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滞留湖北,公司只发待岗工资1720,合理吗?

他们都叫我书记


各地有各地的最低生活标准。发是人情,不发是人之常情,没有产出就没有收入,1700已经不错了。尤其小微企业 。像我投资的一个店,100多万,三年没有回本,又在最严重的武汉,生活费都发不出来,大概率亏本倒闭,还发工资,干脆叫员工把店里东西分了散货,另寻高就


食在恩施


首先你要看你们公司平时订的标准怎么订的,劳动合同怎么签的,然后我们再来看相关政策。

2月已经结束,这个月里,国家发布了各种各样的税收政策,其中还包括很多社保政策,这些政策都和我们的工资有关,大家最关心的是,2月的工资到底怎么算呢?

一、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目前一月、二月的工作日,仍然应当按照月20.83天来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月节假日)÷12个月=20.83天。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目前一月、二月的工作日,仍然应当按照月20.83天来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月节假日)÷12个月=20.83天。

注:我们平时所熟悉的21.75是在计算日工资标准、小时工资标准时使用,也就是这个21.75是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

但计算月工资的时候,需要计算的是月的工作日天数,那么一月、二月肯定就要以20.83天为准,因为20.83是月平均工作时间。

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有些公司按照当月实际天数出勤天数计算的,这也是被允许的,只要确保整个公司内部口径一致即可。

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有些公司按照当月实际天数出勤天数计算的,这也是被允许的,只要确保整个公司内部口径一致即可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生活费标准各地不ー,具体分为四档:

第一档: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市、天津市;

第二档: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河北省;

第三档: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5%:陕西省;

第四档: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北京市、安徽省、山东省、四川省。

二、出勤日、计薪日、标准工时、综合工时,再加上本次因新冠状病毒疫情导致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期间、隔离期,可谓乱上加乱,让许多HR束手无策,问题产生的关键是没有准确理解各假期的本质。关于工资计发,有如下总结性建议:

1、无论何种工时制,法定节假日加班,单独计算加班费;

2、月计薪日按21.75计,用于计算日、小时工资;

3、标准工时制员工,关键是找出应计发工资天数(包括出勤日、法定假节日,当然,法定节假日出勤的话,再另外单独计算加班费);

4、综合工时制员工,关键算出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与法定工作时间小时数差额,超出部分按150%计算加班费,不足部分视情况扣减工资。

5、综合工时制下,延长春节假期、延迟复工期间提供劳动时,应计入工作小时数;

6、政府强制隔离及采取其他紧急强制措施期间,按正常出勤对待。


清欢渡Cindy


对于已经停工停产的企业,只发了待岗工资1720,这种情况一般是合理的!

关于企业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的情况,有如下明确指导意见: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正常发薪,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放基本生活费(北京的标准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也就是说,单位安排员工停工待岗的,第一个月的工资仍然需要保障,正常支付;从第二个月开始,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

此外,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到,待岗工资也有明确的发放方式和标准。而最低工资标准各地均有所出入,你可以自行计算看看。


如果企业没有停工停产,而你也是由于客观原因滞留湖北,那这种做法基本就是不合理的!

不能及时到岗复工的工资发放方式,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正常支付工资。如果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离后,仍需遵医嘱病休的,则按照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2. 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正常支付工资。

  3. 自行居家隔离或者申请延期返岗的员工:如果员工在家办公,正常发放工资。如果不能在家办公,那企业可以不用发放工资并按事假处理。

看你的情况,应该属于可以提供正常劳动或者在家办公的类型,你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开展在家办公。


对于没有停工的企业,但生产经营困难,则需要企业与员工协商处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但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可以依据一些特殊手段进行酌情调整,不过重点是要与职工协商一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这条就主要在于是否协商一致的问题,严格来讲,只要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工资发放多少,甚至完全不发放都没有问题!


结语

总的来说,我认为如果企业主动安排你待岗,那这样的发放标准基本是符合政府条文规定的。

换句话说,只要你没有付出劳动力,待岗工资是没有问题的,甚至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发放工资都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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咆哮的小杨


因疫情滞留湖北,工资应该怎样发?

1、在疫情影响下,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生活费的发放标准,以深圳市为例,是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标准在官网上有公布。

2、对受到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相邻星球


关于因疫情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上班的情况,国家是有相关政策规定的。

首先是企业应当给予劳动者必要的假期,企业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解除与劳动者合同。

其次,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来支付。如果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按照人社部的相关规定,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费。(一般就是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

所以,你要清楚你是哪种情况,还有你的劳动合同是怎样签订的。

如果长期不能上班,从情理上讲,能给个基本工资保障的企业也算不错了。


江之右岸有黄石山


说不合理又能怎么怎么样了,就能找回你的那一部分工资?因为疫情多少公司倒闭了,很多人是过个年就把公司给过没了。你公司还在,你人也没事,疫情缓解后就可以继续上班,没上班期间公司还留岗给你发点生活费已经很不错了,妥妥的良心企业。

疫情带来很多问题,有很多负面信息,要学会乐观对待,确保自己身体健康才是关键,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


笑游中


没什么不合理。毕竟没上班。公司除了工资之外,还要承担五险一金等人工成本。还要承担折旧,贷款利息等固定成本,还要面对疫情对市场的冲击,相对于公司你损失太小了。公司能给你发工资就不错了。哪天你发现没有工作了,就后悔问这样的问题了。


调皮小馒头


当一件事发生后,你如何看待它比它对你的影响要更重要!如果你只从自己的利益角度来看,有合同的话,那可能是不合理的。但你从以下几方面来看,那就是合理的。

1.公司付你报酬是因为你为公司创造了价值,疫情期间你没有为公司创造价值,公司一分钱不给你也是合理的!现在公司给了你一个待岗工资1700多,是有情份在里面的。

2.疫情当前,我们国家为了战胜疫情付出了多少代价!

那么多的医务人员为了战胜疫情付出了多少代价?

那么多的防疫人员,志愿者为了战胜疫情又付出了多少代价?

现在让你为了战胜疫情,也为了你的健康,付出点代价不可以吗?

3.如果你是和公司一起打拼起来的,

如果是公司培养了你,

如果是公司平时待你还不薄,

现在公司遇到困难了,你是不是应该为公司考虑一下,谢谢那1700多块钱!想办法为公司做点事,想办法为战胜疫情做点事呢!


奔四uncle


大家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1,对于这个疫情影响自己的公司不能上班的情况,大家都有各种各样的看法,2. 这次疫情出现的很突然,各个地方都进行了封尘的行动,使企业和个人都没有预料到这次疫情的严重性.封城时间这么长,大家都在待在家里面 没有收入,给大家的生活和收入都影响非常大,3,同样这次疫情也对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能发货的不能发货,能生产的不能生产,该加班的也不能加班,这样企业的生存成了很大的问题。我们大家都应该相互理解,如果公司倒闭,你没有班上,这情况会更加严重,公司给你发了待岗工资,说明你的公司是一个很负责任的公司,4,你也不要太过于抱怨,我们大家多一点,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等复工之后再撸起袖子好好干,公司是不会亏待员工的,今天3月19号了,我们很期望尽快的复工,让大家的生活或心理得到安慰,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张忠Bing545


现在很多地区都已经返岗复工,受到疫情的影响,工作如何进展?工资如何发放?可能是目前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

看过这样一则新闻:北京一公司此前对一滞留武汉的职工只支付待岗工资,经过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保障检查队多次与涉事企业沟通协商,最终公司承诺将按期支付职工的报酬,并与职工做好加强沟通,安抚疏导工作。

那么,疫情期间工资到底应该如何发放呢?

针对疫情期间企业员工面临的劳动合同履行问题,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也进行了解读和提示:

如果企业非因劳动者原因而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工资仍应按劳动合同支付;超过一个周期的,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新约定标准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标准的工资。即使劳动者未被安排工作,企业也需支付不低于本市工资最低标准70%的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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