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出來工作怎麼選?

剛從看守所出來,現面臨兩個工作可以選擇。1賣房子,無責任底薪1800加提成,提成高,到時第三個月就開始沒底薪了,我比較慫,就怕第一個月一個單子都做不了,而且不是說年底嘛,二手房比較難做2,賣寵物用品,是個大店,底薪3500加提成,這個感覺遊刃有餘。那麼我怎麼選?賣房子?賣寵物用品?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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