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沒有過不去的事情,過不去的往往是自己

曾有一位叫小玟的同事,平常看起來人很nice,有一次,小玟和我們一起出門參展,負責帶電腦,到了現場,電腦不見了。

“不見了?”大家好急,長官就要蒞臨,怎麼辦?怎麼辦?沒有電腦,大家幾個月來的心血就完全浪費,要等到明年了。

漏帶重要電腦?一個誤會逼出焦急的眼淚

“都是你啦!”經理先對小玟開炮了:“剛剛出門明明有提醒過大家,就只有你忘了帶!”小玟快要哭了。

然後,有一位女副理也開始唸了:“你看看,你的包包記得帶,假睫毛也記得帶,偏偏最重要的電腦⋯⋯。”

這時候,突然有人大叫:“找到了!”一位男同事喊道:“電腦在這裡啦!”

職場沒有過不去的事情,過不去的往往是自己

原來,電腦是有帶來的,只是被擱在旁邊。小玟匆匆帶了大包小包,不確定是不是有包括電腦,其實她是有帶來的啦。

這下,氣氛可“尷尬”了,從被責備到被道歉,但他過不去、越演越烈。不過,那位經理也蠻“阿沙力”的,立刻就對這位女同事道了歉:

“唉,真對不起,我沒搞清楚就開罵,小玟,我向你致上最深歉意,盼你不介意!”另一位副理也道了歉。

“小玟我下星期請你吃飯,謝謝你啦。”小玟真的也很有風度,笑笑的,那天展覽結束,大家還去慶功宴。

當場的每個人應該都覺得一切是沒事的,沒想到,可怕的才準備要開始──隔天,我發現,小玟沒來公司,她去哪兒了呢?

職場沒有過不去的事情,過不去的往往是自己

然後,下一次我聽到“小玟”的名字,是公司亂成一團:“唉,聽說小玟去告記者了,記者要來我們公司採訪,公關部現在正在緊急開會,經理與副理都被叫進去了。”

這件事讓我印象深刻。記得當天我還看到小玟在即時通訊軟體上“上線”,她的“綽號”已經改成一句話。

那句話,我到現在都還記得──“我、就、是、過、不、去”。

從此我就發現一件事。人與人之間,衝突在所難免,你說,沒吵過架就不算真朋友,不是嗎?

哪一對“情人”不吵架?但,大部份的人,吵完架、激情過後,自然“氣會消”。不過,有些人卻“過不去”。

職場沒有過不去的事情,過不去的往往是自己

“過不去”的人最可怕

這種人的特徵就是當下都很nice,但之後,等到大家無事了,他/她卻不斷的“回檔”。

而且,對方會被他不斷的“加罪”,不再只是犯個小錯,還加了很多莫須有的罪名。這時候,“道歉”是無效的;越和他道歉,他反而越生氣。

所以,人情世故,也包括“辨識”一個人是否值得深交,若你發現誰誰誰經常“講別人壞話”,一副就是“過不去”的樣子。

小心,下一次該你惹到他/她,你就真的和那位經理與副理一樣,真正的“過不去”(陣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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