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發揮檢察職能 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

近日,松桃縣檢察院對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民營企業負責人鄧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最大程度保障民營企業正常經營和健康發展。

充分發揮檢察職能 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

基本案情: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松桃環宇貨運有限公司負責人鄧某某在沒有真實業務往來的情況下,以支付稅價合計4%開票費的手法,用其他公司的名義為松桃環宇貨運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8份,稅款數額人民幣131482.25元,其中,46495.35元已申報抵扣。

該案受理後,承辦檢察官鑑於鄧某某有案發後主動投案自首情節,並補繳了相應的稅款和罰款,在審查起訴階段自願認罪認罰,同時,在調查中發現該企業為本縣經濟發展作出了一定貢獻。根據上級院“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環境營造企業健康發展環境專項工作”及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工作要求,結合本案犯罪情節、認罪態度、退贓情況,為最大限度減少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切實保護民營企業發展,該院依法對鄧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該案的辦理,體現了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司法裁量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體現了司法的溫度,實現了情理法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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