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向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不仅可以增加资金周转,同时还可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增加固定资产的购建、促进技术改造等。然而,贷款作为一种需要偿还利息的借款方式,从中产生的利息甚是庞大。因此,国家政府为扶持企业发展,对企业某些项目的贷款实行利息补贴,继而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贷款贴息的资助项目。
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资助金额:最高500万元
贷款额占比:贴息的贷款金额≤项目固定资产投资70%
指定银行:在深圳市设立的银行总行或分支机构,且核计利息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贴息年限:不超过3年
贴息支持方式:企业获得项目贷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之后,凭获得贷款和支付利息的有关资料向市经贸信息委申请;审核通过后相应贷款贴息一次性拨付企业。
项目要求:实施期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贷款利息补贴】
资助金额:最高200万元
贴息比例:最高50%(最高按贷款利息总额的50%给予补贴,每次贴息总额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总额的50%)
贴息期限:每次贴息期间不超过12个月
优先支持:获得国家、省品牌商标称号的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使用市外贸发展专项资金贷款的企业及纳税贡献较大的重点民营优质企业。
【“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
贷款额度:单个企业科技孵化贷贷款金额为100万元至500万元,科技成长贷贷款金额为500万元至1000万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贷款次数:同一家企业一年累计获得贷款不超过2次
企业要求:申请成长贷的企业需是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或是拥有双软企业认证证书的企业。
收入要求:孵化贷——上年度销售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不含)以下;成长贷——上年度销售收入在 3000 万元(含)以上、15000 万元(不含)以下。
贷款用途:用于企业研发投入、设备购置、市场开拓、房租支出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
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
【企业贷款担保手续费补贴】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补贴比例:50%(补贴金额为担保手续费的50%;担保手续费率不超过2%的,按实际费率计算,超过2%的,按2%计算;)
补贴要求:通过信用担保方式取得贷款且已支付担保手续费。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贷款利息补贴】
补贴范围:
(1)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过程中产生的中介费用(包含评估费、担保费等)。
(2)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所产生的利息。
补贴比例:
(1)中介费补贴:对企业在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过程中实际产生的中介费用(包括评估费、担保费等),给予50%的补贴。
(2)贷款利息补贴:给予不超过企业贷款金额3%的补贴。
资助金额:最高20万元 (中介费和贷款利息两项补贴总额)
申报要求:企业应在还清贷款本金和利息3年内提出申请。
优先支持:通过宝安区“金融超市”一体化融资平台实现融资业务的企业。
【企业贷款利息补贴】
资助金额:最高50万元
贴息比例:50%
补贴范围:企业因银行贷款、发债融资或融资租赁产生的银行利息
资助对象:规模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成长企业
贴息要求:企业贷款、发债或设备租赁,应在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或完成发债)后才能申请补贴。
优先支持:通过宝安区“金融超市”一体化融资平台实现融资业务的,给予优先补贴,对于我区认定的龙头培育企业、五类百强企业,给予资金重点倾斜。
南山区科技创新分项资金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年/企业
资助对象:获得科技金融支持,并按期还本付息的中小科技企业
贴息比例:利息补贴不超过贷款金额的5%,且不超过企业的实际利息支出总额;中介费用补贴不超过实际支出的50%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资助对象:在南山区注册经营一年以上的小微型企业
资助金额:按其贷款额最高5%/年的比例给予扶持(实际年贷款利率低于5%的,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罗湖区科技创新项目
资助金额:最高500万元
贴息比例:最高70%
资助对象:对纳入罗湖区战略性新兴企业在研发过程中产生贷款的利息给予补贴。
福田区产业专项资金
【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贴息支持】
1.资助金额:最高10万元
贴息比例:50%
资助对象:对从事深圳市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除外)、五大未来产业或金融科技产业的中小微企业。
贷款要求:已获得银行一年期贷款并于本年度还清贷款本息
2.资助金额:最高20万元
贴息比例:50%
资助对象:对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中小微企业
贷款要求:已获得银行一年期贷款并于本年度还清贷款本息
龙岗区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专项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贴息比例:最高3% (扶持额不超过贷款总额的3%)
贷款要求:贷款额不低于200万元
企业要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区统计局数据库中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收入要求: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高于4亿元
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贴息贴保总额)
补贴比例:50%(对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按企业向金融机构支付的上年1月1日至本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1年或1年以内利息总额的50%给予补贴;对企业向担保机构支付的上年1月1日至本年12月31日之 间发生的1年或1年以内已获贷款的担保费用总额的50%给予补贴。)
扶持年限:连续支持3年
企业要求: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企业
注:具体以实时政策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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