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依法分別對錢斌、呂紀俄提起公訴

12月2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近日,安徽檢察機關依法對錢斌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呂紀俄涉嫌受賄、窩藏案提起公訴。

  日前,安徽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錢斌(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向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錢斌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蕪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錢斌利用擔任安徽省供銷社(省供銷商業總公司)黨組成員、副主任(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監事會主任(副總經理),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總經理),安徽省供銷總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政協原副主席、民建烏海市委原主委呂紀俄(副廳級)涉嫌受賄罪、窩藏罪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赤峰市人民檢察院向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呂紀俄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赤峰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呂紀俄利用擔任烏海市政協副主席、民建烏海市委主委職務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幫助其逃匿,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窩藏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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