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府和州有什麼區別?誰隸屬於誰?

代貞


這個問題還是很有意思的,因為,明朝的行政區劃確實太亂了,容易把人搞蒙。我儘量用簡單的話將這個問題說清楚。

明朝的行政區劃大概有四種:省(布政使司)、府、州、縣。

朱元璋當皇帝不久,就宣佈改之前的“行省”為“承宣布政使司”,以“承宣布政使司”為省級行政單位。可是,人們習慣叫“省”了,所以,明朝的省級行政單位雖然是“承宣布政使司”。但是,大家都叫他“省”!

而明朝的省級單位可分為兩種:“普通的省”和“直隸”。直隸就是京師周邊地區,直屬於兩京(南京和北京),也就是所謂的“南直隸”和“北直隸”。普通省有13個,分別是陝西、山西、山東、河南、浙江、江西、湖廣、四川、廣東、福建、廣西、貴州、雲南。

在省下面有三種行政區劃:府、州、縣。這裡面最亂的就是“州”!這還要從元朝說起。元朝時,為了加強地方統治,防禦農民起義,把很多縣都提成了“州”。這也可以理解,因為,古代的行政區劃很少,很多省才十來個府。隨著人口增多,管理越來越困難。必須把一些重點地區“升格”一兩級,好方便管理。

再看現在,一個省下面有十幾個市!例如河北省,有11個地級市外,還有20個縣級市。

府是“省”下面的一級常規行政區劃,就是現在的“市”。府下面的常規單位就是縣。“省府縣”就是明朝整體管理體系。

可是,有些縣地理位置重要,人口多,經濟發達,事多。把它當成一般縣對待,是不合理的。於是,就將這些線“升級”為“州”。這個州就是“屬州(散州)”。雖然也跟縣一樣,都是府管。但是,他的主官是知州,從五品!而知縣是正七品,差了三級!所以,等於是找個理由,給乾的好的知縣升了官。

如果這個“州”做得非常好,對朝廷非常重要,那麼,他就可以升級為“直隸州”!“直隸州”不歸府管了,而是直屬於省,你可以說他是現在的“縣級市”!不過,直隸州的知州是正五品,而府的知府是正四品。所以,這個知州還是比知府低兩級。

有朋友該說了,“直隸州”跟“府”是平級的,“屬州”和“縣”是平級的。這個說法不準確,說他們平級也對,因為他們的行政權力是一樣的。(地級市也是行事的市級權利。)但是,他們的主官官員級別差了好幾級,還是不一樣的。

明朝的行政區劃可分為:2京、13布政司、162府、255州、1173縣。

說白了,從縣官升任州官,就是給一些做得好的官員升遷。布政使和知府的名額有限,但是,州官的名額可以隨便加啊。其意義還是在鼓勵官員好好幹!

(文|勇戰王聊歷史)


勇戰王聊歷史


明清時期,為什麼會有州府並存的現象,把其因理順這個問題就簡單了,朱元璋建立明朝後,對行政區域劃分作了重新調整,把元朝的路、府、州、縣四級,減少為省、府、縣三級,但同時也保留了介乎於府和縣之間州的存在,形成了省府(州)縣三級行政機關,省設左、右布政使各1員,為從二品,府均設知府1員,為正四品,下級單位縣,均設知縣1人,為正七品。

圖為霍州署,保存完好的古代州級署衙,明為散州,清升為直隸州,今天的山西臨汾。

那州是個怎樣的存在呢?有些地區的府,轄區內有些地方可能是軍事重鎮、交通樞紐或者賦稅重地,有其特殊的地位,但這些地方又不夠升格為新府,但又不得不重視,於是拿出來劃為直隸州,由省直接管轄,直隸,就是直接管的意思,比如鄭州、汝州、福寧、羅定等,在明朝都是省管直隸州,最高長官為知州,正五品,可見,直隸州是個低於府高於縣的存在。

”例授直隸州州同“牌匾,例授是花錢買的,州同是官名,以知州行知縣事,從六品。

同理,有些地區的府,轄區太大,縣城太多,政務繁忙,為了分擔府的行政壓力,把一些體量較大的縣升格為散州,也叫屬州,來幫著府代管一些縣,比如明忠州,屬重慶府,茂州,屬成都府,趙州,屬真定府等,這些府管散州,最高長官為知州,從五品,可見,散州也是低於府高於縣的存在。

圖為復州古城遺址,復州,明朝時散州,今天的遼寧瓦房店市。

《明史·地理志》記載,明朝共有府159個,州240個,縣1144個,其實我們現在的省市縣行政機構依然保留著明朝時期府州並存的現象,府為地級市,直隸州就是省管縣級市,散州就是市管縣級市,理論上兩者是平級,實際上省管縣級市比市管縣級市高一級,以湖北為例,在明朝武漢為省府,黃石、十堰等12個地級市為府,仙桃、潛江、天門市,均為省管縣級市,相當於直隸州,大治市、丹江口市為市管縣級市,相當於散州。


圖文繪歷史


府一般是僅次於省(布政司)的地方行政單位,類似於現在的地級市,下面一般直接管縣。而州也是下轄縣,但州有散州和直隸州之分,散州歸府管,而直隸州和府同級,直接歸省管。

所以明朝地方行政區劃大體有三種情況:

1.省——府——縣

2.省——府——州(散)——縣

3.省——州(直隸)——縣

清承明制,所以清朝也基本和明朝一樣,下面我用清朝江西地圖舉例。

如圖所示,西北角的寧州下轄修水,銅鼓兩縣,但仍然由南昌府管理,屬於散州。而東南角的寧都州,下轄寧都,瑞金,尋烏等縣,與府並列,歸省直管,屬於直隸州。


百勝軍節度使


明朝行政區劃是指明朝時期對地方分級管理而實行的區域劃分。

明初曾沿襲元朝的行省制,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省為承宣布政使司,承宣布政使司下設府和直隸州,府以下有縣和屬州,各直隸州以下有縣,形成了一個省府州縣四級制與省州縣三級制並存的大體格局。後分設都指揮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三司,分掌各省軍、司法權力,後逐漸被巡撫制度代替,巡撫常常成為各省權力統一的最高長官。

明朝實行一省分置都、布、按三司的制度,原為防止地方權力集中。宣德後開始派部(六部)、院(都察院)大臣以總督和巡撫的名義督撫地方行政。景泰朝之後成為各省常制。總督主要署理軍務,分短期與長期兩種。巡撫主理民政,每省皆有,有的一巡撫轄兩布政使地,如正統年間山西和河南巡撫。有的一省一巡撫,有的一省幾巡撫,如北直隸有順天巡撫(駐遵化)、保定巡撫(駐河北正定)、宣府巡撫(駐宣府鎮,今河北宣化,一度兼領山西大同府)三巡撫;南直隸有兩巡撫:應天巡撫(駐江蘇應天(今南京))、安慶巡撫(駐今安徽安慶)。有的在幾省交界處設置一巡撫。

1428年(宣德三年)以後,全國統分為兩京、13承宣布政使司,關西七衛,俄力思軍民元帥府,斡難河衛。兩京是北直隸和南直隸;13布政使司簡稱13司,俗稱13省,為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湖廣、江西、浙江、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福建;關西七衛統治現今的青海和新疆,俄力思軍民元帥府統治西藏西部和拉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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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府的劃分中,分為直隸府和普通府。直隸府指的是南京、北京。也稱為應天府和順天府。

這兩個地區的地方長官的級別是正三品,稱為“府尹”,比一般知府正四品的級別高。知府管理的,主要是民政事務,管理著轄區內的刑獄賦稅。

跟府同級別的,還有設立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土司、土府,以及直隸州。明代的省、府、州、縣,並不是簡單的上下級關係。因為州可以分為直隸州和屬州兩種。直隸州上隸於京師或各布政使司, 跟府同級。屬州上隸於府,跟縣同級。直隸州的地方長官是知州,級別跟知府相同,為正四品。屬州主要指的是邊遠地區是跟縣同級別的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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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的州府的主要區別在於:

明朝的州可以領縣,清朝的直隸州領縣,但散州不再領縣。也就是說,明朝時的地方行政架構是三、四級並行制,以四級為主。而清朝時的行政架構則是三級。

明朝的地方行政架構:明朝的地方行政架構,一級為省,長官是布政使。明朝取消了元朝時的路,省下轄府及直隸州,均向布正使司負責,這是第二級。第三級是散州及府下轄的縣。第四級是散州下轄的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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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行政區也並非是自己琢磨出來的,而是在前人上千年的摸索探討的基礎上,形成了一套自己的行政區管理體系。它以省、府、州、縣四種方式作為劃分。這四個行政區,並不只是簡單的上下級關係。

先說說省。省是明朝地方行政區中,層級最高的一個。明朝的省級行政區中,有直隸省、普通省、都司衛所三種劃分。這三種都是根據環境不同,進行的變化。

明朝開國時,朱元璋定都南京。當時為了增加南京的實力,朱元璋把南京周圍一片地區劃歸南京直接管轄。這個地區就被稱為直隸省。

後來朱棣遷都北京,也在北京周圍劃了一個地區。為了方便稱呼,南京這個叫南直隸,北京叫北直隸。這兩個直隸省因為位置特殊,地位會更高一些,享受一些特殊待遇。

其餘較為普通的省份,總共有十三個,分別是山東、山西、陝西、四川、雲南、貴州、廣西、廣東、福建、浙江、江西、湖廣、湖南。它們都設立了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三個衙門。一個負責民政,一個負責刑法、一個負責軍事。

這三個機構,職權不同,各有專職。明朝時,省級行政區中,雖然已經有總督、巡撫,但是並不是長期設立。而是為了某些專門的事項。任務完成後,就會被裁撤。

而都司衛所這個掌管軍事的衙門,如果被放在一個沒有設立州、府、縣的地方,它也會處理民政。所以,它可以獨立包括在明朝的行政區中。

省下來的行政區,就是府。府的劃分中,也有直隸府跟普通府的區別。直隸府的劃分,自然是南京、北京。當時被稱為應天府和順天府。

這兩個地區自然很特殊。就連它們的地方長官,也是正三品,被稱為“府尹”,比一般知府正四品的官階級別高。知府管理的,主要是民政事務。跟軍事關係不大。對於轄區內刑獄賦稅,具有極大的發言權。

跟府同級別的,還有設立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土司、土府,以及直隸州。這也是為什麼,前面提到省、府、州、縣,並不是簡單的上下級關係。因為州可以分為直隸州和屬州兩種。

直隸州跟府同級,屬州跟縣同級。直隸州的地方長官是知州,屬於跟知府相同官階,為正四品。屬州作為跟縣同級別的行政區,主要出現在邊遠地區。

到了縣這個級別的行政區,官員為正七品的知縣。掌管的主要也是民政事務。只不過,跟知府相比,知縣的轄區面積要小一些。縣以下,則根據城鄉不同,又有鄉、坊、保甲等。但是,因為明朝對於縣以下行政區掌管較弱,所以,就不被列入明朝主要行政區當中了。


惪州元良1978


明前期分“省府州縣”四級,後期分“司府州縣”和“司州縣”並存的局面,其實和現在的劃分區別不大,只是名稱不同!

我不給你解釋明朝,我給你解釋今朝,回頭再說明!

今天中國實際存在有省地縣鄉四級,但是法律上只有省縣鄉三級!

省一級有: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

地級有:地級市(設區和不設區)、盟、州。

縣級有:縣、縣級市、旗。

鄉級有:鄉、鎮。

當然還有副省級的州、市、計劃單列市等,

明朝的有:省級:省、司(後期)

府級:府、直隸州

州級:州

縣級:縣

明朝的州隸屬於府,當然直隸州除外,只要直隸了,不管哪一個級別都得高一級,就像以前的重慶市四川省管轄,直隸後變成重慶市和四川省一個級別一樣!明朝的府和省也是這種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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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時候,全國被分為兩京一十三省,兩京即南直隸和北直隸,南直隸包括應天府、今天的江蘇、上海和安徽等地,北直隸包括順天府、今天的河北、天津等地。

一十三省即十三個省級區劃,明朝的時候,官方的叫法是承宣布政使司(簡稱布政司),全國共有十三個布政司,分別是山東、浙江、福建、廣東、廣西、雲南、四川、陝西、山西、河南、貴州、江西和湖廣。

布政司下轄府以及直隸州,府和直隸州是平級關係,比如河南布政司下轄的汝州就是直隸州,它和開封府、南陽府等平級。

直隸州下轄縣,而府下轄散州和縣,要注意的是散州也可以領縣。

所以就形成了布政司→直隸州→縣、

布政司→府→縣和布政司→府→散州→縣。

三級和四級並存的行政區劃。


代貞


府的劃分中,也有直隸府跟普通府的區別。直隸府的劃分,自然是南京、北京。當時被稱為應天府和順天府。這兩個地區自然很特殊。就連它們的地方長官,也是正三品,被稱為“府尹”,比一般知府正四品的官階級別高。知府管理的,主要是民政事務。跟軍事關係不大。對於轄區內刑獄賦稅,具有極大的發言權。

跟府同級別的,還有設立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土司、土府,以及直隸州。這也是為什麼,前面提到省、府、州、縣,並不是簡單的上下級關係。因為州可以分為直隸州和屬州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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