助,分工合作;生理上互相滿足,共同幸福!

我見到一對同居五年的年輕男女,問他們為什麼還不領結婚證時,他們對我的訊問感到很驚訝!他們說等到打算生孩子時,再領結婚證也不遲。


流浪地球第七部


我們也是二婚,疫情過了馬上準備領證。不是為了繼承遺產,(各自婚前的房子都留給各自的孩子,無論誰先走,我們都彼此相信對方能善待自己的孩子),而是餘生有個合法的人陪伴。我們一起旅行,一起鍛鍊,一起嬉鬧,一起柴米油鹽做家務。如果各自的孩子有什麼,兩人商量如何解決自(我們有過想再生一個的想法,後來因為拍了胸片,吃了過敏藥,沒敢留)證是一種承諾,而不是法律武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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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本來就是各取所需,也就是,搭夥過日子。

二,再婚依然也是搭夥,沒有改變。

三,不領證,沒有責任,各自財產仍歸各自,不會產生財產糾紛,也不會有繼承。

四,不合法,也不違法。

五,合法是指有法律義務滿足對方需求,不合法是指不符合這一法律規定。

六,不違法是指法律沒有禁止。


黑狗5821


面對這個話題,心情很沉重。

離婚後的單身男女搭夥過日子卻不領結婚證,我想這都是因人而異的吧。有一種人因為第一次結婚領了證,但那一紙婚書並沒有保全他(她)的婚姻,所以對結婚證看的比較淡,認為兩個人好好過日子就夠了, 有沒有結婚證都一樣。沒有結婚證能過下去,以感情為基礎才能走的更遠。

但我想更多的人都是會選擇領結婚證的,因為那是對法律對自己婚姻的認可,也是對婚姻中各自權益的保障。


小鹿逛新城


感覺不領結婚證,是對上一段婚姻的恐懼。害怕再次遇人不淑。其實,先不領證在一起磨合幾年再領證也無妨。在一起久了,相互之間感情會更濃。也能讓雙方看到眼前人能否和你走完下半生。


遊住生活


畢竟都知道婚姻是怎麼回事了。再次在一起起證就要慎重了。不起證的好吃在於:來去自由,換人方便!人要過的灑脫一點。


彌撒1836


若只為搭幫過日子,不牽設其他任何事務,那個證沒有任何作用。因為不是婚姻,一般都是好合好散,糾紛都不會有,不存在合法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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