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潘維:今人皆自詡先進,可到底何為“先進”?

北大潘維:今人皆自詡先進,可到底何為“先進”?| 文化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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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維 | 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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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本文力圖拋開流行的“傳統與現代、民主與專制、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這些含混的意識形態概念,著眼於國家在生存競爭中的興衰,基於公共生活演進的自然邏輯來衡量社會進步,提出了衡量社會進步或落後與否的“兩個前提”與“三大標尺”。文章節選自《開放時代》2020年第1期,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諸君思考。


論社會進步的標準


▍疑問與定義


我們能模糊地感到文明(civilization)有先進、落後之分。但何以知道落後或先進?這不僅是理解當代社會發展方向的重大理論問題,而且是攸關新時代的核心任務:改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什麼是“文明”?基於當代認識,全球考古學界公認以“金屬、文字、城池”三要素來判斷具體的古人類群體是否邁入了“文明”,即能冶煉金屬、使用文字符號、有城池的定居社會。由此可知,當代人把“文明”理解為三大類內容:實用技術、抽象知識、社會形態。


“技術文明”指的是方便人類物質生活的實用技術。實用技術來自物慾,讓人類日常生活越來越豐裕、方便,是驅動人類文明進步的根本。實用技術的先進或落後很容易分辨。


“知識文明”指的是由人造符號概念構築的,關於自然及社會的抽象因果關係。抽象知識屬於人類精神世界,未必由物慾推動,能促進實用技術卻得不到“專利”。與“信息”不同,人類能積累的抽象知識很少。


“社會文明”指的是公共生活形態。組織起來的人類群體就是“社會/會社”(society),是群體內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總稱。公共生活形態為技術和知識的創造和普及提供或優或劣的環境,這是人類快樂與痛苦的源泉。我們迄今並不清楚怎樣判斷社會文明的先進與落後。而今流行西式“兩分”標準,如“傳統與現代、宗教與世俗、民主與專制、法治與人治、市場機制與國家干預、市民會社與國家政權、個人主義與集體或國家主義”。然而,由於例外比比皆是,人們爭論不休。


由於無從判別“公共生活形態”的先進與落後,人們懷疑“文明”是否有先進與落後之分。但是,這個懷疑又與我們的直覺或常識發生矛盾。若能令人信服地確立關於“社會文明”先進與落後的標準,判斷“文明”的先進與落後就不成問題了。


拋磚引玉,本文旨在提供一套判別公共生活形態先進或落後的簡約標準,即社會進步的標準。這既是抽象知識也是實用技術,是推動社會進步的政策指南。


▍社會文明及其兩大前提


地廣人稀的鄉村(country)主要由遼闊的耕地和牧場構成,農民小規模分散聚居,公共財產稀缺。城市則以先進和密集的公共基礎設施聚集海量的陌生人,集中展示精英與平民的共同體,塑造出遠較鄉村先進的公共生活形態。


(一)提出標尺


無論形式還是內容,理論必須呈現因果關係。筆者從現代繁雜的城市公共生活中抽象出五個要素,是相對的、無上限的標尺,用於解釋和衡量公共生活演進的先進或落後的程度。這五個要素是:人均擁有先進基礎設施的程度,維護公共財產及其使用秩序的程度,精算公權使用成本與收益的程度,勞動者再生產的社會化/均等化程度,以及國防的強大程度。


在橫向上,這組標尺適用於衡量和解釋所有當代社會的先進/落後程度。在縱向上,這組標尺或許適用於“有史以來”,即不侷限於“當代”。比起種種“國際發展指標”,五大要素因果分明,要素是原因,社會進步是結果。比起各種含混的意識形態兩分概念,這組原因標尺定義清晰、實用。


然而,理論還須簡約,非簡約難稱理論。五個原因顯然太多。一般而言,成熟的理論,原因數量上限是三個。蘋果掉下來的原因無數,看到無數原因的是普通農民;看到若干原因的是果農;只看到一個原因,而且是意外的一個,是牛頓。


第一個要素和第五個要素並非人與人的關係,也並非公共生活本身,而是其存在的前提條件。“基礎設施”是公共生活存在的前提,“國防”則是公共生活的保障。這兩大前提條件對論述社會進步不可或缺,卻不是公共生活本身。於是,衡量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尺可簡化為三個:維護公共財產及其使用秩序的程度,精算公權使用成本與收益的程度,勞動者再生產的社會化/均等化程度。這組標尺也自成因果體系。城市意味著密集的公共財產,所以需要維護公共財產使用秩序;因為維護公共財產使用秩序,所以要精算公權的收益與成本;因為精算公權的收益與成本,所以需要育小、養老的社會化/均等化。


三大標尺對世界各地社會文明的先進與落後是否有較強解釋力,是否可證偽?這裡提出檢驗的三個標準。第一,能否增強精英與平民的共同體,給較大人口規模的群體提供較強內聚力;第二,能否對外部群體成員產生較強吸引力;第三,能否為技術和知識的創新和普及提供較優越的環境。若能同時滿足上述三種要求,這組標尺就能判別社會文明的進步與落後,就能解釋世界權力版圖的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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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論創新的企圖


理論無所謂正確與錯誤。理論分優劣,優劣在於解釋力的強弱。這組標尺明顯展示出替換流行理論的企圖。這組標尺沒強調宗教社會的世俗化、理性化,沒強調推舉領導人的方式,沒強調社會與政權的“國家與社會”兩分,沒強調大眾對政權決策的參與,也沒強調保護私有財產的自由“法權”或“市場成熟度”,更沒討論國家干預與市場機制的“正確關係”。那些兩分概念不展示精英與平民的共同體,不能解釋世界權力地圖的變遷。一旦用於解釋歷史和現實,那些概念就陷入“魔鬼悖論”。


社會是組織起來的群體,政權是治理社會的機構,兩者貌似不同,卻在定義上重疊。群體如何獲得組織?政黨從哪裡來,政權從哪裡來?不參與組織社會怎麼治理社會?中國的“家國同構”又是什麼?所以,沒有社會就沒有政權,沒有政權也就沒有社會。從宮殿、廟宇、廣場、城池開始,政權與社會從未分開過。在現實中,政權與社會同構於公共生活;在理論上,政治學與社會學文獻重疊。


保障企業家財富的“法治”環境的確重要。然而,法治存在的原因又是什麼?為什麼貌似傳統深厚的香港法治一夜間崩潰?維護公共財產及其使用秩序不力,就不會有法治。而且,創造財富的機會還與國家的大小、強弱相關。比起歐洲和日本的“法治”(rule of law),美國更像是“律師之治”(rule of lawyers),律師價格定輸贏。所以,美國能出現巨大互聯網公司,而歐洲和日本迄今落後。


回顧兩百年來的民權進步,經濟民權進展不大,政治民權進展有限,而社會民權推動了最深刻的公共生活進步。在無形產品主導財富創造的今天,財富積累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的關聯越來越弱,私財意識開始減弱,遺產稅普遍化,核心家庭走向解體,社會漸趨共同負擔育小、養老責任,迫使政策向普惠演化。而今,勞動者再生產由社會平均分擔而不再由家庭各自承擔,是世界各地社會主義者的共同訴求,也顯然是社會進步的總趨向。較之群體內精英與平民的鬥爭,群體間的生存競爭才是歷史演化的主要動力:西方民權的顯著提升與17世紀中期以後國家間生存競爭烈度的大幅升級有關,即《威斯特伐利亞和約》(1648年)締結之後。


在解釋三大標尺之前,需先討論社會文明存在的兩個前提條件。


(三)公共生活存在的第一前提:人均擁有先進基礎設施的數量


廣袤的耕地和牧場上的農民分散聚居,小型聚居地的財富無力支撐複雜的基礎設施。而且,熟人社會容易講精神道義,不易“犯規”,難以催生複雜精緻的公共生活治理體系。


什麼是城市?城市意味著超常密集的基礎設施。基礎設施之上衍生出大量公共財產,公共財產聚攏企業和事業機構,企事業機構創造海量財富。公共生活基於公共財產,沒有公共財產就談不上公共生活。廟宇、宮殿、廣場、城池,是最初的公共財產,標誌著“社會文明”的誕生。社會越落後,公共財產越少;社會越進步,公共財產越多。多與少如何衡量?除了“人均”擁有量,沒有更好的標準。人均基礎設施的擁有量是可計量的,即可進行跨國比較。


公共財產分為公有財產和共有財產兩大類別。公有財產主要是基礎設施,還有下文將討論的國防裝備。公有財產之上衍生出巨量的城市共有財產,將在下文討論。從部落到城邦,從城邦到國家,從小國到大國,基礎設施聚集越來越多的陌生人。從廟宇、宮殿、廣場、城池,到“開馳道”的秦朝和“條條大路通羅馬”的羅馬帝國,基礎設施構築了社會文明存在的前提條件,如長安城和羅馬城。


何為基礎設施?當下,基礎設施指的是給排水、電力、通訊、普通和高速公路、地上和地下交通運輸軌道,以及海空港口。


基礎設施屬於城市。全國的地面、空中、海上交通網絡主要用於連接城市,特別是大都市。人口密集的城市才值得建設密集的基礎設施,如百萬人口以下的城市就不值得建設昂貴的地下鐵路。人煙稀少之處,基礎設施稀缺是必然。


基礎設施的發達程度與城市人口規模相互促進。基礎設施越發達,吸引的人就越多;人越多,稅基越大,基礎設施就越發達。在以種植和養殖產品為主要財富形式的時代,農民佔國家人口絕大多數;在以製造產品為主要財富形式的時代,城市化率是衡量社會形態先進性的基本指標;在以無形產品為主要財富形式的時代,城市是絕大多數國民生活的地方。此時技術異常發達,極少的人就能照看廣袤的耕地和牧場,如美國農民佔其總人口數的比例不及1%。城市聚攏本國大多數人,聚居著本國絕大部分精英,是先進技術和出色知識的溫床、國民財富的主產地、國家財政稅收的主要來源地。革命者或許採用“農村包圍城市”策略,但目標還是奪取城市。


人均先進基礎設施與人均國內生產總值(GDP)絕對正相關。城市人口越多,國家人均產值越高。從事農耕者越少,其人均擁有的耕地面積就越大,人均收入也越趨於與城市拉平。我國都市基礎設施的先進程度震驚世界,但就全國人均水平而言依然是落後國家。若僅計算都市人均收入,我國早已跨入發達國家行列。因為城市基礎設施不夠發達,我國仍有很大比例的勞動者從事農耕,以至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僅及發達國家的四分之一。


始於美國,地球上出現了城市密集相連的“大都市”圈,聚居高達五千萬人以上居民,約略等於歐洲主要國家的人口規模,比如大東京地區、大紐約地區、大洛杉磯地區、舊金山灣區、珠三角都市區、長三角都市區,以及建設中的京津冀都市區。大都市是當代社會文明璀璨的明珠,展示最精緻的社會治理體系。古今重要的社會文明都圍繞當時的超級大國而興。大都市多屬於廣土眾民的大國,大都市相對多的國家就是超級大國。歷經水火戰亂生存下來的超大城市是社會文明最突出的標誌,而世界史上摧毀社會文明主要指摧毀超大城市。我國古代社會文明輝煌燦爛,因為那時我國擁有世界上最多和最大的超大城市。


城市化乃至大都市侵佔農地,破壞自然環境,生活質量低劣,是違背常識的三大誤解。人口聚居度越高,佔用的土地當然越少。上千居民住一棟數十層的高樓,不可能比村莊和中小城市佔地多。留在鄉下的少數人用高科技耕作大片農地,不再耕作邊角丘陵山地,野生動物迴歸,環境當然恢復。大都市教育條件好,衛生和醫療條件更比中小城市和鄉村好得多,人均壽命當然也高得多。


而今流行“大城市病”的說法。“大”本身不是“病”。擁堵才會有地鐵,缺水才會有先進的水利和水處理工程,社會秩序混亂才需要紀律嚴明的城管執法隊伍。當下,很多大城市得了“病”,但也有很多沒病,至少沒有公認治不了的病。得“絕症”的大城市基本都在落後國家,病因主要在於治理體系落後和治理能力低下。在東北亞以外的多數欠發達國家,大城市佈滿貧民窟或城中村,無給排水設施和電力供應,且警力不逮。那是鄉村破產導致的城市鄉村化。


基礎設施從何而來?異常強大的遠古部落才建設廟宇、宮殿、廣場、城池,而這些基礎設施並無直接的食品財富回報。從本質上講,基礎設施建設並非“企業”行為,而是“事業”行為,即非盈利的公共行為,所以基礎設施帶來的發展效應被稱為“正外部性”。單獨計算基礎設施建設本身的虧損,體現國家公共精神的衰落。單獨計算鐵路公司的成本收益,指責其虧損,就不會有入藏鐵路。涉及國防的基礎設施,如修長城,是典型的無法計算收益的開支,但其“正外部性”關乎國家生存。


具有正外部性的“事業”支出是政府發鈔刺激經濟發展的兩大重要渠道之一。越來越多的貨幣從哪裡來?央行發放貨幣有兩個主渠道:向商業銀行放貸和買入用於彌補政府財政赤字的國債,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的國債。在外貿收支不平衡的情況下,向商業銀行買入外匯可以是發鈔的第三個渠道。就正外部性而言,基礎設施建設形成的債務是發鈔渠道,是政權在“投資拉動”發展。政府債務不可擴張到無力償還的地步,這是對“事業開支”的明顯約束。經濟規模擴大,基礎設施債務規模就相對縮減。隨著經濟規模迅速擴大,早年三峽工程欠下的鉅額債務就微不足道了。當人均基礎設施密度趨於飽和,拉動經濟增長的效率會趨於降低,就需要提升基礎設施的先進性,如以先進的通訊和交通設施取代陳舊和落後的基礎設施。


建設密集而且不斷更新的先進基礎設施,不僅體現大國的政府能力,更與(包括精英與平民在內的)全體國民對公共生活的態度有關。“勒緊褲腰帶”建設基礎設施,體現公共精神的蓬勃向上。反之,國家衰落首先體現為基礎設施建設和更新的停滯,甚至因缺乏養護的財力而使已有的基礎設施破敗。社會精英帶頭攻擊公共事業開支,標誌著國家公共精神趨於萎靡。


對大型國家而言,內部凝聚力是重大問題。先進基礎設施的密度屬於城市建設領域,是凝聚精英與平民共同體的基石,能提升國家的向心力、內聚力,並增加外部吸引力。基礎設施也顯然能改善技術和知識創新與普及的環境。


密集的基礎設施之上的城市是先進公共生活形態的第一前提。五千年前如此,五千年後的今天依然如此。


(四)公共生活存在的第二前提:強大的國防


國防本身不是社會文明,古代城池的城牆不是公共生活,卻是社會文明生存的保障。“強大的國防”指的是兩個要素:擁有大量先進武器,擁有具備較高軍事素質和高昂戰鬥精神的軍隊。


人類群體間的生存競爭有市場機制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政治手段的作用。政治的終極方式是戰爭。戰爭指的是:人類群體間以武裝力量毀滅性地打擊對方的武裝力量,令對方群體屈服。戰爭最終決定某類公共生活形態的存亡,比如城邦。


廣土眾民的國家需要強大的國防。國際政治與國內政治不同:國內政治是有政府、有規則的政治;國際政治是政府間的,無政府、無規則的政治。無政府的政治被弱肉強食的森林法則支配,也受“安全悖論”左右,即一方的安全必然導致對方的不安全,一方煉成防禦的“金鐘罩”就能放手攻擊對方,成為對方的不安全。中國古人稱矛與盾彼此爭強為“矛盾”,遠較西人更早理解“安全悖論”。


聯合國全部近兩百個成員間的關係是有“國際規則”的,但國際規則的制定和履行取決於強大的國家的意願。最強大的國家在“國際法”之外或之上,因為其本身就是“執法者”。強者的“長臂”做想做的事,弱者做不得不做的事。美國海軍艦艇常來南中國海和臺灣海峽耀武揚威,以威懾中國而獲利。若中國海軍有能力去美國東、西、南三面的海岸附近“耀武揚威”,美國海軍就不會來了。


為生存安全,為不被欺負和掠奪,強國都爭當更強,並與其他國家合縱連橫。美國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也是最安全的國家,因此美元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國際貨幣。強大就能從全世界賺到鉅額“鑄幣稅”,還賺到為全世界提供“公共品”的好名聲。所以,美國人均年收入達6萬美元,遠高於發達國家平均的4萬美元。“江山如此多嬌,引無數英雄競折腰。”


無政府狀態下沒有國家是絕對安全的,所有國家都需要國防軍。沒有國防的迷你小國是大國的附庸。中小國家擁有國防,一方面是威懾,威脅給侵略者造成“不值得”的損傷,提高侵略的代價門檻;另一方面是因為大國需要盟國,需要中小國家分擔軍事開支。高質量的國防屬於廣土眾民的大國,中、小國家向大國交納“保護費”,並以外交縱橫來儘量少交甚至不交保護費。


戰爭的勝負取決於武器的先進性和數量。在冷兵器時代,強壯的馬匹和先進的刀劍數量決定戰爭的勝負。在熱兵器時代,武器的先進性和較大數量更是戰爭勝負的決定性因素。然而,武器是由人操作的。如同冷兵器時代,熱兵器時代也需要武器使用者具有較高的素質和士氣。在今天的數控武器時代,軍事素質以及拼死戰鬥的高昂戰鬥士氣,依然決定戰爭的勝負。


戰爭是政治的繼續,是政治的最極端手段。戰爭的至高境界是“全民皆兵”。以戰止戰,寧死不屈,對手就只能贏得戰役而無法贏得戰爭。秦滅六國的最後一戰針對的是楚國殘餘抵抗勢力,異常慘烈。如此,“楚雖三戶,亡秦必楚”。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世界進入“核威懾”時代。核威懾的定義是:遭到核攻擊的國家依然擁有核報復能力,即“第二次核打擊”能力,能與核攻擊方同歸於盡。換言之,核威懾以“確保相互摧毀”的恐怖維持和平。一旦核武器被“使用”,核威懾就崩潰了。所以,核武器不是能拿來使用的“常規武器”,而是不可使用的“絕對武器”,僅用於“核威懾”。理論上,在常規戰爭中,核國家越接近戰敗,就越有使用核武器的可能,導致常規戰爭升級到同歸於盡的核戰爭。所以,“核國家不打核國家”成為一種潛規則。“核威懾”是理論,從未經實踐檢驗。儘管人類可能付不起這“實踐檢驗”的代價,核大國經常用優勢常規武器挑釁另一個核大國而獲利,賭的是“絕對武器”的不可使用性以及對方缺乏同歸於盡的決心。所以,與前核威懾時代相同,核大國仍需先進的常規軍備。


相對安全的國家內部凝聚力和外部吸引力都比較強大。安全也是創造和普及技術的前提條件。政府出資研發的軍事技術在總體上領先於民用技術,為民用技術的進步提供重要動力。退役軍人有嚴守紀律的習慣,往往成為公共生活裡最守規矩的市民。退役軍官意志堅強,慣於思考戰略戰術,往往成為商業精英。


軍事技術可以民用,但昂貴且需不斷更新的武器只能用於打仗。武器的質量和數量花費大量公帑,維持軍人較高的生活水準並安置退役軍人也花費大量公帑。所以,國防是精英與平民共同體的展示場所。精英紛紛貢獻於國防事業,社會文明的安全程度就比較高。精英紛紛遠離國防事業,蔑視軍人,社會文明的生存就岌岌可危。因此,強大的國防是社會文明的保障,是公共生活存在的第二前提。


▍衡量社會先進程度的三大標尺


(一)維護公共財產及其使用秩序的程度


公共生活基於公共財產。城市擁有最密集的公共財產。積累和維護私有財產的意識天然強大,維護公共財產卻天然困難。維護公共財產及其使用秩序的程度是解釋和衡量社會形態先進與落後的第一標尺。


第一,何為“公共”財產?前文提到,城市基礎設施是“公有財產”。但是,在城市基礎設施上更衍生出巨量的“共有財產”。大城市裡如森林樹木般聳立的,經電梯上下的居民樓,是城市最大量、最典型的共有財產。居民購買大樓裡的居所,貌似購買了私有不動產,其實僅購買了樓內私享空間的有限使用權。住戶們共享樓房結構和牆體裡的每根鋼筋,共用支撐樓房生命的,需要不斷折舊的基礎設施,如電力、電梯、給排水、通信網絡、內外裝飾、地上地下各層的公共空間及其衛生,還共同承擔噪音,共擔消防責任,共用小區內部的土地、道路、空地、園林。所以,居民樓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是業主們的共有財產——不是集體財產。


第二,在少數熟人間侵犯彼此利益比較難,在大量陌生人間就容易得多。被城市密集、先進的基礎設施吸引,被不斷累積的工作機會吸引,大量彼此陌生的人聚攏於城市,從事各種高中低端工作,在激烈競爭中創造財富。與鄉村不同,城市生活需精確盤算物質利益得失,密集的公共財產成為私利侵蝕的主要對象。“理性”致富最明顯的“捷徑”是在公共財產的建設和使用過程中牟利。能走歪門邪道致富,合法致富的環境就惡化。若公共財產可隨意侵佔,“法治”或嚴格保護私有財產就是句空話。


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上吃喝、扔垃圾、高聲打電話辦公或聊天,方便了自己,卻讓全車人苦於異味和噪音。佔用1平方米公共電梯廳放鞋,誰也不能吃虧,結果全樓所有各層的電梯廳瞬間變臭鞋廳,佔公共便宜不再是恥辱。私家車在人行道上侵佔價值數百萬元的15平方米平層,結果把行人趕下自行車道,把自行車趕下機動車道。在居民樓頂搭建一個違章建築,私家獲利上千萬元,結果樓頂防水崩潰,樓下窗子過早變形。因人流集中,商業樓對消防、電梯、電力、給排水、治安等的要求比居民區高得多,所以商業區水電氣和物業管理費比居民區高得多。而今所有先進城市都有商、居嚴格區分的法律。自漢代,我國大城市就嚴格區分居住的“裡坊”與進行商業活動的“市”,鑄造了中華出色的古代社會文明。但是,如今都市居民樓裡遍佈商號、補習班,規避商業區較高的水電氣和物業管理費用,迫使全體業主均攤其保安成本和消防風險,遑論商戶僱員和客戶擠佔狹窄的居民電梯,攪亂居住區的生活秩序。


第三,與鄉村不同,城市人高度相互依存,牽一髮而動全身。公共財產使用秩序中的不公正遍地都是,導致人人自私、互坑互害、公德不彰,居民們對公共生活的公正喪失信心。


一處公共秩序崩潰,全城公共秩序就陷入危險。一處私家車佔用人行道未被制止,到處會發生私家車侵佔人行道甚至佔用行車道的問題。一戶拒交“物業管理費”不受懲罰,繼續使用電梯、公電、清潔、保安服務,佔繳費者的便宜,全樓很多戶都會拒交。一戶佔據頂樓蓋違章建築未被制止,全市居民樓頂上會遍佈違章建築。若一家公司的“共享單車”被准許免費佔據城市人行道賺錢,其他單車公司乃至商鋪都有理由侵佔人行道。


法國盧浮宮博物館藏有古巴比倫城邦第六代國王漢謨拉比公佈的法典石碑,包含近三百條公共生活規範。此碑大約刻於公元前1776年,距今約3800年了,我國迄今發現的最古老甲骨文不到3500年。漢謨拉比時期的巴比倫城已進入鐵器時代,擁有大量公有和村社共有財產。從法典的嚴苛程度來看,侵犯公共財產是那時的重大社會問題,“任何竊取寺廟或王宮財產的人都將被處死,接受贓物者也一併處死”。直到公元前6世紀滅于波斯帝國,古巴比倫生存了約2500年。


第四,政權的根本職能是維護公共財產使用秩序。嚴格捍衛公共財產及其使用秩序,有效減少公害,社會才有公德,貧富尊卑才能團結,政府才有公信力。每個居民區都嚴格維護好公共秩序,整個社會就是世界典範。


市民為私家利益侵犯公共利益,互坑互害,會導致人人不滿,政權喪失公信力。17世紀英國的洛克聲稱,政府的根本職能是保護私有財產——上帝造人而來的個人“自然權利”。這個既原始又粗糙的理解產生於沒有大城市,英國商人與貴族激烈爭奪政權的歐洲封建時代晚期。類似的粗糙理解是私權利“法無禁止皆可為”,公權力“法無授權即禁止”。法律不是永動機,立法容易廢法難。法律都有漏洞,特別強調和依賴法條,官員就傾向於互相推諉責任,盛行官僚主義。


公共生活的先進性不在於政府提供多少“公益”,而在於能夠有效制止“公害”,即制止為私家利益侵蝕公共財產及其使用秩序。城市管理者經常以增加“公益”標榜政績,掩飾制止“公害”的無能。無力制止私人侵佔公共財產,無力提升居民對公共財產使用秩序的尊重,是落後社會的標誌。相反,有效制止私人侵佔公共財產,使全體市民謹守公共財產的使用秩序,是先進社會的標誌。


七十年前中國共產黨接管大城市,迅速贏得了廣大市民的衷心擁護。那不是因為共產黨比國民黨給市民提供了更多社會公益,而是因為共產黨動員和組織群眾,迅速消滅了當時困擾市民的公害,如組織群眾填平了北京有五百年曆史的龍鬚溝,抑制囤積居奇,剷除了地痞惡霸、賭場妓院、盜竊團伙和詐騙團伙。


就維護公共財產及其使用秩序的困難,我國官員常給的理由是“閻王好見,小鬼難纏”,指基層政府和一線執法人員數量大、素質低。然而,為何發達國家裡沒有“小鬼”?存在“閻王”是根本原因。若公共財產使用秩序混亂,官員必定存在大量腐敗。若公共財產使用秩序井然,官員也必定普遍廉潔。


第五,社會公德就是尊重公共財產及其使用秩序的意識。人們羨慕發達國家,不是羨慕那裡的少數個人多麼富有,其私有財產如何受到嚴格保護,而是羨慕那裡的公共生活,羨慕那裡嚴格維護公共財產及其使用秩序的能力,羨慕那裡的當權者不敢亂花“公家”一文錢,羨慕那裡普遍存在的社會公德。國民不信任政權維護公共財產和社會公正秩序的能力和真誠,政權就缺乏公信力,就會盛行弱肉強食,“按勞分配”就可能變成“按鬧分配”。


落後社會指的是公共財產及其使用秩序被私人任意侵蝕的社會,是蔑視公共生活規矩的社會。無力維護公共財產及其使用秩序的國家,不僅缺乏外部吸引力,更缺乏粘合精英與平民的內聚力,而且無力提供技術和知識創新及普及的環境。在那樣的社會,私有財產及其所有者也會因財產常見的不公正來源而被蔑視。所以,高度尊重公共秩序,嚴格維護公共財產及其使用秩序,是解釋和衡量公共生活形態先進性的第一標尺。


(二)精算公權使用成本與收益的程度


維護公共秩序需要密集的公權力,並消耗大量公共財力。而今政府財政收入和支出普遍佔到國內生產總值的四分之一以上。城市產出海量的財富和上繳鉅額稅收,政府有很大的財政支配空間。拒絕任意使用公權,精算公權使用的成本/收益,代表公權的理性程度,即政權的效率和可持續性。所以,“精算”公權使用成本與收益的程度,是解釋和衡量公共生活形態先進性的第二大標尺。


第一,在市場經濟時代,無論公司或國家,缺乏算賬能力就意味著被淘汰。任意使用公權,不注重維護公共財產使用秩序的成本核算,缺乏對算賬的敏感度和能力,導致公共生活落後,政權難以為繼。對公權成本核算的敏感度越高,社會文明程度就越高;對公權成本核算的敏感度越低,社會文明程度就越低。


國家越小,治理的成本核算就越容易;國家越大,治理的成本核算就越難。然而,無論國家大小,公權成本核算是有先進與落後之分的。大國更需要非常先進的公權成本核算,先進的公權成本核算意味著具有治理龐大國家的能力。任性使用財權,缺乏算賬的敏感度和能力,預算缺乏透明度和財政紀律硬約束,必然導致財政的惡性循環。古今中外,政權的破產往往首先是財政破產。因為這個道理,歷史學家黃仁宇的《萬曆十五年》獲得廣泛關注。


幾乎所有國家都有審計和監察機構,但成本收益核算機構的專業能力和政治地位才是關鍵。西方國家讓立法機關控制行政機關的錢袋子,但立法機關也可能淪為利益集團爭奪公帑的交易場所。不任性花費公帑,如花自家錢那樣對每一分錢公帑支出精打細算,需要政治家自律的政治美德。城市越大,財政盤子越大,這種政治美德就越重要。政權如何支出公帑,人在做,天在看,老百姓的感受刻骨銘心,關聯著人民是否信任政治家。


第二,公權成本主要是財政開支。何為公權收益?佔國家財政開支大頭的都是隨經濟生產增加而增加的公益,即教育、醫療、社保、社區、基礎設施及國防、公共安全、公共服務、農業補貼。問題不在項目,而在對項目實施效果的精準評估。花了民眾的血汗錢,卻不知如何精準評估效果,甚至不在意評估效果,就標誌公權使用的任性和對成本核算欠敏感。


就社會進步而言,衡量公權收益主要不在公益量增加而在公害量降低,即違反公共財產使用秩序現象顯著減少。公益增多代表經濟生產進步,公害減少標誌社會文明進步。制止住公害,公德昭彰,公益開支方能有效。在公害增加的條件下,公益開支增加基本無效,徒增公權機構的膨脹和腐敗。


第三,可用以下四條標準衡量對公權成本核算的敏感度。


其一,推出的政策法規是否任性、隨意,朝令夕改。對成本核算敏感度低,就會濫用公帑,出臺執行不了或不可持續執行的政策和法規。成本核算敏感度高,就較少朝令夕改。判斷政權是任性還是理性,這條標準最直接、有效。


其二,是否有沉重罰則支撐所有禁令。無罰則的禁令使犯法成本低於執法成本,使違法行為越來越多,代表政權對成本核算的漠視。沉重罰則使犯法成本高於執法成本,使違法行為越來越少,執法隊伍的士氣越來越高。所以,立法和行政機構不能任性地制定罰款數額,而應制定罰款公式,其基礎是計算違法收益和精算每個執法人員每分鐘的成本,並隨經濟發展和通貨膨脹狀況而逐年自動調整。


其三,是否以成本核算的“專業性”塑造執法隊伍。精算執法人員的成本收益到每分鐘,就不會耗費大量資金和人力去向上級展示執法隊伍的政治忠誠。執法隊伍的政治性來自專業性;執法隊伍缺乏專業人員的榮譽感/羞恥感,也就不具備政治性。


其四,是否重視在行政區和商業區執法而忽視在居民區執法。居民區的執法公正繫著民心,是城市秩序的基礎,其重要程度遠高於浮在表面上的行政區和商業區秩序。居民區不是法外之地。若公共道路的人行道上不能停車,社區內部和周邊的人行道上就更不能停車。優質的社區自治和自治契約需要效率極高的綜合執法隊伍支持。


任性地使用公權財力,精英與平民就會分裂,內聚力和外部吸引力就會降低,技術與知識創造/應用的環境就會惡化。所以,精算使用公權成本與收益的程度,能展示政權的理性或任性程度,是解釋和衡量公共生活形態進步的第二標尺。


(三)勞動者再生產的社會化/均等化程度


如何對待育小、養老,是當代社會進步方向的根本問題。在普遍超過國內生產總值四分之一的財政支出中,佔比最大,而且還在膨脹的項目分別為教育、醫療、社保、住房、衛生、社區建設和社會治安。換言之,公共支出主要涉及育小、養老,即勞動者再生產。政府隨經濟發展提供公益,精算公共開支的成本收益,最顯著的特徵在於如何看待育小、養老的成本核算。


大都市是國家財富和稅收的主產地。由於基礎設施越來越先進,吸引的人口越來越多,不動產也越來越昂貴,生活費用水漲船高。都市市民最主要的恐懼和痛苦來自不可避免的生育和養老負擔,對醫療、教育、住房、養老的前景感到恐慌,是大都市最重大的公害。由於城市居民的育小、養老必然向上看齊,生活就必然越來越艱難。在市場競爭機制主導的經濟大環境裡,為維持正常的勞動者再生產,不斷減輕廣大市民的痛苦,由政府主導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的均等化,使之與家庭貨幣收入逐漸脫鉤,是解釋和衡量社會形態先進性的第三標尺,也是第三大原因。


首先,自古以來,勞動者再生產主要由個體家庭承擔,輔之以血親家族內的互助,政府時以政策干預,但不是主要因素。自20世紀初開始,經濟領域保持由市場主導,社會領域卻呈現去市場化的總趨勢,即政府組織全社會共同分擔育小、養老的責任。公立學校成為基礎教育甚至普通高等教育的主流;所有政府都以各種途徑深度干預城市住房市場,使之趨於均等;公民按人頭繳納均等費用,由政府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障系統和免費醫療系統。到21世紀,教育、醫療、住房、養老已漸成發達國家公認的“民權”,也是世界社會主義者基本的共同訴求。世界各國促進育小、養老趨於均等的途徑五花八門,但大原則一致,即由個人、集體、各級政府分擔。極端遵從市場機制的新加坡政府,為93%的國民提供均等的住房分配保障,也是極端。


其次,從歷史上看,從政策上推進育小、養老的均等化與國民財富的豐裕程度和公共福利開支增加沒有必然聯繫。均等化政策始於國家財政最困難的時期。均等化政策與社會團結有關,與國家彌合社會分裂的動力有關。增減公共開支,增減的是服務質量,不是均等化政策本身。


社會均等化也不是窮人對富人的戰爭,不是階級鬥爭,而是因應大城市天然發展邏輯的,所有個體家庭對全社會的訴求。正如婦女解放不是婦女對男人的戰爭,只是要求全社會共同承擔原本加之於個體婦女的重擔。


第三,當今世界已不再爭論政府是否需要干預育小、養老。爭論的是由公權統籌經營更有效率,還是政府花錢讓私營機構進行市場化經營更有效率。因為私人盈利吞噬大量政府支出,目前的實驗結果更支持前者。如果住房資本化,養老的均等化就很難有進展。公立教育萎縮,私立教育機構蓬勃發展,家庭教育開支就猛增。當醫患關係被歸為商品供需關係,救死扶傷的白衣天使在病患眼裡就成了趁火打劫的奸商,顯然代表社會文明的墮落。


第四,勞動者再生產的社會化/均等化與減少官員腐敗的關聯既明顯又強大。定義共識在全球社會科學界極為罕見,但腐敗有公認的定義:非法以公權謀私利。定義簡單、清晰,控制腐敗的辦法也就簡單、清晰。所以,古今中外,國家無論大小貧富,都有迅速控制住腐敗的先例。就腐敗的定義而言,治理腐敗的方法只有三類。其一,將腐敗合法化。其二,切斷公權與私利的聯繫,如嚴懲官員貪腐,使腐敗成本高於收益。其三,削減公權者的腐敗動機,即降低官員謀取“更好”的自家育小、養老條件的意願。育小、養老市場化程度越高,政府官員的腐敗動力就越強。在勞動者再生產幾乎均等的國家,官員腐敗的動力最小,所以新西蘭和北歐各國的政府也明顯最廉潔。


在以創造無形產品為主的第三產業時代,人的智慧已經成為財富創造的主要來源。作為“人力資本投資”,社會領域的均等化能有效提高人們的健康水平,有閒,不恐懼,有較高平均教育水準的群體,不僅可以增加居民的安全感/幸福感,更能增進想象力和創新力的普遍化,能釋放消費市場的規模和刺激新的經濟增長點,還能有效降低以公權謀私利的動力。


讓個體家庭從育小、養老的重擔中解放出來,從社會不平等的痛苦中獲得解放,可以彌合平民與精英的分裂,讓國家獲得令人羨慕的社會凝聚力和外部吸引力,還能顯著改善技術和知識創造/普及的環境。所以,勞動者再生產的社會化/均等化程度是解釋和衡量社會形態先進性的第三標尺。


第五,解釋和衡量社會進步的標尺,其實也是關於對先進治理體系的理解,有明顯的政策含義。讓這套治理體系或機制運轉起來,保持良性循環,需要基層執法隊伍保持嚴明的紀律和高昂的士氣,更需要基層居民社區持續擁有文明、密集、活躍的居民自治組織。就動能而言,中西不同。中國強調基層“居住社區”的文明自治組織,並高度依賴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的領導及其質量。西方則強調“工作場域”帶有階級區隔性質的基層自治組織,即在各行業資本和競爭型政黨主導下的,彼此爭奪利益的,文明的市民會社(civil society)。上述差異的根子是:西方人為工作而工作,為來世或上帝而勞作;中國人為生活而工作,為育小、養老而勞作。相較而言,由政治上統一的執政集團領導,追求上下同心的,同心圓式的“大一統”,公共生活比較可持續,也相對穩定。


▍結語


當今世界各國都為自己的社會文明驕傲,爭論不休的是先進與落後的標準。平民的選舉“民主”和精英的各種“自由”能解釋世界各地的進步?若不能,用什麼取代?不滿“民主、自由”兩大相互矛盾的意識形態概念劫持全世界社科學者的議程,從現實出發,筆者拋磚引玉,企圖另起爐灶,為的是議程轉換。


社會進步主要基於公共生活演進的自然邏輯,而非應然的價值觀和典章制度。如同“城池”是“社會文明”的最初門檻,社會的先進與落後主要反映在當今大都市的治理體系中。放棄流行的西式“兩分”標準,著眼於國家在生存競爭中的興衰,筆者以兩個前提下的三大標尺去解釋和衡量社會形態的先進與落後。兩個前提是:先進基礎設施的密集程度和國防的強大程度。三大標尺是:維護公共財產及其使用秩序的程度,精算公權使用成本與收益的程度,以及勞動者再生產的社會化/均等化程度。證偽上述理論的三個要素是:能否粘合精英與平民,給較大規模的國家提供較強內聚力;能否對國外群體產生較強吸引力;能否為技術與知識的創造和普及提供較優越的環境。


就解釋及衡量古今中外的社會文明進步史而言,上述體系可以被視為一個替換性質的理論假設。



北大潘維:今人皆自詡先進,可到底何為“先進”?| 文化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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