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權補償歸村集體所有,還是農民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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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權補償歸村集體所有,還是農民個人所有?

這個問題有點讓人摸不著頭腦。

宅基地是什麼意思?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或者說,是我國公民個人依法取得的國家所有或農村集體所有的用於建造房屋並有居住使用權的土地。由此可以看出宅基地使用權是公民個人在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種物權。

不論從宅基地的定義上,還是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上,“農戶或個人”、“公民個人”字樣赫然在目,我們稍微動下腦筋就可以知道,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一戶或一人,絕對不可能是一個集體組織!

既然宅基地使用權不可能是某個組織,那麼,宅基地使用權補償只能給需要建造房屋並有居住權的那一戶或那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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