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審中一方多次採用歸屬地理由逃避可以嗎?

知足常樂124087216


你所說的應該是案件管轄法院問題。在民事訴訟中,被告對於案件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答辯期以內書面提出。受案法院經審查,認為管轄權異議成立的,則將案件裁定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認為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異議。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訴。

但是,如果當事人濫用管轄權異議這項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關於妨礙民事訴訟處理措施的規定予以罰款甚至拘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