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書《金瓶梅》細思極恐的情節(二)

【第一更】

第五回,王婆教潘金蓮藥鴆武大郎。

這婆子看著那婦人道:"……他若毒氣發時,必然腸胃迸斷,大叫一聲。你卻把被一蓋,都不要人聽見,緊緊地按住被角。預先燒下一鍋湯,煮著一條抹布。他若毒發之時,七竅內流血,口唇上有牙齒咬的痕跡。他若氣斷了,你便揭起被來,卻將煮的抹布只一揩,都揩沒了血跡。便入在材裡,扛出去燒了。有麼鳥事?"

王婆怎麼對中砒霜毒之人會有怎樣的毒發症狀和死相如此瞭解?連中毒者會七竅流血,因而預先吩咐潘金蓮準備好抹布擦拭這種細枝末節的事都考慮好了?

後來潘金蓮毒死了武大郎,害怕得手軟腳軟,什麼事都做不成,還是王婆趕過來代替潘金蓮處理一應善後事宜。而且手法嫻熟、形容鎮定,怕不是第一次毒死人了吧……瞧這經驗豐富的。潘金蓮雖然心狠手辣,到底年輕,沒真幹過殺人的勾搭。與王婆一比,高下立判。

反過來想想,王婆手中的人命究竟有多少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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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

第九十二回,西門大姐在陳經濟家中自縊。吳月娘狀告陳經濟並小妾馮金寶。

次日,月娘親自出官,來到本縣,授官廳下,遞上狀去。原來新任知縣姓霍,名大立,湖廣黃岡縣人氏,舉人出身,為人耿直。………………知縣大怒,褪衣又打了經濟、金寶十板,問陳經濟夫毆妻至死者絞罪;馮金寶遞決一百,發回本司院當差。

這陳經濟慌了,監中寫出帖子,對陳定說,把布鋪中本錢,連大姐頭面,共湊了一百兩銀子,暗暗送與知縣。知縣一夜把招卷改了,止問了個逼令身死,系雜犯,準徒五年,運灰贖罪

作者這裡用了個很明顯的高級黑,先說這位霍知縣為人耿直。耿直到什麼程度呢?耿直到沒有主動問嫌疑犯索要賄賂呢!但是一旦嫌疑犯給了賄賂之後呢?“一夜把招卷改了”!!!

“一夜”,我們可以想象出知縣收了賄賂後匆匆點燈披衣起來改動判決時的高效迅速。

然而這已經算是耿直的官了呢!!

不耿直的官是什麼樣子?呵呵,書裡面幾乎全是不耿直的官咧。

隔著書頁就能感受到了作者對他所處的時代的司法腐敗和政治糜爛的絕望,都懶得深惡痛絕了。

一個當官的沒有主動索要賄賂,好耿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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