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年工龄被单位待岗,这是否要按被辞职算?对劳动者会有什么赔偿?

A下班了1


对于被待岗,而且具有38年工龄的老员工来说是一件很上火的事情。

但是待岗不能说是被辞退,因为,毕竟没有和你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合法的。

我分析主要原因是因为上了年纪,对单位没有多少价值了,但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单位还是处于人情,不会辞退,并且在没有到退休年龄而主动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一部分费用的,大多企业是不愿意多余支付这部分费用的,按照单位的意思就是想辞退员工,但又不能主动辞退,一般是通过待岗、降职、降薪、转岗等方式,让员工自己提出辞职,这样单位就不会支付多余的费用了。

以上是我对38年工龄被单位待岗,是否可以按照被辞退算的看法,喜欢的小伙伴们点个赞,加下关注,谢谢!!!


小迷糊混职场


这是目前很多企业,他别是国有企业处理年龄偏大员工的方式,由于只是待岗而不是辞退,所以没有必要去申请赔偿。

“待岗”的意思,就是岗位内待业,但是劳动关系还在单位,“五险一金”单位必须缴纳,待岗工资也会照发,只是缺少在岗职工的绩效工资或是部分奖金。

待岗的形式有这么几种:

第一,合法待岗。就是经过和公司工会协商一致,并经职工大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备案,让员工在岗位内休息,每月发给基本工资,一旦单位形势好转,随时可以通知上岗。

第二,放假模式。放假模式,其实也是待岗的一种。由员工回家休息,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放假工资,然后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总之,不论哪种模式,员工都是离岗不离职,所有的劳动关系在公司,由公司缴纳五险一金和支付基本工资或是最低工资,所以这个并没有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是没有必要申请劳动仲裁或是要求赔偿的。


帮兄爱唱歌


首先,被待岗和多少年工龄没有关系。

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待岗的明确规定,一般都是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被待岗的合理性,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的合规性。一是制度实施前有没有履行民主程序,指的就是有没有经过员工大会或职代会表决通过。二是并有效告知,通过培训、会议或公开张贴等各种有效途径把制度对员工宣贯,让员工知晓。

2.制度的合法性。企业规章制度不能与劳动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相抵触,如有抵触,相关条款视为无效条款。

3.员工违反制度的证据,这是要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并且员工行为或表现确实违反相关条款。

只有符合以上三条,用人单位给员工待岗处理才能合规。

题主说的经济赔偿是在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员工造成权益损害的前提下能主张。

待岗期间,用人单位仍在给劳动者发放一定工资,劳动关系属于存续期间,所以和辞职没有关系。

题主可对照自己的情况,如果属实,就服从用人单位决定。如果用人单位有上述问题,可采取相应的仲裁、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悟轩


待岗发工资不算辞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