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心無條件偏向母親時,婚姻就受到了傷害

丈夫的心無條件偏向母親時,婚姻就受到了傷害

01

男人結婚後,心如果仍向著母親,生活的重心也放在母親的身上,那無疑會給婚姻蒙上一層陰霾。當他無法正確把握與母親的距離時,他的行為就會傷害到妻子。

有些男人就是天生的孝子,無論母親的說法正確與否,對他們來說如同聖旨,哪怕有悖他們的意願,也必須執行。

如果妻子和母親意見不合,他不分對錯,就把矛頭指向妻子,這種做法會讓妻子受到委屈受到傷害,不僅影響了夫妻感情,還會因你不正確的處事方法,加深婆媳矛盾。

如果男人不能把自己的小家放在首位,而冷落忽略了妻子的感受與需求,那麼這段婚姻必定是不會幸福的。

丈夫的心無條件偏向母親時,婚姻就受到了傷害

02

網友娟娟直到33歲才結婚。也許是年齡太大了,父母太著急,在她相親時見過了有志之後,就一直逼著她結婚。

他們說,有志工作穩定,相貌也不錯,會是個好老公。再說結婚不就是兩個人搭夥過日子嗎,跟誰過不一樣?

娟娟其實對有志沒多大感覺,但迫於父母的壓力,她只好答應了。

有志的老母親今年70多歲了,精明幹練。由於年輕時就失去了丈夫,她對有志的感情超乎了一般的母子。

在婚前,娟娟是不瞭解他們這種情況。要是知道,她絕對不會跟有志結婚。婆婆對有志的佔有慾很強,常常到他們房間裡待到很晚。

娟娟在有志面前表示抗議,有志說:“媽媽一個人太孤單了,跟兒子、兒媳聊聊天,也是很正常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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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跟婆婆同住的日子沒有持續多久,娟娟就得以解脫了。他們的房子要拆遷,在新房子分下來之前,必須先租房過渡。

有志的意思是要跟他媽媽住一起的,可是娟娟堅決反對。在她的一再堅持下,有志妥協了,答應在同一個小區給媽媽租一套小一點的房子,離得近,大家也好有個照應。

這件事成了婆媳矛盾的導火索,娟娟能感覺到婆婆看自己時的眼神,總是帶著刺。

不久後,有志被公司派到外地常駐,負責分公司的運營。她們去送有志,娟娟一句離別的話還沒來得及說,婆婆就抱住有志聲淚俱下,那場面就如生離死別一般。

說是外地,其實也就兩個多小時的路程,有志不能天天回家罷了,週末想回家還是挺方便的。

因為剛到分公司,有志對業務不太熟悉,就經常加班加點,整整兩個月沒有回家。而在有志走後不久,娟娟就發現自己懷孕了,嚴重的早孕反應折磨著她。她需要有人照顧,於是就回了孃家。

在娟娟懷孕的前三個月,有志就來看了她一回,待了不到半小時就走了。她不敢有怨言,畢竟他也是為了工作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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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週日,娟娟才想起來第二天要做產檢,而醫生交代過,要讓她帶上身份證。她只好回出租屋一趟,去取身份證。

不料她剛走進小區大門,就看到有志和婆婆有說有笑地迎面走來。可有志明明說過這個週末是不回家的。娟娟一下子就明白了,有志是在欺騙自己。他不但回家了,而且還陪了婆婆。

娟娟很生氣,當場就發了火:“我是你老婆啊,我肚子裡還懷著你的孩子,你回家了,你都不來看我一眼?”

有志的剛想解釋,婆婆就率先開了口:“懷個孕有啥了不起的?作為兒子,他看望媽媽不是更應該的嗎?

女人懷孕了,本來情緒就很容易波動,被婆婆這麼一刺激,當場就淚奔了。有志趕忙說:“我媽說的沒錯,我和你不是來日方長嗎,多的是時間。你別哭啊,動了胎氣就不好了。”

其實娟娟更在意的是有志的態度,沒想到他竟然說婆婆的話沒錯,這更是傷了她的心。她憤恨地瞪了他們一眼,抹了一把眼淚,離開了。有志想追,卻被媽媽拉住了。

雖然事後有志百般解釋,她都無動於衷。本來就對他沒什麼感情,這下她對他更沒好感了。

後來有幾次,娟娟在他的錢包裡看見了動車票,發現他到達本市的時間都是上午,而他來看望自己的時間卻是傍晚。不用問都知道,有志肯定是先到他媽媽那去了,娟娟的心裡邊又多了些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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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時,有志不在身邊,婆婆也沒到醫院裡去,都是娟娟的爸爸和媽媽在忙活。媽媽打電話給婆婆,她卻說自己腿腳不方便,沒法到醫院去,也沒法照顧娟娟坐月子。如此一來,娟娟對她的恨又多了一分。

孩子出生10多天的時候,有志終於忙完了手上的工作,趕了回來。但是到達娟娟孃家的時間,仍舊傍晚時分。

這次娟娟實在忍不了了,直接問他:“

在你心裡,我和孩子兩個人的分量都比不上你媽,對吧?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到家的時間。我以前不點破,是希望你自己能給我一個解釋。可按目前這情況來說,是我太天真了。哪個做父親的會像你這樣,不是第一時間來看寶寶,而是跑回家去看媽媽?

有志的臉上滿是被識破後尷尬表情,他解釋說:“媽媽獨自一個人把我養這麼大不容易。我不能娶了老婆就冷落了她,不能寒了她的心。我不能做個沒良心的人,希望你能理解我。

娟娟怒吼道:“不能冷落她,冷落我就可以是吧?不能寒了她的心,能寒我的心,是吧?既然你媽那麼重要,乾脆你跟她過一輩子好了!

娟娟的媽媽聽到爭吵聲趕緊跑進房間,把有志拽了出來,讓他先離開:“娟娟在坐月子,不能動氣,等她情緒穩定了,你再過來。放心吧,我會做她的思想工作。”

有志走後,媽媽勸娟娟說:“孩子都生了,就別跟他鬧了。只要他每月能按時給生活費,這一輩子就這麼著吧。”

可是娟娟心裡卻不這麼想。在沒有存在感的婚姻裡蹉跎歲月,還不如早點離婚,最起碼自己單身一人過得更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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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有志的做法實在不妥,他沒有弄明白婚姻的意義。在婚姻中,最重要的是夫妻兩個人的感情,妻子才是那個陪伴他走完一生的伴侶,而不是媽媽。

在他概念裡,做夫妻的日子還很長,而陪媽媽的時間卻逐漸流逝,所以陪媽媽更重要。可他為什麼不想想,他不好好經營婚姻,不對妻子好,做妻子的又憑什麼要理解他,憑什麼陪他走到老呢?

只有做到將自己在婚姻裡的位置擺正,不過分偏袒母親,與母親保持恰當的距離,做到孝順卻不愚孝,對妻子寵愛卻不寵溺,才能使婚姻長久地、幸福地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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