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入职与试用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四章 薪酬福利制度

第五章 人事异动

第六章 终止劳动合同

第七章 保密义务

第九章 奖惩规定

第十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完善经营管理,特依据《劳动法》及地方政府有关法规,订立本规则,以保障员工与公司利益的共同利益,,增进企业凝聚力,保证公司持续发展。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入职与试用

第一节 用人原则:重品德、重选拔、重潜质。

第二节 招聘条件:

1. 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2. 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雇佣为本公司员工

a. 未满16周岁者;

c. 被开除或免职者;

d. 被通缉或服刑期内之罪犯。

第三节 入职报到手续

1.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3. 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4. 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5. 近期体检报告;

6. 指定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第四节 雇佣

1. 新员工面试筛选,合格试用,试用期3个月,不合格终止雇佣;合格,部门主管报办公室,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享受公司福利,试用期和合同期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工程技术人员合同必须在五年以上。

2. 录用人员报到时,如未交齐应交的资料,可缓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未交者,视为试用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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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一节 出勤规定

1. 本公司规定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实行单休。员工必须按岗位规定时间上、下班。每年4月1号至11月1号期间实行夏时制工作时间:上午7:30-11:00,下午12:30-17:00,其他上班时间为上午7:30-11:00,下午12:00-16:30,如需工作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2. 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公司时,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在公告板登记后方可离开。

3. 员工用车必须填写《车辆管理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二节 考勤规定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签到、签退(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实际在岗上下班但没签到签退者或因指纹无法识别没有签到签退者,最迟次日告知办公室备注,否则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无法打卡者须书面申请部门主管批准后交办公室审批,审批后可不用打卡。

a. 早晨在外办事回公司者,需打卡签到,办公室进行备注;

b. 下午外出办事不回公司者,需打卡签退,办公室进行备注;

c. 驻外人员,作息时间按公司规定执行。

2. 迟到:

a. 员工于上班,加班之起始时间未出勤即为迟到;

b. 对迟到者的处罚规定:迟到10分钟以内不予处罚;迟到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记迟到一次;迟到30分钟以上记旷工半天。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且延迟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后办公室可酌情处理,但是每月不超过2次,超过2次按迟到处理,另外超过30分钟的需要补请假条。

3. 早退:

a. 员工于上班,加班之出勤时间内未办请假手续擅自提前下班,或未经主管批准而擅自外出者,皆为早退;

b. 早退无论时间多少,皆为旷工半日论处。

4. 旷工:

a. 员工未经准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者,均为旷工;

b. 当日迟到30分钟以上为旷工;

c. 月迟到累计达3次者,计旷工一天;

d. 上下班不打卡者且无其他原因视为旷工;

e. 旷工一天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f. 连续旷工三天或年度旷工累计达五天者,公司有权不经预告,即予以开除。

5. 请假:

a. 员工因故不能上班时,原则上必须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经核准后,才可不出勤;

b. 中层干部如需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请假。各部门普通员工请假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准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条必须清楚写明请假时间、事由等;

c. 病假:员工紧急生病才得以电话通知申请请假,上班第一天补办病假手续,提交医院就诊证明,不能提交证明的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办公室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d. 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如交通事故等),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部门领导核准,报办公室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全年合计不得超过14天(除总经理特批)。

e. 若申请病假、事假、婚假等,必须呈交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病假:提交区、县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医院发票等;

婚假:提交结婚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

产假:提交结婚证书、准生育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

6. 出差:

a. 出差由公司安排出差;

b.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按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

7. 请假批准权限:部门领导根据部门安排,在不影响正常的本部门工作情况下,有两天的批假权利,三天及以上必须由总经理或指定人员签字认可,部门负责人请假必须由总经理或指定人员签字认可。

8. 加班:

a. 加班由公司安排;

b. 加班按次数在考核时进行加分处理;

9. 考勤记录及检查:

a. 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每月10号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以及相关证明文件予以上报办公室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b. 办公室需在每月15号前(遇节假日顺延)将考勤表汇总好上报给财务部;

c. 办公室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d. 办公室在没有收到请假单的情况下,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e. 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5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辞退处理。

第四章 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节 薪酬

1. 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原则。

2. 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 工资制度:

a. 年薪制: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及经总经理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

b. 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年终奖;

c. 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技术员、职能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

d. 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e. 其中:年终奖每年按公司运营情况独立考虑是否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公司考核制度,对员工考核评估确定;基本工资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在扣除2000元后剩余部分作为绩效考核计算依据。

4. 付薪日期为当月支付上月基本工资(奖惩需进行结算)。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所有员工均以个人银行账户形式领取。剩余工资将于春节前统一发放,奖金将于次年5月份发放。

5. 调整机制:

a. 公司薪酬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实行“市场化动态薪酬管理”。办公室门根据公司效益及社会同行业工资变化情况,在每年底进行“议薪”,提出薪资水平合理化调整建议后报总经理审议。

b. 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①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②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③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④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⑤根据员工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c. 岗位薪金晋级,新岗位薪金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行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第二节 福利

1. 假期

a. 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享有单休。

b. 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3天假日:元旦、春节(农历除夕、新年初一、初二、初三、初四)、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公历10月1号、2号、3号)。

c. 病假:病假期间按(最低工资标准1770/当月出勤时间)*请假天数计算病假期内薪资,认定工伤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未计入工伤保险的但是公司认为属于工伤的按基本工资计算。

d. 事假:员工每年有带薪事假三天(24小时),超过三天按(薪资总额/当月出勤时间)*请假天数计算。

e. 婚假、产假: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婚假按基本工资计算,产假薪资发放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f. 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3天带薪慰唁假。

g. 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请假。

2. 保险

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社会保险。

3. 过节费

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法定节日或公司纪念日发放贺金或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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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人事异动

第一节 调动管理

1. 调迁原则:

a. 公司可依据员工的专长,安排或调整与之适应职务;

b. 公司可因业务需要须调动员工工作地点或职务;

c. 在未违反劳动合同、对员工薪资及其劳动条件未做到不利之变更、调动后工作为其体能和技术所可胜任、并给与适当之协助时,员工不得拒绝,员工如拒绝或未按规定日期报到就任新职时,本公司即终止劳动合同。

2. 调迁程序:

a.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办公室门主管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调动由总经理批准;

b. 批准后办公室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c. 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d. 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办公室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e. 办公室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岗位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第六章 终止劳动合同

第一节 员工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况之时,即行终止,并办理辞职手续

1. 公司依法辞退员工。

2. 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办公室会将新的劳动合同送交员工办理续签,如果员工不愿意续签,则代表员工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视为自动离职。

3. 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

4. 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时。

第二节 与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1.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节 员工辞职

1. 试用期员工

试用期员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职时,应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公司正式员工

a. 公司正式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办公室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b.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办公室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c.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时,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d.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借支费用清算等相关手续。

e. 办公室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在最近一个发薪日给财务,财务核算工资、安排发薪;开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存档1份、员工1份);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f. 办公室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3. 公司员工在未经公司批准的情况下自动离职,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秩序,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公司将取消该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和本年度的全部奖金。工资予以缓发三个月。

4. 公司员工在未经公司批准的情况下自动离职,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并且手上有报销费用的,则相关报销费用不予报销结算,由个人自行承担。

5. 若员工离职未归还公司财物,则按照物品购买价从工资里扣除;员工有暂支款需将暂支款结清,若没结清就离职,则从工资里扣除。

第四节 辞退员工

1. 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办公室门提交辞退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2. 办公室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辞退通知书》。

3.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4. 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5. 办公室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6.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d.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不遵守劳动纪律,屡教不改,并严重影响公司利益或者违反足以执行开除的规定者,公司将开除该员工,并取消本年度的所有工资、奖金和业务费及其他所有福利。

第七章 保密义务

第一节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第二节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 技术、经济秘密。

4. 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5. 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6. 员工薪资。

第三节 掌握公司相关技术及商业机密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把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告知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本公司内部与自身业务无必然联系的其它员工;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公司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四节 未经公司管理层同意,员工不得随意将可能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数据等带离公司(包括带回家中或是其它地方);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予以严肃查处。

第五节 经管理层批准,可将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数据带离公司的员工,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相关资料不被泄露。如因失窃等因素而导致公司的商业和技术机密泄露,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按“玩忽职守”予以经济及行政处罚。

第六节 档案室、财务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未经批准随便带无关人员进入。

第七节 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遵守及执行情况。

第八节 由于工作失误或保密措施不当而导致公司机密泄露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相应的经济及行政处分;对于有意泄露公司机密者,公司除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对其处以经济及行政处分外,还将视其行为后果的严重性,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12. 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原则:如果公司有相应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如果公司没有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八章 行为规范

第一节 职业准则

1. 基本原则

a. 公司提倡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a.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b.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c. 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2. 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a.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b.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c.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d.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3. 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a.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b.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c.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d.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4. 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a.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投资;

b. 参与公司的客户或竞争对手的投资;

c.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投资;

d.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投资。

5. 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

6. 保密义务:

a.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a.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 行为准则

1. 工作期间注意个人仪表,不准穿拖鞋上班。

2. 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严禁在上班时间玩游戏。

3. 禁止在工作岗位、仓库、走道吸烟、随地吐痰,随时保持办公区的整洁。

4. 办公接听电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5. 严禁在工作场所内赌博、饮酒、喧哗、嘻戏等。

6. 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7. 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8. 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9. 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10. 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第三节 服务守则

1. 服从上级指挥与管理,爱护下属,团结同事。

2. 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升自身,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3. 爱惜使用公物,负责保管好个人领用的公物,节约用水、电和原物料,注意废旧物品的回收利用。

4. 自觉注意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

5.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 禁止携带违禁品会危险品进公司,维护公司财产安全。

7. 不得借职务之便营私舞弊,私自收受他人之馈赠。

8. 做项目时,订合同之经办人与验收人不能是同一人或同组人,且验收人必须出具验收报告。如违反本条例,一切损失由经办人负责。

第九章 奖惩规定

第一节 奖罚种类

奖罚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第二节 奖励条件

1.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

a.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

b. 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c.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d. 有其它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2. 有下列事迹者,公司给予记功:

a. 维护公司安全,果敢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b.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c.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同事之表率者。

3.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公司给予加薪、晋级或颁发奖金以资鼓励:

a. 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b. 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c. 具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第三节 处罚条件

1. 有下列情节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进行考核处罚:

a. 在工作时间从事规定以外工作的员工;

b.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c. 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者;

d. 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e. 浪费或损坏公物(水、电、气、原物料、公司财务等);

f. 乱扔杂物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2. 有下列情节之一,经查明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除考核处罚外,公司将给予记过处分:

a. 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b. 因过失泄露生产或业务上机密者;

c.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谣或诬告制造事端者;

d. 对工作、行为不诚实者;

e. 携带违禁物品入厂又不听制止者;

f. 遗失经营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公司工具者;

g.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者;

h.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i.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者,对上级主管态度不好者;

j. 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事故者;

k. 工作时间在公司内干私活者;

l. 造谣生事致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物质损失者;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据确凿且情节严重者,公司可予不经预告即终止合同(开除):

a.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隐瞒个人真实情况,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着;

b. 对公司领导人员,部门主管或其他员工实施暴行或有严重侮辱之行为者;

c. 对非法罢工或怠工之具体实施者;

d. 故意损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技术上、经营上之秘密者(赔偿经济损失,按公司保密协议进行);

e. 在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五天者或连续旷工三天者;

f. 具名要挟、捣乱工作与公务情节严重者;

g. 在公司内赌博、酗酒滋事或吸毒者;

h. 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i.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着;

j. 侵占公司财产或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者;

k. 在明示严禁烟火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l. 年度内积满三次大过者;

m. 无故不服从上级主管指挥或合理调遣,并有侮辱行为影响工作情节严重者;

n. 在公司内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

o. 多次违反公司规定,不服从管理者;

p. 对工作、行为不诚实达两次以上者;

q. 故意泄露公司技术机密、商业机密者;

r. 伪造或利用公司印章者;

s.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第四节 奖罚相关规定

1. 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可同时执行,奖罚轻重酌情而定。

2. 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a. 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b. 学习、培训机会;

c. 职务晋升、加薪;

4. 各级员工奖罚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写出书面奖惩申报,经办公室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需经总经理审批。

5. 各项奖罚时间,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6. 对奖罚行为,公司将再最近一次发薪时执行。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门申诉,办公室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第十一章 注意事项

1. 本制度是本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如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2. 本制度所制定的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员工认为不适当的,可以向公司提出,予以修改完善。如员工发现本手册中的规定与政府有关规定向悖,请及时通知公司。

3. 本手册自2020年X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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