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強拆,如何判斷是否違法?

劉世好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問題!

依照《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這一法條明確規定了行政機關對於違建有著強拆的權力。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行政機關對於違建有權強拆,法律仍然對於強拆有著嚴格的程序限制。

根據《國有土地上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可以得出進行房屋強拆有兩個基本條件:

(1)實體條件。市、縣級人民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前提之一必須是,被徵收人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拒不搬遷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政府在依法作出補償決定,並且已經按照補償決定的內容對被徵收人進行補償安置後,如果被徵收人依然不履行補償決定拒不搬遷的,有關部門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制拆遷。

(2)程序條件。另一個前提必須是,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因此拆遷方申請法院強拆應當在法定期限屆滿後。

如果違反《城鄉規劃法》,對於城市區域內的違法建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的違法建築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如果違反《土地管理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作出行政處罰。如果當事人不服,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京平~劉)


京平律師事務所


判斷是否屬違法強拆的有以下情況:  

 一、沒有市有關部門頒發的拆遷許可證的拆遷是違法拆遷;    二、應當先補償後拆遷,即讓被拆遷人先拿到房子、或先拿到錢、或先拿到臨時安置費、或先拿到週轉用房以後才搬家。先拆遷後補償是違法拆遷。  三、補償價低於市場價格的拆遷是違法拆遷。 四、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不讓選擇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的拆遷是違法拆遷。    五、採取暴力、威脅、中斷水、熱、電氣和道路等強迫拆遷的是違法拆遷。  六、在被拆遷戶未拿到補償金、或未拿到有明確地點、面積的產權調換房屋或週轉用房的情況下法院實施的強拆是違法拆遷。  七、非由法院執行的強拆是非法拆遷。 八、只有區、市政府才有權向法院申請強拆。強拆只能由法院執行,由街道、鄉鎮、區或市政府及其主管的局、辦實施的行政強拆是違法拆遷。


以上八點,可以判斷你的被拆遷是否為某部門違規強拆,如被非法侵害,可訴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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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違法建設的認定標準

違反《城市規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

(二)違法建設的種類

1、未依法取得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

2、不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定的建設工程位置、功能、層數、標高、建築面積、建築高度和建築造型以及其他要求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

3、未按規定限期拆除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

4、其他違反城市規劃進行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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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生活中無論做出什麼樣的決定、行為,前提都是要符合法律規定,徵地拆遷同樣如此,不管是誰徵收都必須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就拿司法強拆來說,雖然是合法強拆但是也必須遵守嚴格的法律規定才可以,如果我們遇到違法強拆或者沒有遵守法律程序的司法強拆我們都有哪些解決途徑呢?

遇到暴力拆遷一定要杜絕肉體對抗機器、以暴制暴的方式解決,不管哪裡出現問題都要第一時間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只有把維權的方向放到法律中,我們所做的一切才不白費,因為徵拆的特殊性,所有的徵拆行為都是政府行為,所以我們就更加被動,如果再想通過一己之力暴力抵抗是沒有任何用處,一定要記住有問題法律解決。

很多房屋走到被強拆的地步,拆遷戶還是不明白為什麼,是怎麼造成的,可能只是單純的認為對方給予不了自己想要的補償,其實每次洽商談判是至關重要的,很多事情的發生都是談判中決定的,一定要適度掌握,如果我們想佔據更大的主動權或者拿回屬於自己的補償款,就必須有實質性的證據作為後盾。

暴力強拆時對方不是一個人、一臺機器,對強拆的時間使用的也恰到好處,多數選擇無人或者深夜,此時只憑拆遷戶的一己之力是無法阻擋,與其做徒勞的犧牲,不如為後續的維權收集有力的證據,如果因為自己的抵抗錯失了收集對方違法強拆的證據,都從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維權難度。

當房屋被違法強拆後,沒有了房屋已經失去了談判的資本,很多拆遷戶也就開始接受現實選擇妥協,這也是拆遷方違法強拆的目的,也有人到處信訪,找無關的部門反映情況,然而不知道自己已經耽誤了談判期和維權有效期。

什麼樣的強拆才算合法?根據土地管理法等規定,只有按照嚴格法律規定執行的司法強拆才算是合法強拆,又有人調侃,強拆還有合法?要知道並不是所有的強拆都是違法,司法強拆的前提是拆遷方已經給拆遷戶安置補償的;拆遷戶沒有按照約定搬出房屋並且拒絕搬遷的;在規定時間對補償協議或補償決定沒有提出複議或者訴訟的,那麼這種就會被認為是老賴,此時司法強拆出現。

所以如果我們對補償不滿意的,請不要簽字接受,一旦簽字後就算補償1分錢,那也代表自己認可同意,如果對補償或者其他環節有問題的,切記,不要無動於衷,不要一直拖,很有可能你就等來了合法的司法強拆。

那麼強拆合法嗎?剛才已經提到,只有經過嚴格法律程序的司法強拆才是合法的,其他的強拆無論什麼理由都是違法行為,我們應該明白自己的救濟途徑和方法,在出現問題時可以第一時間通過正確的途徑快速解決問題,記住,徵拆維權就怕拖。



徵拆劉可心律師


有關部門在執行強拆前應當履行催告、公告、聽取陳述和申辯、作出限期拆除及強制執行決定等必要程序程序。

房屋強拆前這些程序不能少

1、公告

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行政機關要先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這是給了尋求法律救濟的法定期限,讓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因此,在公告出來後,就要及時走訴訟程序。如果沒有走訴訟程序,也沒有自己拆除,那麼後面行政機關會再催告一次。

2、催告

催告,即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一般以書面形式作出,載明瞭下列事項:

(一)履行義務的期限;

(二)履行義務的方式;

(三)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

(四)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

因此,收到催告書後的這段時間也別浪費,充分利用起來,該陳述和申辯的,不要輕易放棄自己的權利。

經催告後,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也沒有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就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了。

也就是說,對強制拆除違法建築,法律規定了公告、催告、聽取陳述和申辯、作出強制執行決定等法定程序。上述案例中,行政機關在實施拆除崔先生房屋前沒有履行這些程序,屬於法定程序缺失,因此被法院判決拆除行為違法。

維權小貼士: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在起訴期限及訴訟期間內,行政機關是不能實施強制拆除的。因此,違建強拆維權,要關注行政機關的執行程序,及時尋求法律救濟。更多徵地拆遷法律要點,關注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瞭解。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私人買地皮時掏了錢,建房時也掏了錢,不偷不搶,房子和地皮都是掏錢買來的,屬於個人私有財產,誰想在人家地皮上開發房地產賺取暴利,可以協商一個滿意的價格,不能強買強賣,不防換個角度考慮問題,假如拆遷戶想用每平米1000元的價格購買開發商的房子,談不妥價格,開發商不願意低價賣房的情況下,拆遷戶能不能強行購買?各方面都以自己的利益至上,但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不能侵犯他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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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是強制拆除的簡稱,有依法和非法之分,依法的強拆是依據《行政強制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從實體和程序兩個方面都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履行相關程序後採取的行動。反之,就是非法強拆。

如何判斷,要從實體和程序兩個方面去判斷,實體上,看行政機關是具有法定職責,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適用(依據)的法律是否正當。程序上是否嚴格依法履行相關(告知、聽證等)程序。


清風朗月173724881


首先要知道強拆和司法強拆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強拆是沒有任何手續就將百姓的房子拆了,是搶卻,是犯罪。司法強拆是有法院的判決,且在公示3個月後的強制執行。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許可的司法強制行為!見2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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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從主體上看,只有法院有權作出強拆決定,行政機關強拆是不合法的。

  2. 從時間,不能在節假日,夜間執法。

  3. 強拆之前要催告,聽取陳述申辯。

  4. 要告知複議訴訟的權利。


王衛洲律師


拆就拆了你能咋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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