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做工程,不管大小,為什麼總讓承包方墊資,國外是不是也是這樣?這樣好嗎?

無名勝有名1234567890


現在做工程,不管大小,為什麼總讓承包方墊資,國外是不是也是這樣?這樣好嗎?

墊支這個行當,真的不是一個好行當。許多的債連環套,也與工程墊支有著密切關係,許多糾紛,也與墊支有密切關係,許多案件,更是與墊支有密切關係。

墊支,嚴格地講,是從政府工程開始的。也就是說,政府在建設某項工程時,由於沒有資金,或資金嚴重不足,就讓施工單位墊支。而施工單位為了拿到工程,也就只能墊支。最初是10%、20%。慢慢地,隨著政府手中的錢越來越緊張,建設的工程則越來越多、規模也越來越大,而“有資質”施工的單位地越來越多,施工單位的墊支比例也就越來越高了。而且,政府為了防止一家施工單位建設墊支能力不強,出現了故意將工程分成若干個分項目來招標的方式,繼而,墊支的比重也就越來越大。眼下,墊支比重超過一半的到處都是,有的甚至比這還要高。

眼看著政府工程採用墊支方式了,其他市場主體也開始仿效,也紛紛採用墊支方式,最終,墊支的範圍就越來越廣,墊支的規模越來越大,墊支的資金風險也就全部轉嫁到了施工單位身上。

很顯然,墊支的問題和風險是相當大的。墊支帶來的,一隻是施工單位的負擔加重,會讓施工單位在無效益的情況下,偷工減料,導致豆腐渣工程頻現,還會帶來嚴重的腐敗問題。尤其值得關注的,就是墊支給施工隊及其施工人員帶來的傷害是非法嚴重的。特別是施工人員,說到底,就是廣大農民工兄弟,他們乾的最苦的活,吃的最多的累,到頭來,卻拿不到工資。而所以拿不到工資,是因為包工頭拿不到工程款。而建設單位所以不支付工程款,是因為他們原本做的就是空手套白狼的事,根本沒有能力建設這些工程,或建設這麼大規模的工程。最終,也就只能是讓施工單位墊支,而自己承諾的工程款,又因為資金緊張無法到位。

顯然,這是一種很不地道,也不規範的現象,需要全面整治。國外也有這樣的現象,但很少出現到期不給的問題。因此,由此引發的矛盾和不穩定因素也比較少。


譚浩俊


題主問出當今社會之現狀,但工程總承包墊資漸成行業規則的時候,就需要理清各中原因了。

1、房建墊資

大家都知道:10-20年前,涉足房地產開發都賺得盆滿缽滿,當時買地,很多地方還沒有掛拍,有人脈有資源的就可以開發地產了,拿到國土證規劃證就可以向銀行貸款了,房地產作為中國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之一,而工程開工了,房地產公司開始預售。。。說真的很多有點關係的根本就是空手套白狼,銀行貸款買地,拿國土證規劃證再貸款,開工後預售。。。真正的四兩撥千斤的玩法!房地產行業造就了n個創富神話?

再看國內的房建總承包公司,可能是國內最多的工程公司了,僧多粥少使得總包公司低價搶工程,墊資搶工程,當然墊資可能就是合同談判的前提條件。。。這一現實促成了整個中國建築行業墊資成風。

2、市政工程、路橋工程等

這類工程業主一般都是國有企業,且總承包公司多數也是國有,中國所有的工程公司可能最不怕的就是國有企業這類業主。

大家都知道:任何工程,沒有100%資金到位開工的,且業主是國家企業,墊資施工你怕嗎?答案是99%的人不會怕!還有原因如①提到的多個原因,這也是墊資成風的大背景。

最重要的是,現在的總承包只有八大員來管理項目,沒有自己的設備、一線作業人員。對物資供應商、勞務分包商的資金支付都隨著大合同走(業主與總包所簽訂合同),換句話說:總承包單位自己是不會墊付一分錢的。且現在的物資供應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全部是格式合同,條條框框對總包方有利,相對而言物資供應商勞務分包商處於弱勢群體。

另外:總包可能按節點支付了款項,但分包老闆挪做他用,讓底層的施工班組再次墊資。。。這也是常有的事情。


路橋施工


這就是“抑實向虛”的具體表現。

不光是工程是這樣,整個經濟運營都在這樣運行。地方工程、房地產都要求包工隊墊資,大品牌或許大廠商同樣也玩這種遊戲,要求供貨商月結、60天月結、90天月結。於是整個經濟遊戲中,把所有的基層單位(工程隊、製造廠)等裹挾進去,而上層的基本上就是兩頭吃。地產商們第一頭吃定了購房者一次性跟銀行把錢借出來給他們用,另一頭卻吃定了包工隊讓他們出錢出力出人,他們在中間拿著大把的鈔票再次購買地皮放大規模。風險甩給了其他兩方。

核心能力。

歸根到底還是商業的核心能力吃通的問題。地方發包墊資項目有公信力背書,開發商發包墊資項目有銀行背書,而品牌商與大廠商有積累的名氣背書。當這些東西成為了談判的殺手鐧,那麼承接項目的一方就無以抗衡:要麼接受,要麼等死。

缺的是這個。

而第三方墊資愈演愈烈,風險越來越高的時候,單單靠“市場經濟看不見的手”去調整,社會成本太高,效率太低。應該有具有公信力而且有一定的兌付能力的部門在需求方申請的前提下去證明或擔保,減少和消滅因為未知分險(或許惡意套路)給各方造成的傷害。自由經濟不敢說不好,但是極端的自由經濟一定是不好的,因為過猶不及。


老龔說勢


據我的瞭解,有兩種形式墊資,一是總承包商墊資,二是分包商墊資

先說說總承包商墊資:一項建築工程,總包和業主簽訂合同後,一般會約定付款方式,而且一般情況下按工程進度付款。合同會約定在具體哪個項目完成並驗收合格,業主需付給總包相應比例的款項,這就需要總包前期有一定的資金儲備量,才能順利的完成工程!

再說說分包商墊資:大體上和總包與業主的模式相同!總包會把部分業務分包出去,包括勞務,前期需要分包商墊資,後來按工程完成進度付款。當總包順利的從業主那裡獲得階段性工程款,也會按進度付給分包商!但是勞務分包這塊,基本上總包都是造擇先發放一部分生活費,其餘工資在年底或者工程結束後一次性支付,多年以來,由於管理不規範,導致很多農民工討薪難!現在國家加強監管,總包需要向業主預先定納一定比例的農民工保證金,同時強制購買工程保險,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農民權益!只是目前農民工社保問題還是個問題!



財經黑幕


在美國的承包商也是要墊資的,如果承包政府工程還要在銀行存一大筆保證資金,沒有流動資金那可以做生意!不過如果拿到合同,合約商可以拿合同去銀行查信用和貸款作動作資金,在出貨後把出貨收據賣給銀行(factor)由銀行向收貨公司收錢,銀行收百分之七到十五手續費即時代付七成貨款,承包商這種作法是將風險轉嫁給銀行,銀行收不到錢會馬上公佈誰毀約,沒有公司會冒險除非進入破產程序。


TomTam


觀點:無論是做工程、辦企業、搞服務,都會在市場競爭中形成交易規則,存在就有其合理性。我們需要分清的是什麼是墊資?什麼是正常的資金週轉?不能簡單地說好不與好。

墊資建設的危害是很大

政府如果搞墊資建設容易讓政府投資規模失控,加大地方政府債務規模。2018年我國地方政府債務佔國內生產總值比重為50.5%,而政府債務的主要投向就是建設領域,由於投資規模失控造成地方政府債務持續增加已引起國家高度重視。

近年來,國家加大對地方政府債務清理與風險化解,已初步取得成效。今年7月1日,國務院發佈《政府投資條例》明確規定“政府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這應是從國家層面禁止墊資的“最強音”。

墊資是先付錢後施工?

我們要認識到什麼是墊資?是否需要在工程建設項目開工之前,由建設方將資金付給承建方,收到錢才開始買材料、進設備、組織施工呢?

稍有經濟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特別是在買方市場條件下,無論是誰都不會做這種傻事。在目前工程建設存在嚴重轉包、非法分包、借用資質的情況下,先付錢先施工更是不太可能了。

承包工程建設項目,承建方的資質與實力是建設方最為重視的因素。因為有高素質、成規模的管理與施工隊伍,因為註冊資金雄厚,建設方才更相信承建方的能力。

如果建設市場形成施工前先付款的規則,承建公司還需要註冊資金嗎?還需要有自己的管理與施工團隊,完全可以先中標收錢後,再去臨時招人馬、買材料了,皮包公司將會越來越多,工程質量會越來越差。

我們到商場去買家電,你會只看見設計圖紙就把錢給商家,讓他組織生產後再給你交貨嗎?除非是在資源稀缺的賣方市場,你去要求定做付給定金,多數情況下是不可能的。

工程建設資金結算要以合同為基礎

工程建設資金的結算必須要由雙方協商為基礎,遵循市場規律,用合同來約束雙方。

是否有預付款、到達什麼條件可以支付首付款,什麼時候必須支付工程款,這些都要用合同約定下來,違反合同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目前,我們缺乏的是依法辦事的理念,以及嚴格執法的力度。如果市場主體都知道運用合同來約定權利與義務,都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權益,法律判決能得到高效執行,現在被建設方、施工方所苦惱的工程質量問題、資金結算問題也會少很多。

正確界定墊資行為

在達到合同約定的支付條件時,建設商用各種理由拒不履行資金結算義務,就屬於讓施工方的墊資行為,這是我們要嚴厲禁止的行為。

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我相信這種市場交易規則、合同履約要求應是一致。如果施工方按合同約定完成了工程進度,符合合同約定的工期、質量等要求時,建設方必須按合同辦理資金支付,這也是《政府投資條例》應有之義。

小結:工程建設活動遵循著市場經濟規律,資金結算由雙方按合同約定執行,而違反合同約定的墊資行為必須堅決打擊,但同時也不要簡單認為,禁止墊資就是先付錢後施工。


財務意識流


這很簡單的,工程做完了,再丟做資料,這簽名那蓋章,不給好處等幾天,一拖就是一整年,日復日,平復年一拖就是好幾年。


用戶106650947826


墊什麼資?在國外幹工程不僅不墊資還有預付款的。


布袋和尚25


墊資的事,現在儘量別碰,跟大公司做生意有些條款,真是屈辱性條款,錢一墊進去就退也不是,進也不是。對於現金流不充足的企業個人建議能夠不碰儘量不碰。能夠做 c端就專注做c端


伯羅尼


這樣做,就是控制你沒錢的就打工,有錢就能當老闆,如果不是這樣誰來打工,都去當老闆了。直於外國怎麼樣,我不知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