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惡錢”:政府部分認可的假幣,為什麼又要嚴厲打擊?

唐代是我國古代貨幣經濟興起和實物貨幣衰落的過渡時期,它的貨幣制度在中國古代貨幣史上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唐朝繼承了秦漢以來錢帛共用的傳統,又開啟了

“寶文錢”的時代,是古代貨幣制度的重大變革期。它終結了魏晉以來的“五銖錢”時代,建立了以“開元通寶”為代表的的本位幣的統一時代。

唐代“惡錢”:政府部分認可的假幣,為什麼又要嚴厲打擊?

官鑄“開元通寶”

隨著唐朝經濟不斷髮展和金屬鑄幣地位的提高,市場上貨幣需求與供應的矛盾日趨尖銳,市場上開始出現了一部分鑄造不精、銅質惡劣、體薄輕小的減重錢幣。這些錢幣或偷工減料、缺斤少兩,或雜以鐵錫,品相不全,甚至出現了官方鑄造的價值與面額不符的虛值大錢,對貨幣市場形成了相當大的衝擊與破壞。以上種種私鑄劣質或者官鑄虛值的錢幣,就是困擾唐朝貨幣經濟多年的“惡錢”。

一、什麼是“惡錢”

我們知道貨幣是一種交換媒介,它具有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貨幣五個基本職能,其中的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是貨幣的最基本的職能。一種錢幣如果能夠正常的履行這兩個職能,維持貨幣系統的穩定,促進商品經濟的發展,都可以視為“良幣”。所以從這個角度上說,唐朝的“惡錢”並不都是破壞貨幣系統穩定的,而是面對官方鑄幣數量不足,流通領域銅錢短缺的一種補充,甚至可以讓百姓普遍接受。因此政府並不能簡單的運用行政手段進行禁止,否則會引起市場波動,物價飛漲。

唐代“惡錢”主要有兩大類。一是民間私鑄的減重錢,包括鵝眼、鐵錫、偏爐錢、時錢、稜錢等等,二是官方發行的虛值大錢,如乾封泉寶、乾元重寶等等。

鵝眼錢是唐朝民間流通範圍最廣的一種惡錢。它“大如鵝眼”,錢徑1.7釐米左右,穿徑0.9釐米,重量在1克以下,無文字,製作粗糙,多有毛邊。早在唐朝之前,它就活躍在貨幣市場之上,甚至在南陳時取得了和國家法定貨幣同等的地位。


唐代“惡錢”:政府部分認可的假幣,為什麼又要嚴厲打擊?

無字的“鵝眼錢”

“鵝眼錢”在唐朝流通的時間很久,流通的區域也很廣,雖然從唐太宗時期就對其進行嚴厲打擊,但是效果甚微。唐朝初年,很多奸商以一比五的比例,在私鑄氾濫的江淮地區收購這種鵝眼錢,帶到長安使用,使得長安市場上充斥著這種鵝眼錢。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唐高宗時以國庫中的好錢兌換鵝眼錢,但由於兌換比例過低,老百姓並不買賬,不願兌換。唐朝政府只得將府庫中的糧食拿出來,與百姓兌換,然後將兌換得到的惡錢重新回爐鑄造。

“惡錢”是一個社會問題,並不僅僅存在於唐代長安、洛陽這樣的大都市。所以唐代統治者不得不頒佈詔令,只要交易過程中,惡錢的比例不超過二十緡,視為合法,官府不再幹預;超過二十緡者,由京兆府“枷項收禁”。這種彈性的規定漏洞極多,幾乎沒有實行的可能性,所以全國惡錢流通的情況並沒有得到扭轉。

二、惡錢產生的原因

唐朝前期,市場上的惡錢數量還不是很大,但是經過唐代高宗和肅宗時的兩次幣值改革後,政府發行乾封泉寶和乾元重寶等虛值大錢,搜刮民財,造成了市場混亂,物價飛漲,也使得民間盜鑄之風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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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發行的“惡錢”

乾封泉寶和乾元重寶雖然是政府出面鑄造發行的官方法定銅錢,但是它們的實際價值與名義價值相差太大。一枚乾元重寶重量僅有開元通寶的1.5倍,但是價值卻是開元通寶的十倍。可以想見,同樣的金屬,這裡面的利潤空間相差世大,所以長安的百姓紛紛盜鑄。老百姓手上沒有銅資源,便去寺廟和道觀盜銅鐘、銅像,將其砸碎鑄錢,或者將砸碎的碎銅按一定比例換私鑄的銅錢。由於“犯法者日數千”,官府根本管不了,直到唐代宗時將開元通寶與乾封泉寶、乾元重寶的比價重新調整為一比一,情況才得到扭轉。

在治理民間“惡錢”的過程中,唐朝統治者不顧市場規律,制定的管理辦法也是朝令夕改,使得唐朝治理惡錢的工作收效甚微。唐朝多次以國庫中的官錢兌換民間惡錢,但是制定的兌換比例並不合理,損害群眾利益,老百姓大多拒絕兌換。官府見百姓不肯兌換,便提高兌換比例,老百姓出於“追漲殺跌”的心理,仍然將手中的惡錢捂得緊緊的,期待更高的兌換比例。最後逼得官府又出臺政策,允許二十緡以下的交易中使用惡錢,這一下使得前期的所有管控上的努力付之東流。政策上的多變,朝令夕改,使得惡錢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

唐代安史之亂後,出現了藩鎮割據的局面,中央政府對地方的控制力大幅下降,也是惡錢氾濫的一個重要原因。許多境內有銅礦的藩鎮為了自己的利益,紛紛開採銅礦,私鑄銅錢,中央政府雖然下令禁止,但是根本沒有辦法進行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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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鑄的銅錢

當然,惡錢氾濫的最根本原因並不在監管上,而是商品經濟的發展,市場對貨幣的需求所決定的。隨著唐代“兩稅法”的實行,傳統的實物貨幣已不能滿足商品經濟發展的要求,貨幣在商品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斷提高,整個市場對銅錢的需求量急劇增加,而政府的官錢並不能滿足市場的需求。唐玄宗天寶年間,全國才有九十餘個鑄錢的錢爐,歲鑄銅錢僅有三十二萬七千緡。這使得貨幣供需矛盾不斷加大,導致惡錢能在市場大搖大擺的流通。

唐朝的商品經濟繁榮,與西域諸國和嶺南少數民族地區的貿易增多,這些原來不使用銅錢的地方,也紛紛把唐朝的銅錢當成流通的硬通貨使用,使得本就稀缺的銅錢資源更加捉襟見肘。許多西域商人帶著大量貨物來到唐朝,換走了大量的唐朝銅錢。今天在日本、朝鮮、西亞和東南亞地區甚至非洲都出土了不少唐代銅錢,可見當時銅錢外流的數量之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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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惡錢

市場上的“惡錢”,大多是在銅中摻雜鐵、錫等其他金屬鑄造的,相比官錢,鑄幣的成本很低,但是利潤極大。我們知道,“印鈔票”是天下第一等賺錢的營生,幾乎是無本萬利,高額的回報使得很多人不顧官府的禁令,“冒死以犯之”。不要說手握銅礦的藩鎮軍閥們紛紛私鑄,就是一些沒有資源的大戶,也紛紛將官錢融化成銅,再滲入鐵、錫等金屬,鑄造私錢。

三、惡錢的鑄造歷史

“惡錢”並不是唐朝才開始出現的,早在西漢時期,就出現過民間私鑄的錢幣。這種民間私鑄的漢代銅錢名叫“莢錢”。西漢前期,官方的貨幣是“白金皮幣”,也叫“白錢五銖錢”是用銀錫合金鑄造的,但是沒有規定成色,所以民間一些人就利用這個漏洞,用“加錫減銀”的辦法,私自鑄造。

東漢末年至魏晉南北朝時,天下大亂,諸侯割據一方,幣制更是混亂,一些軍閥鑄造銅質粗惡、文字模糊、質地薄小的劣幣紛紛登上歷史舞臺。而民間私鑄之風大盛,錢幣越來越濫惡,甚至出現了“剪鐵葉裁皮糊紙以為錢”的情況。雖然唐朝建立了大一統的封建王朝,但是魏晉時期的很多銅錢仍能在市場流通,老百姓也習以為常,見怪不怪,對“惡錢”並不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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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採銅礦

從現存的史料上來看,唐朝官營的礦山共有168座,其中銀礦58處,銅礦96處,鐵礦5處,錫礦2處,鉛礦4處。但是從實際數量上看,遠遠不止這些。據地方誌記載,當時僅兩廣五嶺以北地區,就有大大小小的銀礦和銅礦三十餘處,官府基本上是放任百姓開採,也允許老百姓自己鑄造生活用品,只是禁止他們將開採的礦產拿去鑄錢而已。其實官府心裡也清楚,這種禁止不過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罷了,實際上當時嶺南地區私鑄銅錢之風非常盛行,是惡錢的主要產地之一。

鑄錢的技術含量高不高?其實並不高。唐代鑄錢採用的是“母錢翻砂鑄造法”,技術難度並不比製作磚塊高多少。這種鑄造法用四個木條圍成一個空框,裡面放入泥土壓實,在上面放上母錢,再把另一個框合在上面,印成錢的面背,用繩子固定住,留下一個銅眼的孔,再將熔化的銅液從孔裡灌入,冷卻後即可。這種模具可以反覆使用,又省時又省料,方法十分簡便。所以說,只要有了銅礦,就具備了鑄錢的條件,有了當“印鈔廠老闆”的資格。

說起來很多人不相信,私人鑄的錢,如果稍微注意一下質量,與官錢放在一起,肉眼幾乎無法分辨真假。一些有著長遠打算的私人鑄幣作坊,也知道注意錢的重量,他們往往採用以便宜的錫、鉛代替銅去鑄錢,並不太多剋扣鑄出的銅錢的重量,就是放在秤上去稱,重量上也和官錢相差無幾。而鑑定金屬含量在唐代是一個幾乎不可能做到的事,再加上惡錢的數量龐大,官府根本不可能做到加以檢測鑑定,這也是“惡錢”氾濫,官府沒有好的監管辦法的原因。

四、惡錢的影響

從某種角度上來說,惡錢雖然彌補了唐朝銅錢的不足,但是它嚴重阻礙了國家的收入,阻礙了商品經濟的發展,激化了社會矛盾,同時也敗壞了社會風氣,所以“惡錢”的出現,是弊大於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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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商人

所有私鑄錢幣的目的,都離不開一個“利”字。有條件私鑄錢幣的人,其實並不是生活所迫,而是那些豪門地主階級。他們憑藉自身的政治和社會、經濟優勢,通過鑄幣大肆增加自己的財富,並引領了越來越多的普通人加入其中,既拉大的貧富差距,又使得老百姓放棄了正當的職業,甚至拋荒田地,加入了私鑄大軍之中。在一些私鑄之風盛行的地區,“田野幾無耕作之民”,為了爭奪礦產資源,許多村寨發生大規模的械鬥,整個社會陷入一種近乎瘋狂的狀態,敗壞了整個社會的風氣。

私錢進行流通領域後,必然會增加市場的貨幣數量,引起物價大幅上漲,造成普通群眾的生活困難。貨幣的增多,不僅影響的是政府的財政收入,對老百姓生活的影響更加巨大。特別是唐朝後期,私錢氾濫,政府又發行大面額的銅錢,使得米價暴漲至七千一斗,“餓死者相枕於道”,社會更加動盪,是爆發黃巢起義的重要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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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社會

社會上惡錢當道,也對政府的信譽和公信力產生了重大影響,普通百姓不再信任國家發行的錢幣,而是轉而相信實物貨幣,以物易物;而貨幣價值的不穩定,也使商人們不敢交易,市場萎縮,商品經濟的發展嚴重受阻。

五、政府的治理措施

雖然惡幣問題是困擾唐朝的一個老大難問題,但是統治者也不能放任不管。實際上唐代統治者也深知惡錢之害,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應對,制定了依樣用錢、兌換惡錢、控制原料、制定法律等種種手段加以治理,雖然無法從根本上解決這個老大難,但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惡錢帶來的社會問題。

所謂“依樣用錢”,指的是政府為市場流通的貨幣制定一個標準,只有符合這個標準的錢幣,才允許進入市場流通。從唐太宗到唐武宗的兩百年中,唐朝多次在長安、洛陽、揚州等大都市陳列樣錢,“懸樣於市,令百姓依樣用錢”。考慮到實際情況,這些樣錢中也包括了一部分私鑄的“惡錢”,只是這一類惡錢在整個私鑄錢幣中算是品相比較好、銅含量比較高的。也就是說,政府在一定程度是默認了質量較好的私錢的合法性,只是對那些諸如“鵝眼錢”之類質量太差的才加以取締,儘量保護百姓的利益。

前文說過,唐朝也進行過多次政府組織的兌換活動,希望通過官錢與私錢的兌換,減少市場上私錢的數量。為了保證這種兌換,唐朝也制定了嚴峻的法律,“私鑄錢造意人及句合頭首者,處絞;家人共犯,坐其家長,其鑄錢處,鄰保配徒一年,里正、坊正各決六十”。不但對私鑄者進行打擊,對其家屬和保長、里正都要連坐。同時鼓勵百姓告發私鑄者,對私鑄錢幣也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唐代“惡錢”:政府部分認可的假幣,為什麼又要嚴厲打擊?

要想從根本上杜絕私鑄錢幣,就需要從源頭抓起,去控制銅、鐵等礦產。這種做法在唐朝前期頗為見效,但唐朝中期後,唐朝中央政府推動了對地方的控制,那些割據的軍閥或支持私採,或自己也加入私採大軍之中,所以唐朝中央政府失去了從源頭管控的機會,也失去了從根本上杜絕私錢的機會。

六、總結

惡錢問題,不僅是唐朝一個朝代的問題,而是伴隨整個封建社會的整體性問題。它與商品經濟的發展息息相關,需要政府制定正確的貨幣政策和嚴格的監管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但是唐朝顯然在這方面做得並不好,無節制的惡錢流入市場,衝擊著唐朝的商品經濟,減少了政府收入,敗壞了社會風氣,使得貧富差距加劇,最終爆發了黃巢領導的農民大起義。雖然不能將唐朝滅亡的原因全部歸於“惡錢”,但這種劣幣驅逐良幣的貨幣,對唐朝的衰亡所起的作用,還是不可否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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