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疫情防控期間食品質量安全,近期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完成了涉及糧食加工品、豆製品等 7 大類食品 271 批次樣品食品安全抽檢。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不合格樣品有
- 哈爾濱地利生鮮農產品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哈藥路店銷售的冰鮮海鱸魚、志華店銷售的綠豆芽以及哈爾濱市松北區果婆婆生鮮超市銷售的豆芽。
不合格項目為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哈爾濱地利生鮮農產品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哈藥路店銷售的冰鮮海鱸魚 ( 購進日期 2019-8-25 ) ,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類廣譜抗生素,它被規定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長期食用呋喃唑酮代謝物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會有一定影響。
哈爾濱地利生鮮農產品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志華店銷售的綠豆芽 ( 購進日期 2019-11-18 ) ,4- 氯苯氧乙酸鈉 ( 以 4- 氯苯氧乙酸計 )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哈爾濱市松北區果婆婆生鮮超市銷售的豆芽 ( 購進日期 2019-11-19 ) ,同樣為 4- 氯苯氧乙酸鈉 ( 以 4- 氯苯氧乙酸計 )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 氯苯氧乙酸鈉俗稱防落素,是農業生產中常用的植物生長抑制劑。它被劃定為低毒農藥登記管理並限定了使用範圍,不可在豆芽生產中使用。豆芽中檢出 4- 氯苯氧乙酸鈉的原因,可能是生產者在生產過程中為了抑制豆芽生根,而違規使用。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轄區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採取下架、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及時將採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不合格食品,請撥打當地 12315 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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