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沒還清,原房東租客簽了二十年租賃合同,房東還不上房貸了,房子被銀行收回拍賣怎麼辦?

勵志人生老李哥


租賃合同原則上有效,但不能對抗銀行行使抵押權。


抵押一般是在房產證出來時就已經設立,所以,出租應該是在抵押之後,不能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租客簽訂二十年租賃合同,直接用了最長的期限,明顯不符合常理,個人推測這是一種想惡意阻卻房屋拍賣而實施的措施,實際並非真實的租賃合同關係,法院可以結合房屋租賃合同的簽訂、租金的支付等情況對租賃合同的效力進行認定,如果屬於惡意阻卻房屋拍賣而實施,也可能被認定無效。


其實這種方式實際並無多大意義,如果銀行拍賣涉案房屋,那麼銀行的債權應該無法實現,銀行勢必會申請法院將貸款人列入失信黑名單,對貸款人的影響是十分巨大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九十條 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係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金陵訟師解惑


造假合同漏洞太大,銀行轉賬記錄、物業出租稅都沒有就會認定為假合同,你和原房東構成詐騙罪。

還有就是物業出租稅是評估價格每年交一次,也就是說今年的房租可能是原房東收及交稅,但是明年就新房東按評估價格收租及交稅,不要跟我說原房東一次收20年房租,因為原房東已經不是房東無資格交明年出租房稅,作為租客這個洞什麼䃼?


油膩大叔8069


我看也有不少人給回答了,引據的理由也都挺合理。其實主要是有關鍵一點,銀行是否提前知情這個租賃合同。因為在預抵押簽訂借款合同的時候,借款合同裡有約定,租賃是要告訴銀行並同意的。所以這個情況裡的買賣不破租賃的前提是銀行事先知情,


歸去來兮雖生猶死


銀行該賣就賣,租客該租就租,兩碼事,買賣不破租賃


知言片語


如果不是大型商鋪,20年的租期法院經過調查後最終認定無效的可能性極大。這種虛假合同漏洞肯定會有。


用戶2370087870331


具體要看租賃合同先簽定還是抵押合同先簽定,在這二者之間法律保護先簽定的。

《物權法》第一百九十條 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係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mercy5034


銀行辦理完抵押那一刻就享有最優先受償,拍賣完償還貸款後剩下的錢才輪得到你


性感熊貓在線燒香


只要租賃合同是真實有效的,拍賣後租賃繼續有效(買賣不破租賃),只是拍賣後未支付的租金要付給新的所有權人,如果你參加競買,還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是你必須向法院提出並主張你的權利。《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第二百三十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一條 拍賣財產上原有的租賃權及其他用益物權,不因拍賣而消滅,但該權利繼續存在於拍賣財產上,對在先的擔保物權或者其他優先受償權的實現有影響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將其除去後進行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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