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訴被告人還錢,法院說聯繫不到被告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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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不到被告,直接送達不了的話,法院會公告送達,公告兩個月後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結束之後就可以正常開庭,被告不來就缺席判決。判決還需要再公告送達一次。

因此,只是時間需要久一點。


徐曉婷律師


你好,法院受理案件後,會以多種方式將訴訟文書及通知等送達被告。主要有直接送達,郵寄送達,委託送達,留置送達,公告送達等等。

1、直接送達,又稱交付送達,是指人民法院派專人將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直接送達是送達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凡是能夠直接送達的,就應當直接送達,以防止拖延訴訟,保證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

2、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併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

3、委託送達,是指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依法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委託送達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郵寄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並用掛號信寄給受送達人的方式。實踐表明,法院採用郵寄送達通常是受送達人住地離法院路途較遠,直接送達有困難時所採用的一種送達方式。

5、轉交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訴訟文書送交受送達人所在單位代收,然後轉交給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轉交送達有三種情況:

1)受送人是軍人,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

2)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和勞動改造單位轉交;

3)受送達人正在被勞動教養的,通過其勞動教養單位轉交。代為轉交的機關、單位收到訴訟文書後,必須立即交受送達人簽收,並以其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時間為送達日期。

6、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採用公告送達必須是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時才能使用。公告送達產生的法律效力與其他送達方式送達效力是相同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史本奎律師


首先指出命題存在一點錯誤,在民事案件中,被訴主體稱為“被告”而不是“被告人”,只有刑事案件中,被提起公訴的主體才稱為“被告人”。

其次,我說一下對該問題的意見。

法院說聯繫不到被告,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原告提供的被告身份信息及被告住址信息準備無誤,法院只是無法直接送達或留置送達,那完全可以通過公告送達方式向被告送達法律文書(包括應訴通知、開庭傳票、判決書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

如果原告提供的被告身份信息或及住址信息不準確,法院可通知原告補正,補正不能,改回起訴,或直接駁回起訴。


紅色律師


起訴要有明確的被告,而且是可以聯繫到的,你提供的聯繫方式就聯繫不到,法院也找不到,那就是沒有適格的被告,而民事不同於刑事有缺席判決的情況,法院會駁回起訴。等你有了被告人的消息了再去起訴吧。 如果被告人明明就在,法院卻說聯繫不到,那可以去上一級法院申訴。


娛愚樂


法院是國家機構,他能用資源比較豐富查找被告一定比原告方便,原告也理應多方位查找,共同解決問題,但是法院不能推脫義務。


塞外風沙1


法院會將傳票公告送達,對方不到可缺席審判,判決書生效後申請法院執行。


上海呂律師


有明確的被告,不代表是有聯繫方式的被告,更不代表是可以聯繫上的被告。

聯繫不上,可公告送達。


愛苗蛋蛋


可以公告形式送達相關訴訟文書和開庭時間,自公告之日起滿60日視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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