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充的手機話費,該如何往回要?


事件回放


2019年10月22日,李女士接到聯通發來的“話費餘額不足”的短信。於是,她用支付寶為該聯通手機號充話費100元。10月30日,李女士再次接到聯通發來的“話費餘額不足”短信。她以為自己當時用支付寶充值不成功,由於工作忙碌,未經核實便再次通過支付寶為該聯通手機號充話費100元。


11月9日,李女士發現該手機號因欠費被停機。李女士查詢支付寶都顯示充值成功,但仔細一看,原來她將自己的手機號中的“1”錯寫成了“8”,200元話費充到了別人的手機裡。李女士趕緊給這個號碼撥打了電話,接電話的是一名男子,他聽明白原因後沒有答覆李女士,此後卻再也不接李女士的電話。


李女士只好致電聯通客服,聯通客服回覆稱因為錯充的電話號碼正在使用中,聯通無法退賠,只能她自己去要。李女士很是困惑,200元話費,雖然不多,但如果對方不退給自己,自己就沒辦法索回了嗎?


充話費充到別人手機裡的情況儘管不多見,但卻客觀存在。如果被充話費的人豁達大度,搞清楚狀況後直接退錢或者反過來給充入等額話費都能使問題圓滿解決。但如遇到不配合的機主也著實讓人費神,面對這種情況,法律並不會束手無策。


錯充的手機話費,該如何往回要?


法律解讀


解讀1.錯充話費的“錯”到底是誰的錯?


一般說來,在運營商的充值界面進行充值操作至少有三步是不可或缺的,第一步是輸入待充值手機號碼,第二步是輸入擬充值金額,第三步是確認支付。本案中李女士本想往自己的手機號充值,結果輸錯號碼,給別人充了值。這個錯本就源於李女士本人事前未盡注意義務,而不是機械故障或者其他原因。


對於運營商來說,他們已經根據李女士的委託指令將等值話費充入目標賬戶。運營商在本次交易中嚴格按照當事人指令完成了其委託事項。因此,並不能追究運營商在錯充話費事件中的法律責任。因為運營商無法分辨當事人原本是要為本機充值還是要為另一相似手機號碼代為充值。


對於第三方支付平臺而言,多數情況下都有提示,有些還有延遲付款功能,等待委託人再次確認才完成付款。本案中李女士已經成功為對方手機賬戶充值200元,也就是說她本人忽視或者浪費了及時發覺錯誤並止損的機會。因此,也不能要求第三方支付平臺承擔李女士錯充話費的責任。


對於被錯充話費的機主來說,自己並沒有採取任何措施脅迫或者引誘李女士為自己代充話費,也沒有采取措施迫使運營商為自己竊取話費,當然他也沒有委託或指示其他人採取以上措施為自己無投入充值。該手機賬戶中多出200元話費對於自己來說純屬意外,系由外界強加,該手機號持有人對錯充話費沒有任何錯誤。


解讀2.遭錯充的話費該如何處理?


儘管錯充花費的責任在於李女士本人,但其本意是根據運營商的提示,為避免自己的手機欠費而向自己的手機號內進行充值,事實上卻充到了別人的手機賬戶之中。李女士由此蒙受了200元話費的損失,而被錯充話費的人相應的獲得了200元的等額收益。


可能有人認為,自己犯了錯誤就只能自己買單,就算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交了學費,自認倒黴算了。但多數人的理性肯定認為,只有取長補短、削峰平谷,將這錯充的200元恢復原狀才符合公平正義。那麼由誰來承擔這個恢復原狀的責任呢?


也許有人會說,錢該退不退可以報警追究對方責任。別說民事糾紛公安不會介入,就是允許介入也還有金額標準的要求,區區兩百元是不可能勞動公安協助追討的。


有人可能會說,李女士的手機號和被錯充的手機號都屬同一家運營商。李女士向運營商投訴說自己將200元話費錯充到另外的號碼裡,運營商就應該核實情況,從錯充的手機賬戶里扣劃200元補貼到李女士賬戶裡。這樣處理簡單快捷,一是一二是二,豈不快哉?


但事實上不能這樣處理。一方面,由於法律法規以及運營商都沒有代充話費的禁止性規定,所以李女士將自己的手機號碼輸入錯誤,從而事實上為別人的手機號碼成功充值兩次,累計200元的行為合法有效。


另一方面,運營商沒有義務甄別為其他人號碼充值的行為是自願行為還是錯誤充值行為。如果充值行為本為自願,事後因債務償還問題產生糾紛,轉而以當初系錯誤充值為由要求運營商直接劃扣相應數額的話費。


被扣劃話費的事主可能以跟運營商簽訂的服務合同並沒有賦予運營商直接劃扣手機賬戶金額的職權而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如果不顧實際的要求運營商為當事人未經甄別錯誤充值的行為買單難免強人所難。


餘下的途徑只有一個,就是李女士跟對方直接對話。《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同時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兩相對照,李女士沒有向對方充值的法定義務或合同義務卻向對方充值200元,對方手機賬戶裡憑空增加的200元正是李女士手機賬戶裡原應增加的200元。


因此,李女士給對方手機賬戶充值使對方無端獲得利益,而使自己蒙受了相應的損失。李女士有權拿起法律武器以不當得利要求對方返還被錯充的200元話費。


解讀3.錯充話費事件的啟示


儘管說錯充話費是事主的責任,但亡羊補牢的工作還是要做。之前第三方支付尚未普及時,手機話費充值只有兩種方式——營業廳充值和充值卡充值。


到營業廳充值有工作人員協助核對擬充值手機號碼,不會出現錯充話費的情況。使用充值卡充值有個再三核對的環節——在輸入擬充值手機號碼後,系統會自動將擬充值號碼進行一次語音播報:您充值的手機號碼是……待事主確認無誤後再輸入充值卡密碼完成充值操作。


如此一來,錯充話費的情況幾乎是不會出現的。


無獨有偶,我們在銀行利用自動櫃員機進行轉賬操作時,也有一個核對環節。在輸入對方賬號之後即轉賬金額之後,系統會出現核實界面,提示擬轉賬賬號信息、轉賬金額信息,特別還有擬轉賬賬戶的持有人信息。當然銀行為了保護儲戶的隱私,這個賬戶的持有人信息是不全面的,“張三”顯示的是“*三”,“李四”顯示的是“*四”。


但是這一不全面的賬戶持有人信息對於轉賬操作來說已經足夠。如果轉賬給張三,在輸入張三的賬號信息後,發現跳出來的賬戶持有人信息恰恰是*三,證明賬戶信息無誤,轉賬操作可以放心進行。


如果第三方支付平臺在辦理充值業務時能借鑑他山之石,能夠增加一個足夠引起重視的核對環節,或者跟運營商進行信息互通,能夠隱蔽顯示擬充值手機號碼的機主信息,相信類似錯充話費的情況也將會避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