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集品”傳銷女骨幹在廣東栽了!發展7萬餘人被起訴

1月9日,鷹鑑從廣東省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瞭解到,該院近日對東莞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的一起“雲集品”特大傳銷案提起公訴。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縣女子郭某參加“雲集品”傳銷組織,發展下線會員7萬餘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雲集品”傳銷女骨幹在廣東栽了!發展7萬餘人被起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4年7月10日,深圳前海雲集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經核准成立,該公司在互聯網上搭建“雲集品”官網和APP,以推銷、購買商品為名,要求以購買商品的方式獲得會員的資格,借“跨境電子商務”、“一帶一路”、“發展共享經濟”、“共聯、共創、共享”之名,通過網站、微信群、雲博客、體驗館、央視等官方媒體積極宣傳雲集品的獲利模式,大肆進行虛假宣傳,以高額回報(返利、分紅)為誘餌,蠱惑、引誘國內外公眾、供貨商加入並積極發展下線,實際上利用傳銷制度誘導加盟者通過“拉人頭”牟利。

為激勵會員,雲集品公司將會員從高到低劃分全球市場銷售副總裁、市場總監、高級市場主管、市場主管、資深店主、普通店鋪等級別。以晉升從而獲得更多返利、分紅,制定了“個人店鋪銷售提成獎”、“分享銷售提成獎”、“新用戶產品銷售專項獎”等12種獎項。


2016年5月,被告人郭某經他人推薦在深圳雲集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旗下的“雲集品”平臺註冊成為會員。郭某成為該平臺會員後,宣傳“雲集品”獲利模式,在廈門市某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通過發展會員的方式發展鄧某、嚴某、殷某、金某等人為下線會員。


經鑑定,郭某在整體會員層級關係中處於第6層,下線層數有28層,下線會員數有70313人,直推會員數有90人。


2019年3月18日,深圳警方對以消費返利為噱頭的“雲集品”特大網絡傳銷犯罪團伙開展收網行動,抓獲潘越健等多名主要嫌疑人。


3月20日,公安機關在東莞市南城區將郭某抓獲歸案。次日,郭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6日被逮捕。


6月26日,東莞市公安局偵查終結此案,以郭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檢察院在審查期間,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9月6日,偵查機關重新移送審查起訴。由於案情複雜,檢察院依法決定延長審查期限至2019年10月21日。


經審查後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郭某無視國法,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相關法律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被告人郭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是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近日,東莞市第一市區檢察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向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此文來源於鷹鑑,版權歸原作者,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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