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银行账户进账多少会被查?有什么规定?

Hiro_TheHunter


关注银行小狗,带你揭秘更多银行内幕。

在这里,银行小狗就不搬相关文件出来,直接告诉你答案吧,简单粗暴。


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在相关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如果发生了以上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在实际工作中

在实际的业务工作中,公司业务而言,在每天的上午九点前,银行的分支机构需要将当天150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资金汇出及1亿元(含)以上的大额资金汇入进行向财务部报备头寸。

个人业务如果涉及外汇,就应该是等值于5万人民币的时候就要报备了,一般而言是20万人民币就要进行报备,但是实际中也不可能每笔都报备和上报,不然营业网点的工作量特别大,只能是选择较大金额和较异常情况进行报备,比如平时只是划账几千块几万块的,突然几百万地进行划账,就要小心是否是涉及洗钱等不法行为了。


银行小狗



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在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有了,就是上面这些金额。


别忘了杨小贝


家族财富密码评论员晴溪: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现在到银行办业务,遇到需要使用身份证的,银行都会对前来办理业务本人和身份证进行核查和识别,且核查系统实时联网公安部门的身份信息系统。所以,个人银行账户进账多少会被查,这就涉及到银行的大额资金管理和反洗钱的问题了。


银行对大额的现金业务要求对客户的身份进行识别,一般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业务单笔5万元及5万元以上,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现金缴存或现金支取,外币等值1万美元及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或现金支取。

反洗钱法是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目的就是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活动。所以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是反洗钱的第一道风险防线,是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向人民银行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的交易报告,等等,等等。


而且反洗钱是全员性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维护稳定金融秩序,遏制反洗钱犯罪的义务,多了解多学习,为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作出努力。


家族财富密码


关于这个问题,坤鹏论专门查了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分享一下。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的,经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

这个办法主要为了加强对人民币支付交易的监督管理,规范人民币支付交易报告行为,防范利用银行支付结算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这个办法中专门明确指出了监管的范围,“本办法所称人民币支付交易,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和现金等方式进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支付交易报告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对支付交易进行监测。

并且要求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一、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在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有了,就是上面这些金额。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二、对于可疑交易的管理办法

另外,坤鹏论认为有必要再对可疑交易说一下,因为这里面也牵扯到金额。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十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4)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上面中所说的的“短期”,指10个营业日以内。

如果金融机构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发现有客户符合上面可疑交易所列情形的,应记录、分析该可疑支付交易,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进行报告。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需要报送一级分行。一级分行经分析后应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同时报送其上级行。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要把报告表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所在省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坤鹏论


看到有人说:合法收入,进账多少都不会被查,非法收入,一分钱也会查。这边想补充一句,非法收入,有很多方式不走银行,一旦走银行就会变成“合法收入”。

题主问进账多少会被查,这个“查”也有程度之分。银行作为重要的收入记录渠道,对于钱款进入肯定是有详细的监督管理规定的,但全国那么多人,分分钟都有各种账户交易情况,如果每笔钱都要查,监督成本太高,所以肯定会设置常规的(通过固定程序节省成本)的记录方案。

从这个角度来说,只能说是银行根据相关法规,“被动地”进行收支的信息化记录,不算是“查”。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建立起支出监测系统,在2007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就施行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其中个人当日单笔现金或累积人民币5万元以上支付交易,就算是大额交易,需要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

这种监测并不是一次就马上查的。而是在一定周期内有连续多笔的“可疑”转账出现。这种“可疑”包括比如你之前每个月都是固定几千块地赚,突然有短时间5万、10万,最终累积有50万、100多万的流水记录。

这个时候,就会接到银行的电话,告诉你你的卡被系统监测到涉嫌洗钱,然后就会问你最近的钱款支出情况。但你懂的,既然都很直白的告诉你“我们在查你了”,并不是真的把你当成犯罪嫌疑人那样要抓你。与其说他们在查你,不如说他们在例行公事。

谁还不能借个钱、中个彩的。当然,这个额度对于法人、个体户、企业会更高点,单单发薪日那钱款支出就不只是几万块了。其中法人、个体户账户的是单笔或累积人民币100万以上,企业是单笔或累积200万以上就要被监测记录。

很多办理过POS机的小伙伴,或者刷流水的朋友,都会遇到这种情况。一笔5万块钱转了20次,一分没多,但因为累积达100万,莫名地背上“洗钱”的锅。所以,银行的反洗钱监测系统,作为一种被动记录的方式,一方面是防范于未燃,让犯罪没那么明目张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以后主动追查留下记录。

但主动追“查”,也不是说翻就翻的。银行作为金融机构,而不是执法机构,对于用户的个人账户的最基础原则还是保护原则,不是说查就查的。存款人在银行的存款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的查询、冻结和扣划,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想要查,需要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这时银行才会协助查询。

所以,并不是说你进账多少就会被查,而是你进账多少会让你显得“可疑”,随着可疑程度的不同,又分为被动记录和主动追查等几类。银行的首要责任是保护用户存款的看门人,而不是去当福尔摩斯。


小白读财经


正规用途的,存多少都不会被“查”;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分钱也会被“查”。

可能有人会说不对,不是超过5万就会被查吗?

我只能说,你理解错了。

你所谓的被“查”,可能只是银行正常的“上报”。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第五条规定,金融机构应报告如下大额交易:

1.当日交易人民币五万(含)以上、外币一万元(含)以上的现金存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等现金交易。

2.公司帐户与其他银行账户单笔或累积人民币200万元(含)或外币等值美元2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划转。

3.个人帐户与其他银行账户发生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或外币等值美元10万(含)以上的境内资金划转。

4.个人帐户与其他银行账户发生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或外币等值美元1万(含)以上的跨境资金划转。


这些交易,银行只是会按照规定通过反洗钱系统统一上报,并不会去“查”。

在发生这些交易时,在柜面,柜员会询问你的资金用途,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有时也会让你选择资金用途,但是只是询问,银行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去调查核实你真正的用途。

而只有权力机关才有权利“查”你的资金用途,这也要是在你涉嫌违法犯罪的时候,要求银行配合。

所以银行并不会真正“查”你的日常资金用途,只是按规定上报信息,并不会对你的资金使用造成影响。


鑫财经


只要是符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内容,金融机构都有责任和义务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发生的现金或转账交易上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由其统一备案或者责令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排查。

  • 我国反洗钱法的立法背景

21世纪以来,洗钱犯罪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成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很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规模有组织犯罪背后都有洗钱犯罪的身影。

依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当时发生了很多不法分子通过金融机构将其非法所得流向海外、国际黑钱通过金融机构流入国内洗白以后再转出的现象,比较著名的有赖昌星将其走私所得数百亿元转到加拿大的洗钱事件,反洗钱工作已经成为我国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于第十届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通过!

  • 个人结算账户排查措施发展历程

第一,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11月14日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第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6月11日发布的《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第三,2016年12月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第9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16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正式发布,并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之前发布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个人结算账户排查规定

个人结算账户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被认定为可疑交易,并由该银行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同时告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协助进行反洗钱调查:


第一,个人在银行金融机构办理的现金或者转账业务明显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的;

第二,个人在银行金融机构办理的现金或者转账业务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

第三,个人在银行金融机构办理的现金或者转账业务存在其他明显的情节严重或者情况紧急的情形,这一个需要各银行金融机构自行把握,但是底线就是必须将有可能发生的反洗钱犯罪遏制在摇篮里。

个人在银行机构办理如下业务时,将被认定为大额交易,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第一,个人办理的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5万元以上的现金收支业务。

第二,个人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单位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转账业务。

第三,交易一方必须为个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综上所述,只要现金交易超过5万元、转账交易超过50万元、跨境交易超过1万美元的个人业务办理,都必须受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排查,并由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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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对大额交易的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也就是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将会进入银行监管的可疑名单!

如果说这一点还不足以引起企业的重视,那么人民银行最近发布的这个文件可就明确了,12月1日起,将会对私人账户转账管理更加严格:

最最重要的是,自从近年来税务局和银行联合监察,只要检测出动态数据比对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预警。税务局立刻就会关注你,不管你是通过个人账户发工资避税还是多账户转账洗钱,统统都会被查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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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投资官评论员王天天:

对于个人账户进账被查,一般只和大额存单有关

两者的关系是,大额存单不一定被查,但被查的一定是大额存单



大额存单分为两种情况:

1. 完全合法来源:银行并没有明文规定多少钱会被调查,假如一个富人有50亿资产,他个人账户转进1000万,只要来源合法,绝不会有人去调查他


2. 涉及洗钱活动的进账:一个工薪阶层,月薪5000,整个人的银行账户几年没有超过1万元的转账,忽然进账100万,银行的反洗钱系统就会将他的账户列入可以名单,再由银行专门的反洗钱调查员联合公安机关来调查这个人是否有洗钱活动。、、



其中涉及到我国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这些法律条例规定5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款以及20万元以上的转账要进行调查,但其实多数VIP私人银行业务对客户的存取款保密,像美国的百夫长黑卡,无论一次性提取多少钱都是即刻送到,并且不受监管的。



大额转账以及存取款的调查是十分必要的,反洗钱这件事是我国一个重点关注对象,国家极力打击一些非法组织非法洗钱活动,因为这种活动不仅仅触犯了法律,也对国民经济以及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其不好的影响。

所以大家大额转账或者存取款时,如果需要配合调查,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是要积极配合的。


首席投资官


首先,个人当日累计5万现金、50万境内转账、20万境外转账都会被上报,因为金融机构有大额交易的报告义务,职责所在。

根据央行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一般各个金融机构都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再具体细化,因为不但是银行,证券、期货、基金、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都有反洗钱义务,他们的业务特色和模式完全不同,因此也都形成了有各自行业特色征的内控制度,但基本是参照央行的标准:



达到这个标准金融机构就需要通过央行的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上报,且要求5个工作日内。

其次,会不会被查要看金融机构对你的判断。

《反洗钱法》要求金融机构“了解你的客户”。

1,柜面业务。因为很多业务需要柜台面对面办理,或者客户经理直接沟通,其实这都是金融机构采集客户信息的过程,从中发现可疑信息或者风险点比较大的地方。

2,线上业务。金融机构会综合内部各个业务线上的同一个客户信息片段进行汇总,综合得出客户的风险等级报告,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其管理措施也是不一样的。

回归题主问题,我们老百姓的一般业务是不会被查的,业务单一,背景简单,也没什么可疑点,金融机构的时间和人力成本那么高,但作为我们老百姓还是要支持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的,有时候可能需要我们填一些信息采集表格,我们尽量配合,因为作为和我们老百姓直接打交道的金融机构,他们对大额和可疑交易是有报告义务的!



我们总是对那些贪污受贿、非法传销、扰乱社会恐怖分子等等恨之入骨,其实反洗钱的目的也是打击这一类将非法所得变成合法收入,或者为涉恐活动提供融资的非法活动,这些数据上报到央行,说不定央行就能在反洗钱数据库中发现一些什么线索端倪的,后续调查肯定是移交公检法系统后的工作了,这对于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安定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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