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牟定县城区道路实施严管严控及全面实施违停记分制度的公告


关于在牟定县城区道路实施严管严控及全面实施违停记分制度的公告

关于在牟定县城区道路实施严管严控及全面实施违停记分制度的公告


为全面改善牟定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优化城区道路通行秩序,经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研究,决定对牟定县城内所有道路实行严管严控,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开展走、行、停行为规范,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中园东路为牟定县城严管街、示范路。

二、禁止人为占用停车泊位,所有机动车必须在停车泊位内停放,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一律处以记3分,罚款150元的行政处罚。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未按规定驶离的一律实行拖移处理,在拖移车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行人、非机动车应严格按照交通指示灯和标志、标线行走,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护栏。

四、禁止所有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应礼让斑马线,自觉遵守交通法则、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不抢道、不抢行,不逆向行驶,不随意变道,不乱鸣笛。

五、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照执行本《公告》规定,凡有违反本《公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不服从交警指挥或妨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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