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州大堂:独为七间的州衙正堂


绛州大堂,位于山西省新绛县城西高崖之上,原新绛中学校园内。始建于唐,现存大堂建筑为元代重建遗构,是绛州州府的主体建筑。据古建专家介绍,全国州衙正堂规制通例为五间,而绛州独为七间。由此可见,当时绛州地位的重要性。

绛州大堂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西长29.20米,南北宽15.40米。

大堂又名“帅正堂”,公元617年,李渊、李世民父子从太原南下,在绛州府招募将士。李渊授帅封金印给唐朝名将张士贵,拜为右光禄大夫。张士贵在此挂帅旗,从此效力李氏父子。白袍虎将薛仁贵从军的故事,也与此处密切相关。

一进入大堂,便有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

一千多年来,这里明镜高悬,衙役呐喊,百姓喊冤,知州断案。

为扩大堂内面积,內柱大量减少,横梁为三架重叠,撑以通天立柱,坚固有力。

梁柱多为原始材料剥皮稍加砍削而成,无统一规格可寻,更显得粗犷豪放。

堂内北壁东侧嵌一块《文臣七条》石,系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刻制,上书宋真宗写的廉政戒律。一曰清心。谓平心待物,不为喜怒爱憎之所迁,则庶事自正。 二曰奉公。谓公直洁己,则民自畏服。三曰修德。谓以德化人,不专尚猛威。 四曰责实。谓专求实效,勿竞虚荣。五曰明察。谓勤察民情,勿使赋役不均,刑罚不中。六曰劝课。谓谕下民勤于孝悌之行,农桑之务。 七曰革弊。谓求民疾苦,而厘革之。

堂内北壁西侧嵌一块《武臣七条》石,系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刻制,上书宋真宗写的廉政戒律。一曰修身。谓修饬其身,使士卒有所法则。二曰守职。谓不越其职,侵挠州县民政。 三曰公平。谓均抚士卒,无有偏党。 四曰训习。谓训教士卒,勤习武艺。五曰简阅。谓察视士卒,识其勤惰、勇怯。六曰存恤。谓安抚士卒,甘苦皆同,当使齐心,无令失所。七曰威严。谓制驭士卒,无使越禁。


《文臣七条》石几经流失,1984年重嵌堂内;《武臣七条》石最近刚刚嵌入,我猜想应该是仿制品。堂前东一颗粗壮的大树上结满形似皂角果的树,猜想是一颗皂角树。犹如这棵树一样,历经沧桑,仍开花结果。两块石碑不仅具有文物价值,其内容对于今人,仍有借鉴作用和参考价值。

大堂尚有几块大型石质覆盆式莲花柱础,可以想象唐代的大堂比现在更威武壮大。

大堂前东边西边仿建有二排厢房南北拉开,那是昔日三班六房,差役办公的地方。图为东边厢房。

大堂前东边西边仿建有二排厢房南北拉开,那是昔日三班六房,差役办公的地方。图为西边厢房。



大堂前在原址基础上仿建的卷棚顶抱厦三间。

大堂后在原址基础上仿建的二堂,数间房屋一字排开,这里曾经是州府官员下榻休息的地方。

大堂后在原址基础上仿建的二堂,数间房屋一字排开,这里也曾经是原新绛中学教师办公休息的地方。

大堂后在原址基础上仿建的二堂,数间房屋一字排开,这里也曾经是部分原新绛中学学生休息的地方。

二堂再往后,便是花园,是供知州、夫人、小姐消遣游玩的地方,很长一段时间也是新绛中学学子读书学习的好地方。探寻与文物保护有关的人/物/事,敬请关注/评论/转发/收藏。温馨提示:大堂修复仍在进行中,除非重大活动,暂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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