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時候父母就教我百事孝為先的道理,
一個人你可以沒有錢,你可以沒有本事,但是一定要孝順。
1,
我跟妻子是相親認識的,老同學介紹的,聊得也就10天那樣就結了婚,算是閃婚吧。因為見到她的感覺十分舒服,我認為這輩子也就是她了。
結婚的時候我本來是打算在老家買房,然後回到老家工作,反正在城裡混的也不怎麼樣。她的意思是必須要在城裡生活,父母尊重我們的意見,借了親戚朋友的錢想辦法付了房子首付。
結婚沒多久,她就像變了一個人,喜歡到處逛街,也不知道上班,有點好吃懶做的樣子。這些我都能忍,男人掙錢養家也是應該的,畢竟是剛結婚,我肯定要盡心盡力照顧她。
2,
沒幾個月,妻子就檢查出來懷孕了。肚子越來越大的時候,我讓老家的父母到這邊一起住,在我不在家的時候能照顧妻子。
父母雖然都是農村人,沒什麼文化,但是道理他們還是非常清楚的。可能是父母對妻子太好了,導致她很不尊重我的父母,嫌棄做的飯不好吃、買的童裝不好看之類的小事。但是父母從來都沒跟我說過這些,每次我回家的時候看著她和父母的關係還挺好的。
3,
有一天我出門要仍垃圾,發現垃圾袋裡有外賣盒。我就問我媽誰在吃外賣,我媽支支吾吾的我就知道肯定有啥事。原來是媳婦嫌棄父母做的飯髒,不願意吃,經常自己叫外賣給自己。我想起來父母之前提過想回家,我現在才知道原來是受到了嫌棄。
我沒有找妻子理論,畢竟她懷著孩子不能太生氣。
但是我的心中非常的難受,我打算在孩子生下來之後,跟她好好談談。
養兒方知父母恩,我希望孩子生下來之後能讓她改變一點。
我也不怕與她鬧翻,我的父母養育我這麼多年,
這輩子我必須好好照顧他們,我不會讓他們因為她的態度而不敢再來我家。
關於相親,這是目前很多朋友的交友方式。
但是這位把故事講出來的朋友,確實有點太草率了。
關於閃婚這個問題,還是建議大家要慎重一下。
建議提前交往一段時間,等到兩個人都相互理解之後再討論人生大事,不要太沖動。
關於對待父母的這個問題,很簡單:孝敬!孝敬!孝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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