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事件的真相

長話短說,國際泳聯先前已裁定孫楊勝訴,可能當時WADA也沒提出指南是建議的事來,要不然孫楊之流也不會顯得如此慌張。那這樣看來,到了體育仲裁法庭WADA這幫傢伙(包括國際仲裁庭)終於想起來用把指南解釋成建議設了個套,接下來若干次偷換概念,終於形成了今天天大的冤案。

孫楊是中國運動員,理應接受中國當局的領導,是當局認定檢測不合規,孫楊就不該擔責。孫楊也是屬於這個世界的運動員,相關國際機構不應對規則進行出爾反爾的解釋,卻用一個運動員去承擔責任,從而去惡義毀壞一個運動員。這非常有失公正!

非常明顯,問題就出在雙方對指南的解釋和理解上,一般情況而言,孫楊已經接受了180多次合格檢測,誤服藥一次,一次誤會,或者設一次局,就毀了一個人的前途,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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