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陽母子被的哥殺害一案,家屬起訴出租公司獲賠195萬

12月22日,據新京報報道,12月19日,青島出租車司機殺害乘客母子事件,死者家屬起訴出租車公司運輸合同糾紛案宣判,死者家屬起訴出租車公司獲賠195.6萬元。死者妹妹稱,父母得知宣判結果後抱一起痛哭。2017年,被害人邵女士帶兒子打車回家,雙方因車費發生糾紛,司機王某將兩名乘客殺害。

此前,據《重慶晨報》上游新聞報道,青島出租車司機砸死乘車母子二人一案,經過青島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出租車司機王某某被法院一審認定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以下為法院判決書中披露的事發過程:

2017年3月11日16時26分,邵某和不滿5歲的兒子從青島市城陽區某超市門口搭乘王志遠駕駛的出租車前往某小區。途中,王志遠與邵某因支付車費問題產生糾紛,繼而發生爭吵。王志遠提出不再繼續運送母子倆,將其送回上車處並讓其下車。邵某拒絕下車並要求王志遠將其送至目的地。王志遠惱羞成怒,駕車駛向他處。

當天16時36分,邵某在朋友圈發佈了求救視頻,並於16時43分報警。16時45分,王志遠將邵某母子載到城陽區某社區北邊山坡下,將邵某拖下車,持石塊朝其面部擊打數下,又持石塊朝邵某之子的頭、面部擊打數下,致二人當場死亡。

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魯02刑初3號刑事判決書顯示,殺完人後,王某某投案自首,並在到案後如實供述了其作案過程。隨後,其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於3月12日被刑事拘留,6月30日被逮捕。

城陽母子被的哥殺害一案,家屬起訴出租公司獲賠195萬

被害人邵某在朋友圈發佈的求助信息


青島市中院認為,王某某作為出租車司機,在運載乘客過程中未能規範文明服務,在未到達目的地時要求乘客提前支付車費從而引發爭執,且在與乘客爭執後再次以拒載這一違反行業行為規範的方式進行處置導致矛盾升級,後在乘客要求繼續履行運載合同拒絕下車的情況下行兇殺人,持石塊連續擊打被害人頭面部,並無端遷怒於無辜隨行幼童,致二人死亡,其犯罪性質特別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一審判處王志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受害人家屬發佈的微博:稱感謝法律公正,終於等來嚴懲

城陽母子被的哥殺害一案,家屬起訴出租公司獲賠195萬

對於姐姐和孩子的離世,受害人的妹妹仍然心痛萬分,她這樣寫道:“2017.3.11起 也許如家人所說,姐姐和洋洋的離開我一夜間長大,如今也變得勇敢,痛到麻木。但今天這厚厚的判決書再一次讓我痛到極限 我怎敢讓父母看見這些!這一字一句都是我可憐的姐姐和小洋寶冤屈的血淚!那些殘忍的畫面 在腦海中不停止的幻想浮現 早已千穿百孔的心再一次被狠狠的撕裂!!”

從受害人妹妹的微博@痛苦從沒離開過,觀察員看到她分享了5歲孩子生活中點點滴滴的照片和視頻,一個完整的家庭就這樣破碎,一個如此可愛的孩子就這樣失去了生命……受害者家屬的痛苦,外人永遠無法體會。

如今兇手已經遭到法律的嚴懲,只求逝者安息,類似的悲劇不要再重演。不過,這起案件帶給人的思考還有很多。

隨著社會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以前居住的社區和村落,快速演變成了一棟棟高樓大廈,以前低頭不見抬頭見的街坊四鄰,變成了樓上樓下卻毫無交集的陌生人。社會上流動人口增多,貧富差距增大,人心浮躁,很多人人格出現偏差,圖謀不軌或報復社會。

從熟人社會到陌生人社會,也許我們永遠不知道與你擦肩而過的人,他(她)有什麼樣的教育和家庭背景?他(她)是否是一個一點就燃的暴脾氣?他(她)心理是否有難以示人的小秘密?……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介紹,很多案件的發生有概率性,甚至有些罪犯沒有任何預謀,可能臨時起意就實施了犯罪行為。犯罪心理學中有一種術語叫獨狼,所謂的獨狼就是指他們專門以人為獵物,只要進入他的那個活動圈內,你的風險就會提高,誰遇上都是百分之百的危險。

還有,李玫瑾教授特意提醒,不要與一些人發生爭執或衝突,嫌疑人在特定的背景下,他會認為你既然是孤立無援的,我就可以處置你,你要跟我耍橫的話我就可以怎麼樣怎麼樣。有時候自身的弱點很容易成為被害的對象,所以一定要有自我安全防範意識,不要計較小的得失,也不要輕易與他人發生衝突。

此外,在社會層面上,觀察員也想說,無論是家庭教育還是學校教育,都要讓孩子學會保護自己,讓他們知道世界上並不是只有明媚的陽光,同樣還有陽光永遠無法照到的陰暗角落。

逝者安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