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进入一户民宅偷盗,这户民宅养了几条狗,小偷打死一条之后被剩余狗咬死,该谁来赔偿?

子诉父


行窃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小偷入室盗窃,被看家护院的狗发现,这太正常不过了。因为大部分家庭养狗就是为了看家护院,如果小偷就此离去,万事大吉!

小偷为了完成盗窃目的,竟然把狗打死!到这里小偷犯罪在先,造成户主损失!小偷应该按盗窃罪、故意伤害狗狗罪判刑。

随后,其他狗狗的狗狗看到同伴被打死,又咬死了小偷。这样的话,算是狗狗防卫过当,人尚且不能把握防卫的尺度,何况是狗?人家狗狗好好锁在家里,如果小偷不是先入室盗窃,狗狗是不会咬死小偷的,主人是没有过错的。


第四维86603281


小偷进入一户民宅偷盗,这户民宅养了几条狗,小偷打死一条之后被剩余狗咬死,该谁来赔偿?

好几年前,我有看到一个新闻是这样的,一个大别墅,里面养着两只大狼狗,当时家里 没人在,有个小偷半夜里翻墙进去偷东西,结果被狗咬伤,情急之下爬上院子里的一棵树,挂在上面一整夜后面失血过多挂逼了,当时警察已经接到报警在别墅外一直联系不上屋主,第二天白天屋主才回到家,门口已经围着很多警察,树上的小偷已经断气,这个事情怎么判的我记不太清楚,但是两只狼狗被人道毁灭了。

如果小偷进屋偷东西有伤亡就可以要赔偿,那这是什么世道,小偷是不是比很多铁饭碗更有保障,偷到了就是你的,出了事就有人赔钱,这是鼓励盗窃吗?


w媛米粒


我看过一个中国的真实案例。牛群解说的。应该现在网上还能找到吧。小偷偷窃被人发现,被人追赶,慌不择路,翻进一个院墙,院内主人不在家,散放两只狼狗,被撕咬惨叫,追赶他的人报警。由于主人不在家,警察到场不敢破门解救他,一个半小时后主人家派人来开门,120把人拉走,抢救无效死亡。小偷家人起诉狗主人18万赔偿,最后经调解狗主人赔偿4万。最可惜的是,两条狗被警察当场打死。


人鱼缺水


这个案件其实不难。而且也没有上升到狗与人之间的矛盾。

因为案件本身可以分开的,应该是案中案。

第一个是小偷偷盗和打死狗的案件。

第二个是小偷被狗咬死的案件。

分开处理就行。很明显,小偷和主人都需要赔偿。而狗狗由于咬死人,很可能要安乐死。因为咬死人的狗狗很可能会对其他人造成麻烦。

狗狗本来是忠诚的,但是由于小偷的入侵,而过于自卫,也是无妄之灾,但是也没有办法。

狗狗主人没有照顾好狗狗,也没有贴出恶犬公告的话,那么责任是很大的,需要对小偷家人进行金额的赔偿。狗主人和小偷会有一个责任的比例,具体比例各占多少,还是要靠法官怎么判。

如果狗狗主人有贴出恶犬的通知,但是小偷死在家里。按照现有法律,狗主人还是需要进行一定的人道主义赔偿,也就是还是要赔偿。

另外一个案件。小偷打死狗了,赔偿这条狗的价值损失。

最后的赔偿,无非就是狗主人赔偿得更多。这个是肯定的。


瓢哥8866


这个要分清楚哦!人是人!狗是狗!没有主人不主人的!现在的社会是平等的社会!狗有狗生!人有人生!人犯错人自己承担!狗犯错了当然是狗自己来承担嘛!然后说说这件事吧!小偷进屋偷东西就算了,还打死狗!那说明狗命已受到严重威胁!法律有规定,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可以实行无限防卫!那说明狗咬死小偷也是正当防卫!因此法律上是合法的!然后基于人道主义给与小偷一些补偿吧!补偿也只能从这几只狗的财产当中进行划拨,这几只狗咱一的财产也就是几袋狗粮!因此,就补偿几袋狗粮给小偷家人当晚饭吃吧!此案就只能这样了!狗是没主人的!那屋子里的人只是狗狗的朋友!所以,狗事不能牵连朋友嘛!


田心135576811


养狗看家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呢?

主人家养的狗可以视为主人设置的防卫装置,小偷闯入主人家里盗窃狗的反击可以视为防守反击,但是对于入室盗窃行为可以对其实施的是一般正当防卫,法律容忍轻伤及以下结果。


本案中小偷打死一只狗后被其他狗咬死,主人的防卫装置已经超过必要的限度,防卫行为应当属于过当,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综合来看,主人确实应当承担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但不法侵害人(小偷盗窃在先、打死狗在后)有重大过失,所以我认为对主人免除处罚较为合适。

主人对小偷的死不担负刑责,那么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侵权责任法》对于饲养动物致他人损害采用的是无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当饲养动物致他人损害时,即使主人无过错,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78条规定,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案中,小偷实施盗窃在先,打死狗买狗,无论怎么看小偷都负有重大过失,主人应承担一定责任,但是可以减轻责任份额。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咨询乔也,擅长领域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法律咨询乔也


《偷鸡贼的死亡之路》

贺俊杰/文

这几年农村都在脱贫致富,村里的穆瑞安老大爷家也得到政府脱贫致富的帮助,办起了养鸡场。

穆老大爷有两个女儿,改革开放以后出去打工,都结婚到外地。女儿们想把老两口带到外边去过日子,也好有个照应,可是老两口就是不愿意离开这个穷家,死活就是不离开这个农村。

现在又办起了养鸡场,老两口更是起早摸黑,辛勤劳作,鸡场不断扩大。他家在村子的东头,使用的是围栏散养的方式,鸡和鸡蛋的销路都很好,老两口每天是乐呵呵的,喜上眉梢!

向东走不到五里地有个杨树湾村,全村以杨姓居多,书记叫杨建国,其妻子是穆大爷村的娘家。

杨建国有个侄儿叫杨来子,从小就不务正业,偷鸡摸狗惯了,这段时间又和村里一个叫孔老三的无赖勾搭在一起鬼混。

晚上两人一起想喝酒,没有什么下酒菜,孔老三就想起来到穆老爷子的养鸡场去偷几只鸡回来,两个人好好吃上一顿。

说干就干,两人摸黑来到穆老爷子的养鸡场,从围栏下面钻了进去,摸到鸡舍里,伸手捏住鸡脖子,两人各偷了两只最大的鸡,从围栏下钻出来,回家来炖了一大锅,两人吃了两天才吃完。

从那时起,每隔十天半月,这两人就去偷上一次,炖鸡肉下酒,吃得两人是眉飞色舞,肚圆肠肥。

穆老爷子早就发现有人偷他的鸡了,但他考虑可能是村里哪个小青年所为,就写了一个木牌挂在围栏上,上面写着:“不要随便进入鸡舍抓鸡,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然而,偷鸡贼更加胆大妄为,这一次丢的鸡更多,一晚上丢了八只鸡。

驻村扶贫干部和村支书知道了,建议穆老爷子多养几条狗,村支书还把自己家的狗也交给穆老爷子,帮他看鸡场。

却说这天晚上,杨来子和孔老三又想吃鸡肉了,两人摸黑来到穆老爷子的养鸡场,刚准备钻进围栏之时,被养鸡场门口跑出来的三条狗追上了,两人慌不择路拼命顺着河边往前跑,老人怎么能跑过狗的速度,没有跑多远就被狗追上了,两人吓的魂飞魄散从河岸上摔了小去……

孔老三的二哥孔老二每次都跟着弟弟混吃混喝,在家里等着杨来子和自己弟弟偷鸡回来,左等右等不见这两个宝贝回来,他知道肯定出了事了。

赶快叫起了他大哥和父亲,叫起了杨来子的父亲和叔叔杨建国书记,一行人赶快跑到穆老爷子的养鸡场来找人,这一下惊动了全村的人,村民们都来了,问是怎么个事情?

杨建国只好如实告知,自己村的杨来子和孔老三来偷穆老爷子的鸡,到现在没有回来,可能是出什么问题了?

穆老爷子一问三不知,因为干了一天活,睡的正香着呢!

村民们一看与自己村没有什么关系,准备回去睡觉。这时有人发现养鸡场围栏旁边掉一件衣服,不远处还有一只鞋子。大家赶快顺着这个方向向前找,没走几步就听到河岸下边有呻吟声。

人们顺着小路下去,看到两个偷鸡贼都在下面呢!杨来子已经不省人事,头上有一个口子正在流血;孔老三是腿断了,不停的呻吟着。

众人七手八脚把这两个人搬了上来,找了一辆农用三轮车送到县医院。杨来子需要开颅手术,孔老三大腿骨折,腰椎粉碎性骨折。

最后治疗的结果是,杨来子成为植物人,孔老三无法下床,生活不能自理。

杨家人和孔家人联合把穆老爷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两百六十万的费用。

此案通过一年半的审理,法院认为杨来子和孔老三的人身伤害是咎由自取,穆老爷子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件事情也告诉我们,人在做,天在看;恶人终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老贺故事


是小偷自己找死的,没人强逼他入屋去偷东西的,小偷打死了屋主的狗,他死了弄脏了别人的家,小偷的家属应该赔偿屋主的损失,我相信:懂天理的人都不会支持小偷的行为的。


东方苍龙-李亮


这种情况,该小偷家属赔偿狗主人各项费用。至于小偷的死,类似于自杀,责任当然由小偷自己承担。小偷自己想不开,想去另一个世界转转,谁能拦得住。这与别人没有关系,别人也没有赔偿他的义务。

在这件事情中,有几个关键点需要弄清楚。

1、此人乃小偷的身份,何为小偷,也就是潜在的犯罪嫌疑人,仅仅其身份就是被严厉打击的对象。而且,他肯定是偷偷摸摸进入户主家里的,而不是主人请他来的,这本身就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犯罪行为。他偷摸进入户主家里的目的又是为了偷盗,这又是他的一项罪行,涉嫌盗窃。因此,这个小偷最起码已经涉嫌两项罪行,是名副其实的犯罪嫌疑人,他首先要为这两项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2、说说狗的问题,狗自古以来就有看家护院的功能,不少人养狗也正是为了保障自己家人及财产的安全。狗发现小偷后自然要行使自己的功能,因此,狗咬小偷是为了阻止小偷实施偷盗的犯罪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不存在过错。那么,狗为什么会将小偷咬死呢,主要是因为小偷打死了其中一条狗。狗同样是情感动物,失去了同伴甚至是亲狗,伤心至极,对小偷下口难免没轻重,那也是小偷错在先、咎由自取。最多是狗防卫过当,小偷家属最多找狗问责。

3、再谈谈赔偿问题:从题目描述来看,户主对人狗大战等当时发生的一切应该是都不知晓,在这种情况下,户主对整件事情也就没有什么责任可言,而且,户主也没有保障小偷安全的义务。因此,也就涉及不到让户主赔偿小偷及其家属的问题。

相反,小偷如果是通过破坏户主家的门窗进入的室内,那么,小偷家属应该赔偿因此给户主造成的损失。而且,小偷打死了户主家的一条狗,这条狗属于户主的私人财产,小偷家属需要对户主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此事给户主及其家人造成了心理、精神等方面的压力和伤害,小偷家属应该对户主全家人做出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赔偿。

至于小偷的死,是其接连犯错造成的结果,应该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他无权获得任何赔偿。

以上是对此事理论上的分析,也是应该有的正确处理方式。但是,在实际中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处理结果,还真不好说,或者说,什么样的结果都有可能出现。

大家觉得实际中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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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觉得有意思我来答一波,题主这个问题问的不对,直接问谁来赔偿,你应该首先问是否需要赔偿,如果需要赔偿谁来赔。法律上,小偷属于入户盗窃,狗狗有主人且养在自己家里可以认为是防盗措施,类似于电网或者是其他的防盗装置,如果小偷入户盗窃踩到了墙上的电网受伤,户主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属于正当防卫。你说的这个案例中应该讨论的是小偷入户盗窃+恶意破坏主人的防盗措施(打死家里的狗狗),狗狗最终把他咬死,罪责到主人的话到底应该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个人认为应该是正当防卫,毕竟主人不在家里,客观上不可能阻止狗狗(防盗措施)的过当反击(致死),因此主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至于民事上是否要赔偿另当别论,小偷入户盗窃同时打死狗涉嫌盗窃罪未遂,故意毁坏财务罪既遂,民事上应该赔偿主人的财产损失(财产就是狗),主人民事上可能需要赔偿该小偷家属,递减一下就是赔偿金。如果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是需要付刑事责任的,从实际的案例看主任应该是不负刑事责任,最多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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