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騙“疫”點點?再少也要抓!—電白警方再次抓獲一名口罩詐騙份子

“你好,請問需要口罩嗎?”

……

2020年2月14日,天津市許女士微信接到了一個陌生人的添加好友信息,對方稱其有口罩出售。在這疫情形態依舊嚴峻的時期,許女士想著能多備些口罩也是好的,便與對方展開了聯繫。而也在這一刻,許女士開始逐漸陷入了對方的圈套當中。

2月16日,當許女士向“售賣人”轉賬後卻被拉黑時,她才意識到,自己被詐騙了。許女士當即向天津市警方報了警,稱其被人以出售口罩為由詐騙了700元人民幣。天津市警方接報後立即將案情錄入反詐平臺,通過分析研判,得知嫌疑人可能是電白南海人,為此將案情通報給茂名市公安局電白分局反電信詐騙大隊。該案案值雖小,但社會影響惡劣,反詐大隊負責人陳相強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警力對該案展開偵查。通過大數據研判分析,辦案民警最終鎖定了嫌疑人為電白區南海街道炮臺那中坡村的柯某東(男,21歲)。確認了嫌疑人的身份,抓捕行動立即展開,在赤坎頭邊防派出所的密切配合下,於2020年2月28日,辦案民警成功將嫌疑人柯某東抓獲。經審訊,詐騙嫌疑人柯某東對其以出售口罩為由進行詐騙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詐騙嫌疑人柯某東已被電白警方依法處理,並追回詐騙贓款返還受害人,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購買口罩等防護用品,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切勿輕信網上不明售賣信息,以免上當受騙。購買防護用品時,記得保留小票、索要發票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規定,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期間,假借銷售用於預防突發傳染病疫情用品的名義,詐騙他人財物,應當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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