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是永久性的嗎?

一個傾國的男人


一、農村土地可以永久使用嗎?

1、永久使用

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國家提出的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主要是包含了三個方面:第一是保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長久不變;第二是保障農民土地承包關係長久不變,這也是國家將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延長30年的原因,讓農民不因為家庭成員死亡、遷移、就業等等問題二導致承包地減少;第三則是讓農民終身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益,即無論土地政策如何變動,無論土地改革如何開展,只要農民朋友擁有農村集體組織成員的身份,就能夠永久獲得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益!

2、永久流轉、轉讓

目前國家在土地改革中,正在重點開展土地的“三權分置”改革,隨著三權分置改革工作的開展,國家也大力推動農民朋友開展土地流轉、轉讓工作,但是在土地流轉轉讓過程中,必須要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範圍之內,而所謂的永久流轉、轉讓也是在這個範圍之內,而一旦超出這個範圍,或將被認定為土地買賣,而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農民不能夠擅自買賣土地,否則土地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

3、永久退出

隨著農村土地改革工作的開展,國家有提出了土地的永久有償退出政策,其主要是針對進城落戶的農村居民,因為這部分農民朋友在土地確權之後,享受到穩定的土地承包關係,但其已經長期生活在城市,導致農村土地長期閒置荒蕪,而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閒置長期超過三年,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所以這一類農民朋友可以選址有償退出農村土地,獲得國家的補償,但在退出之後,其土地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懇請大家點評





末農


農村土地是永久性的嗎?這要看你指的是所有權還是使用權?是相對於農村集體而言,還是相對於農民個人而言了!

一、農村土地的所有權

我國的土地有兩種所有權形式。一是國有土地,二是農村集體土地。

只要我國的社會性質不變,這兩種所有權都是不會變的,也可以說是永久性的。農村土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也是永久性的。

而對於農民個人來說,無論是承包地還是宅基地擁有的只是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所以更談不到永久性了。

二,農村土地的使用權,或者說是承包權。

相對於農戶來說,有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兩種。

01

農民的土地承包權,是按照《土地管理法》來承包的,按照法律規定,二輪土地延包30年不變,期間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現在又有二輪土地延包到期之後再繼續延包30年不變的農村土地延包政策,繼續執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基本原則。

這樣看來,農民的土地承包權雖然時間段很長,但對於農戶來說,還不能說這是永久性的,只能說是長期性的承包權。

02

農戶的宅基地使用權,相對於城市商品房50或者70年的年限來說,是沒有具體年限規定的。

只要農戶宅基地上的房子在,農戶的宅基地使用權就不會失去。

但是,農戶如果符合條件重新批了宅基地,村集體要求拆舊建新的話,以及符合危房改造的條件,重新蓋了新房,那舊的宅基地使用權也就收歸農村集體了。還有遇到徵地拆遷,以及村鎮重新規劃的話,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在得到補償之後,也就失去了這塊宅基地的使用權了。

所以說農戶的宅基地使用權在一定條件下是永久的。但不是無條件的永久性!

可見農村土地的永久性都是有前提條件的,沒有絕對的永久性!


表裡鄉村


農民擁有農村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土地承包權是有承包年限的,但是分配前提以長期穩定為主,既農民享有農村土地承包權以長期不變穩定為主,所以第二輪土地承包年限2027年到期後,自動再續期30年。

土地承包期雖以長期穩定為主,但是卻不是永久性的,我們要知道永久性的意思是農民一直擁有土地經營權,而且不會再產生變化。宅基地也是一樣的意思,農民無償享有農村宅基地,只要是本村村民就可以享用農村宅基地,而自建房是沒有使用年限的,宅基地隨著房子走的原則,宅基地也就具有了使用永久性了。



由於歷史遺留問題,有些農民擁有幾處自建房,而這些房子都是以前長輩們留下來的,都有著一百幾十年的歷史了,現在只要房子還沒有完全倒塌,該房子的評主人也就還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如果是一戶多宅的情況下,舊房子倒塌後,農民也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權。




農民只要符合一戶一宅政*策,就享有宅基地使用權的永久性,只能享用一處宅基地,不能多佔宅基地。總的來說,農村土地承包權分配前提以長久穩定為主,但是農民並不具有農村土地使用的永久性,因為因時代發展,其土地分配可能會有所變化。而農民就享有農村宅基地的永久性。


三農天地


問: 農村土地是永久性的嗎?

答: 農村土地分承包地和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權是有期限的,以目前的政策來看,承包地的使用權具有長期性,宅基地使用權具有永久性和長期性兩種。


承包地使用權的長期性。

依據《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後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農村承包地是有期限的,承包地的期限規定為30~70年。為了提高農業產業的投資生產積極性,穩定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十九大會議決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將保持長期穩定不變,並決定在二輪土地承包期屆滿後,繼續延長承包期30年。2018年修訂土地承包法時,將土地承包期延長30年納入新的土地承包法明文規定,意味著土地承包關係將在未來40年內保持長期穩定不變。


宅基地使用權的永久性。

《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宅基地使用權。也就是說宅基地使用權的獲得是憑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獲得,只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不變,永久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跟著戶口走的,戶口在本村集體,可以無期限使用宅基地,戶口遷出村集體,即失去宅基地的新建、擴建、改建權。

宅基地使用權的長期性。

宅基地使用權人憑農村集體經濟成員身份獲得宅基地使用權修建好房屋後,將戶口遷出本村集體的,或者通過合法繼承、贈予一戶一宅以外的房屋這三種情況,宅基地的使用權隨跟房走,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倒,房屋主人就可以長期使用宅基地,直到宅基地上的房子失去居住價值時,將房屋拆出後再也不能重新修建。這也體現宅基地使用權的長期性。

總之、農村土地分承包地和宅基地,承包地具有一定承包期限,承包期限滿後還會再延長承包期限,具有長期性。宅基地使用權憑農村戶口身份永久使用,戶口遷出本村集體的,按地隨房走原則長期使用,房子在使用權就在,房子不在使用權就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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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不可能,我國土地是國有的。但是國家為了鼓勵農業把承包期限延長了,農村土地所有權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只有承包權和經營權是農戶的。






user5992237576594


這個問題有點問的不太清楚,是指農村所有土地還是耕地或基本農田?是農村所有土地是長期的,農村的土地屬集體所有,不是國有。歸村集體全體村民所有,永久性的,任何建設需要,必須經全體村民同意,依法進行補償,國家徵用也是有償使用。農民只有在本村擁有土地生產承包權。不得出租,轉讓和買賣。只能用作農業生產。基本農田可以種一切農作物,養殖用地不得佔用基本農田和永久性基本農田。因此農村土地不是長期永久性的。土地流轉經營權是在農民土地承包權年限內,不得超過農民生產使用權年限。永久基本農田只能用作農業種植業。


希望的鄉村


不是永久性的。

在中國所有的土地都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 人民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

農村土地都是國家承包給農民的,我國大部分地區第一輪承包和第二輪承包分別是從1983年到1997年、1998年到2027年。

第一次是15年,第二輪是30年,目前新的土地承包法草案已明確提出了第三輪土地承包期仍為30年(2027-2056).


籬笆男人大兵


按目前我國的法律來說,

一、所有權。土地國有,任何個人和團體只有一定年限的使用權;

二、使用年限。耕地的使用年限按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時所定的承包年限、或者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寫明的年限。農村土地一般為集體土地,然後由集體把這個使用權分到個人。這個使用年限目前還是比較模糊的。

三、實際情況。目前因達到使用年限而停止土地使用權的很少見。施工規劃徵地的倒是不少。


清雯一笑


地球存永久規律性,土地,荒山,農田在地球上的物質材料存在,改造性,發展性,利用性依能存在著,可是換代,換人,換政策在向前進步,無法固定永遠永久,無固定人的生命壽命永久性存在活著與霸權,霸物″,時光時任有期享受,有期享有一切東西"夢想待發展與創造,先進與落後,求進必然性理念,貪心不足自私抄勞是空想難應對時代新正在處於變遷言行的事實…


手機用戶50333923888


農村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永久擁有權。

土地是屬於國有。

1.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土地所有人因土地使用性質合法擁有使用歸屬權,合法範圍內可租,可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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