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車不遵守交通規則釀事故

2月29日,在北碚區城南體育館中心十字路口發生一起越野車和電動二輪車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有人受傷。接警後,事故預防及處理大隊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民警通過現場勘查和調取事故現場的監控還原了事故經過,當天14時10分許,馮某駕駛長城越野車由紫雲臺方向往城南體育館方向行駛,當車行駛至區馮時行路體育館路口時,未仔細觀察來往車輛就直接右轉彎往光亮城方向行駛,剛轉了一半,遇李某駕駛電動二輪車沿馮時行路由姚家灣方向往光亮城方向直行,只聽見“砰”的一聲,越野車左前側與無號牌電動二輪車相撞,電動二輪車瞬間側翻倒地,事故造成二輪電動車駕駛員李某成受傷,兩車受損。駕駛員馮某告訴民警因為覺得現在疫情期間路面車輛較少,就疏於觀察,確實大意了。所幸此次事故中電動二輪車駕駛員僅受輕微傷。


越野車不遵守交通規則釀事故

經調查,此次事故中駕駛員馮某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之規定,應負事故全部責任。民警對其處以扣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交巡警提醒廣大市民:近期隨著復工復產,路面上車輛和人員也逐漸增加,請大家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避免事故的發生。

(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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