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退休时间单位不通知,如今要我们把多上班的工资退回,理由是只能享受一份,这合理吗?

用户2755960130691


退休到时间,单位忘了办退休手续,继续发工资,发现之后,认为退休后有了退休金,就不应该享受工资,理由是只能享受一份。理由简直荒唐,以为老实人不懂,故意坑骗老实人呢。

我们单位就有一个类似情况。员工去年就应该退休了,结果劳资忘了,还继续交社保。白白多交了一年社保。社保部门才不管你呢,多交了部分,社保部门是白赚了。单位吃亏,员工个人也占不到便宜。谁让你不到点终止交社保的?

第一,到达退休年龄,应该提前三个月去社保部门申请退休手续,主要是核查档案,核准正常退休。退休后,享受退休金(养老金)待遇。达到退休年龄(一般是女55,男60),任何单位不能再缴社保了,多交是白白“贡献”,单位和个人都吃亏。

第二,退休之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与原单位脱离了劳动关系。如果还在单位做事,比如,叫作返聘。退休人员与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只有“劳务关系”,可以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工资就可以了,不用考虑五险一金,因为退休之后就没有了。

举个例子。单位门卫月薪4000元,干得好好的。结果一个退休人员,说家里很困难,能不能给我找点活干,让我挣点钱。结果,单位就把门卫辞退了,返聘退休人员做门卫。原来的门卫是农村来的,到手4000元,税前5000元。退休老工人只要2000元就能上岗,顶替掉了年轻的门卫。

第三,你到达法定退休日期,单位没有通知你离岗办理退休手续,你继续工作者。这是事实“返聘”,虽然没有合同,但你事实在干活,这个是可以默认的。那么,错发给你的工资,就是你的劳务费。错误在单位,与劳动者没有毛线关系。

实事求是地讲,单位问你要回来一点,也是合理的。

尽管这个单位不会做人,发了就发了,哪里要回来的道理,估计是一个穷单位,斤斤计较这点小钱。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张三退休前月薪3万,退休后退休金不到8000元。但是单位没有通知张三离岗,继续在岗位上工作,月薪3万。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张三退休了,单位又返聘回来,一般约定劳务薪酬不会超过1万元。这是内聘与在职的区别,内聘人员是见缝插针干一部分工作,在职的岗位人员这是认真做事的。

本来返聘就会签合同,原来月薪3万,返聘回来,做点指导和培训工作,每月劳务费1万元,退休人员还是有兴趣继续返聘的,单位一般不会给到3万劳务费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