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刑罰“五馬分屍”是死後分屍還是活著的時候用馬分屍?

猛士捉刀


五馬分屍的重點不在於說處理的到底是活人還是死人,你如果只糾結於這個東西,那說實話你這皇帝的命算是做到頭了。

五馬分屍在歷史上面出現過多次,當然有的時候執行的東西可能不太一樣,比如說在春秋戰國時期那轎車列意思就是五輛戰車,然後拉同一個人,而在其他的歷史時期,甚至會出現五牛分屍,這個東西其實說白了也是一種特定的刑罰,這個東西的性質就類似於另外一種刑罰,叫做凌遲。

五馬分屍五匹戰馬分在五個方向,拴住犯人的頭手腳,然後朝五個方向同時跑出去,將整個犯人撕裂成六塊或者是五塊,(今日頭條漩渦鳴人yy首發於悟空問答)這樣的話整個現場血腥無比,但與此同時跟雄壯的戰馬戰車和牛相比又會顯得自己十分的殘忍高大威猛。

周圍圍觀的群眾要麼鼓掌要麼沉默,總之對於國家執行法律的認知會上升一個臺階,政府的權威他們會更加的理解,更加的不敢去觸犯,我說執行的犯人可能身份比較特殊的話,又會對政府對於這個犯人的痛恨程度,這個犯人犯的罪究竟有多大?也會有一個新的認知和一個比較清晰的認識。

那我們去想想整個在這期間和犯人有什麼關係?分人活著和不活著又有什麼關係?就是把你分成幾塊,然後展示給其他人看,你需要說什麼嗎?你需要做什麼嗎?你什麼都不需要,只需要交給那五匹戰馬或者是五輛車就行了。

這也就是為什麼歷史上面執行五馬分屍這個刑罰的犯人,有的是活著,有的是死的,甚至有的死的不成樣子的,直接拉過去五馬分屍就行了。

對於古代的皇帝來講,刑法至上,皇權至上,刑法是用來維護皇權的,皇權來自何方君權神授制度,帝王的權力來自於上天賜予,如果有人膽敢冒犯帝王的權威,那這個人可能就會死無葬身之地,如何體現這個死無葬身之地,死無全屍呢,斬首五馬分屍,凌遲都是很好的方法,都能夠在行刑的時候有一個過程,讓人體會在這其中的殘忍,讓人感受到自己的殘忍,讓人感受到皇權不能受到侵犯,這就好像中國最大的青銅鼎司母戊鼎,它上面就會畫著一個奴隸,被幾頭老虎分時的一個場面。

可能如果不是隨著時代的進一步,這種刑法還有可能會繼續出現在歷史的長河裡面,就好像古羅馬的鬥獸場一樣,放了罪的罪犯去鬥獸場裡面搏鬥,如果搏鬥成功了那你就能獲得赦免,如果搏鬥失敗了,那你就會被成為老虎獅子的盤中餐。

老百姓就在旁邊觀看著,統治者也希望他們在旁邊觀看著,人活著死著有什麼區別?一句屍體沒有人知道他到底是活的還是死的,只需要讓他們覺察到這個刑法很殘忍就行了。


漩渦鳴人yy


五馬分屍是中國古代最殘忍的酷刑之一,又稱為車裂,又稱轘刑。車裂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馬車上,分別向不同的方向拉,把人的身體硬撕裂。

既然是刑罰,車裂當然主要是用於活人,以達到讓犯人極度痛苦的目的。為了達到裂屍的目的,在行刑前,有時會先敲碎關節,這樣才確保馬車拉扯時,把四肢都以扯下來。整個行刑過程,犯人所承受的痛苦程度,是難以想象的。

也有對死人處於車裂的,比如蘇秦死後就車裂了。但是這是蘇秦自己提出來的。因為蘇秦是遇刺身亡,臨死前對齊宣王說,只要宣佈他是間諜,把屍體車裂示眾,兇手就會主動出來領功的。

車裂之刑產生於周代,我來說說春秋戰國時期幾個著名的車裂例子。

在春秋戰國時代,車裂即五馬分屍是最嚴酷的刑罰,沒有之一,因此極少被使用。最開始時,只有一種情況才使用車裂之刑,那就是弒君。但到了戰國,對謀反罪,也會用車裂之刑。

史書上記載的第一個被車裂的人是鄭國大夫高渠彌,他弒殺鄭昭公(一代霸主鄭莊公的兒子)。後來齊襄公幹涉齊國內政,逮捕高渠彌,宣佈他擅殺國君,罪大惡極,判處車裂酷刑。

第二個被處死車裂酷刑的人,是陳國的夏徵舒。

夏徵舒的母親夏姬比較放蕩,跟陳國國君陳靈公、大夫孔寧、儀行父三人都有一腿。有一次三人一起到夏家搞4P,拿夏姬的兒子夏徵舒來開玩笑。陳靈公笑著對儀行父說:“徵舒長得蠻象你。”儀行父答說:“他長得也很象你。”夏徵舒一怒之下,把陳靈公給射死了,自立為王。

後來楚莊王出兵,平定夏徵舒之亂,以弒君罪處以車裂酷刑。

戰國時代,車裂之刑主要集中於秦國。

到戰國時,車裂基本上只有秦國在用了。因為車裂太殘酷,東方諸國隨著百家爭鳴,學術昌盛,人道思想是比較濃厚的,車裂這樣的刑罰,就只有秦國這種野蠻國度才使用。比較著名的是商鞅與嫪毐。

兩人都是以謀反罪被處以車裂。商鞅比較冤,所謂謀反,也是被逼的,真正原因,是他變法得罪太多人了。嫪毐之亂,謀反確切被車裂,與其有關聯的二十幾人,或被梟首,或被車裂。

秦國統一後,豬皇帝秦二世,把自己十個姐妹車裂處死。說他豬皇帝,真對不起豬了,因為豬做不來這事,他是豬狗不如。


君山話史


一開始是死後分屍,至少到元朝的時候還是如此。不過後來慢慢演變成活著分屍了。

五馬分屍,學名車裂。顧名思義,是用五匹馬拴上繩子,分別系在犯人的手足四肢和頭頸上,驅趕馬向五個方向奔跑,把人撕成五塊。那場景可以想象,一定是血淋淋的非常嚇人。

傳統說法都說秦始皇做車裂之刑,不過事實上,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已經有車裂分屍的例子了。可能在秦時,把這項刑罰固定為制度。或者秦之前這一刑法少見,所以不提。

元代徐元瑞寫有一本《吏學指南》,裡面說明白了,車裂是死後分屍。

車裂:殺而分屍也。商鞅殘酷,秦人殺而車裂之。

所以我說,至少到元朝,車裂還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分屍。

但徐元瑞一個元朝人,去說一千多年前的秦朝事,是否靠譜呢?我們要再到書中去找一找證據。

假如史書上說“車裂某某”,就邏輯而言,無法斷定是先殺再裂,還是直接裂而殺之。只有在記述比較詳細的時候,我們才能判定先後順序到底是怎樣。好在具體的描述還是有幾例的。

看資治通鑑裡的兩例。

其一是侯景殺人:

侯景遣侯子鑑帥舟師八千,自帥徒兵一萬,攻廣陵,三日,克之,執祖皓,縛而射之,箭遍體,然後車裂以徇。

射箭滿身,肯定是死了。那麼這裡的車裂,就是把肢解屍體,而不是肢解活人。

注意這個“徇”字,是展示的意思。車裂以徇,就是肢解之後把屍體巡行示眾——這一點我們後面要說。

再看一個隋煬帝殺人:

十二月,甲申,述就疇外,縛諸應刑者于格上,以車輪括其頸,使文武九品以上皆持兵斫射,亂髮矢如蝟毛,支體糜碎,猶在車輪中。積善、福嗣仍加車裂,皆焚而揚之。

也是先射死後車裂。已經都“支(通肢)體糜碎”,那肯定是死了。

那麼車裂最早是先殺後裂,這說法應該是可信的。

不過人都死了,不管怎麼剁碎,對當事人來說都無所謂,反正也感覺不到。那車裂的意義何在呢?

說一個別的例子。李斯死的時候,是“被五刑”,也就是受了五種刑罰而死。《漢書·刑法志》說,五刑分別是:

  • 割鼻子

  • 斬左右腳
  • 打死
  • 梟首
  • 屍體剁成肉醬

據此,死後毀壞屍體,在古人觀念中是懲罰之一。所以我們就可以理解了,同樣是殺人,為什麼車裂是一種加重類型的死刑。

上文說侯景殺人之後,把屍體展示巡行。這似乎暗示一種可能,不管是車裂還是展示屍體,都是通過對屍體的處置,來傳達類似的信息,即:對死者罪惡的彰示,和對於圍觀者的震懾。

不過到了明朝以後,事情漸漸起了變化。大明律中有一條:

凡殺三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凌遲處死。財產斷付死者之家,妻子流二千里,為從者斬。

註解說:

【支解人】,謂將活人支解,如五馬分屍之類。

那麼這時候,五馬分屍已經是活裂了。

東周列國志裡面說:

車裂者,將罪人頭與四肢,縛於五輛車轅之上,各自分向,各駕一牛,然後以鞭打牛,牛走車行,其人肢體裂而為五。俗言“五牛分屍”,此乃極重之刑。

東周列國志是小說,當然不能當做史實。但卻可以證明,在作者馮夢龍心中,五馬分屍(這裡是五牛)是把活人肢解。這很可能也代表了當時的普遍觀念。

從這裡來看,明朝以後,車裂就從肢解死人,變成了肢解活人。

到了清末,就有五馬分屍的詳細描寫了。

有本書叫《洪楊軼聞》,看名字就知道,寫的是太平天國時候的事。書中寫楊秀清拷打一個叫張繼庚的讀書人,要他招供內應是誰。張繼庚隨手亂指,楊秀清隨即把人拉出去殺掉。一直殺錯了三十來人,才明白過來上當受騙,於是把張繼庚分屍洩憤。

這書裡很詳細地描述了五馬分屍的過程,肯定是活裂開的。

秀清曰:“已也,墮其計矣。彼所指皆老兄弟,非實情也。勿復問。”遂用車裂法,系炳垣手足及首,鞭五馬而馳之,左手右足先斷,首次之,餘體又裂為二,觀者皆掩泣。

(炳垣是張繼庚的字)

這段又見於《鹹通將相瑣聞》。《清稗類鈔》中也有類似記載,不過人名寫作張繼賡。


最後一個旁證。晚清時,康有為寫了一本《大同書》:

人主喜怒不測,群僚疑間交攻,或妃後之爭權,或宦寺之讒間。於是亞夫搶地於獄卒,崔浩群溺於臺下,淮陰侯榜掠於鍾室,斛律光杖死於涼風。其它布襪之塞、蠍盤之設、車裂之痛,孰非王公卿相哉?

既然會“痛”,那當然是活裂了。


北門猿


五馬分屍,是古代的一種酷刑,有時候還會用五車(馬車)分屍、五牛(牛車)分屍。

這種酷刑是這樣操作的,將一個人的屍體或者是活人,用繩子綁住身體的五個地方,分別是頭部(綁住脖子)、雙臂(綁住手腕)、雙腿(綁住腳腕)。

之後馬匹呈五角星的角度,向前方跑去,因為馬的力量大於人,這樣就可以將這個人的屍體或活人直接撕裂,俗稱五馬分屍。

五馬分屍這種行為,在先秦時代比較流行,那個時候是奴隸時代,被五馬分屍的人,基本上都是先降為奴隸,再進行分屍。


奴隸在先秦時代,是不被當人看的,主人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想打就打,想罵就罵,甚至主人死了之後,這些奴隸還要殉葬。

其實我國很多酷刑都是先秦時代發明出來的,比如炮烙之刑(讓人在撒了黃油的銅柱上來回走,下面就是火炭)、劓殄之刑(滿門抄斬)、醢刑(把人剁成肉醬)等。


可想而知,奴隸在當時社會的地位,是真的豬狗不如。

五馬分屍這個酷刑,有直接分活人的,也有直接分死人的,稍微人性一點點的,都會先弄死了之後再分屍,而最殘忍的就是人還沒死的時候分屍,這種是毫無人性可言的。

還好現在的社會,早已經廢除這麼殘忍的酷刑,最起碼死的話,可以體面一點。


魏青衣


“五馬分屍”古代的一種殘酷的刑罰,這種刑罰方式始於周代,“五馬分屍”也被稱為車裂,春秋戰國時期最為盛行。





五馬分屍的行刑方法就是把被判死刑的犯人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套有馬匹的車上,用繩索固定好,然後向五個方向使勁拉,這樣就把人的身體撕裂為六塊,手段及其殘忍。使犯人在劇烈疼痛中喪失生命。當然啦!有時候也可以直接用五匹馬直接來拉,因此五馬分屍又叫車裂。

那麼“五馬分屍”到底是活著時候用馬分屍還是死後分屍呢?

這個問題歷史上都有過記載,活的時候被“五馬分屍”的大有人在,當然啦!死後被分屍的也有過。一般情況下都是活的時候,執行這種殘酷的刑罰,就是讓犯人經歷撕心裂肺的痛苦,嘗一嘗這種滋味,這也是一種手段。以警示後人為目的。


提到死後被“五馬分屍”的自然會想到秦國的商鞅,此人是秦國的功勳級人物,但是由於他堅持商鞅變法,得罪了不少頑固不化的守舊派人士,在秦孝公去世後,商鞅變遭到了排擠,並且被誣告其謀反。在反抗過程中被擒獲,並被處以極刑,死後屍體被“五馬分屍”慘不隱睹。




歷史上被執行車裂刑罰的有秦國時期的嫪毐,此人因與秦始皇母親趙姬私通狼狽為奸,並且肆意妄為,到處宣揚自己就是秦始皇的生父,不但如此,後來還試圖謀反,因此激怒了秦始皇,嫪毐被活捉後,被秦始皇下令“五馬分屍”處死。還有唐末五代猛將李存孝,因功高蓋主被處以車裂而死等等。被“五馬分屍”者不止這幾人,在此就不一一列舉啦!


總之“五馬分屍”這種酷刑實在是讓人望而生畏,其手段之兇暴堪稱古代史上最殘忍的刑罰。


任馳贏天下


大多數人聽到五馬分屍都會不寒而慄,因為五馬分屍是一種極其殘酷的刑罰,只要聽到這個詞,腦海裡浮現的就是五匹馬分別拉著頭和四肢,硬生生的撕裂,那種畫面太“美”不敢想象。

在古代五馬分屍又被稱為“車裂”,因為身體會先後被撕裂,先是兩隻手臂,然後頭,最後雙腿。

有些人可能認為這種酷刑是活著時候分屍,其實也有死後分屍的。死後分屍是最多的一種,畢竟活著分屍那懲罰也太重了,除非有人恨透他,或者犯了十惡不赦的罪。

當然,“五馬分屍”不一定是用五匹馬,也可以用五頭牛,無論是牛還是馬,他們的拉力都是非常強大的,要不然古代人不可能做馬車和用牛耕犁。

如果人的肢體被這樣硬生生的撕扯,相信只要它們一發力,肢體就是脫離身體。

古代被這種酷刑處罰的人不在少數,甚至還有些如今我們琅琅上口的名人,比如最著名的商鞅,他就是因為自己實施的變法得罪了不少權貴人士,而後又因為這個變法被抓,最終被車裂。

再比如西楚霸王項羽,他則是被敵人五馬分屍,當然並不是使用“五馬分屍”這個酷刑,而是因為劉邦下令說有人能夠得到項羽的身體就有賞,被士兵一起爭奪,最後“五馬分屍”。為什麼要拿項羽舉例子呢?因為從這點我們看出,有些行為比“五馬分屍”還要過分。

人稱飛虎將軍的唐末名將李存孝因被誣陷以謀反罪被車裂,當時他甚至以一己之力將五匹馬從遠處拉了回來,而且還是多次,被實施”車裂“中的第一人。

還有一些人,秦末起義軍陳勝的部將宋留、漢朝開國功臣彭越、黃巾大方首領馬元義,以上所說包括商鞅還有李存孝都是活著時候被五馬分屍的。

下面這幾個都是死後被分屍,戰國軍事家吳起、戰國縱橫家蘇秦、趙姬男寵嫪毐、宦官趙高。

五馬分屍是非常麻煩而且殘酷的刑罰,因為有些人力氣大,不得不在之前挑斷手筋腳筋,讓他們掙脫不得。而且還有一個弊端就是總會剩下一條腿,然後身體被拖在地上跑。

不過還好,這種酷刑在唐朝之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了,可能覺得這種酷刑麻煩而且不討人喜歡吧。


理科男讀歷史


中國古代的酷刑“五馬分屍”也稱“五牛分屍”。意思是把一個人生生撕拉成零散部件。說到這我有個小問題,那就是“五馬分屍”後的人變成了幾塊?有知道的親們評論區給我留言。

“五馬分屍”最初的名字叫“車裂”,起源於西周時期。

我們都知道,古代打仗都是坐在戰車上,戰車是普遍的工具。所以最初是用戰車,把一個人的四肢和腦袋分別套上繩子往五個不同方向拉。結果大家可想而知。(如下圖)



“五馬分屍”是對活人行刑的。

不過商鞅是個例外,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是死後被“五馬分屍”的。在先秦時期,人們對死不怕,怕的是死後被人侮辱屍體,尤其死後不留全屍是人們最忌諱的。據說這種人的靈魂會受地獄的熬煎。

商鞅變法得罪了秦國權貴,在秦孝公死後,他被公子虔誠汙為謀反,隨後戰敗死於彤地,商鞅的屍體運回都城被“車裂”。

如果商鞅被活捉,等待他的肯定也是“車裂”。

隨著歷史的發展,出現了馬鞍、馬鐙、兵器等,人們棄用戰車選擇了騎馬打仗,“車裂”也隨之被“五馬分屍”所代替(或五牛分屍)。

比如西漢大將彭越就是被劉邦用“五牛分屍”的。(如下圖)



受此酷刑的還有秦朝的宦官趙高,大陰人嫪毐——即秦始皇的母親趙太后的情人。

值得一提的是唐末第一猛將李存孝也遭此酷刑,李存孝是晉王李克用麾下的一員猛將。是李克用十三個義子中其中一個。

歷史上有“王不過項,將不過李”之說。意思是“在王中項羽最厲害,在將中李存孝最厲害。”

李存孝戰功卓著,引起了李克用的另一個乾兒李存信的羨慕嫉妒恨。李存信也是李克用十三個義子之一,他處心積慮的打擊汙衊李存孝,結果逼反了李存孝。

最後李克用聽信讒言,親自帶兵包圍了李存孝,在走投無路的情況李存孝束手被擒。

李克用不容李存孝辯解,對他實行了“五馬分屍”的酷刑。

李存孝被士兵強行套上繩索,五根繩子分別綁在五匹馬後,士兵拼命鞭打五匹馬,因為李存孝力量太大,五匹馬始終撕拉不動。



幾番折騰,李存孝此時死意已決,為了不讓自己下意識的用力,他對李存信說:“你用刀把我四肢砍斷吧,我也不想活了,這樣你也好交差”。

李存信大喜,於是砍斷了存孝的四肢,五匹馬同時用力,親們想想看,李存孝成了幾塊了?

從歷史資料來看,一個人要用五匹馬拉撕成幾塊不是容易的事,事實證明,不僅李存孝如此難撕吧,趙高、嫪毐也難撕吧,這是人的筋脈相連所致。

到了後來,實行車裂的時候,都是行刑者提前把受刑者的四肢砍一刀,這樣就容易撕吧了。


秉燭讀春秋


五馬分屍又叫車裂,是古代殘酷刑罰之一,對於受刑者一般都是活著的時候進行的,相當於把人活活撕裂,撕成六塊!但歷史中也有死後被五馬分屍的人,那就是戰國時期的吳起和商秧。

這種刑罰最早記載於《周禮》,也就是說在周朝的時候已經有人被“車裂”過。但是一直以來車裂刑都只是屬於“私刑”,並沒有載入相關的刑法裡面,直到太平天國時期,洪秀全才把這種刑罰寫入當時的法律中,這也是歷史上唯一把車裂作為正式刑罰的時代。

歷史上被“五馬分屍”的名人

一般車裂都是活人直接用五匹馬或者五匹牛拉著,把受刑者的身體撕裂。但也有例外的,比如戰國時期的吳起和商鞅,兩人都是因為變法而得罪權貴,最終在權貴們起兵討伐過程中被殺,死後屍體還沒車裂肢解,這也是真正意義上的“五馬分屍”。

除了商鞅和吳起,還有戰國末年的嫪毐,這位緋聞纏身的謀反者最終也是死於車裂之刑。

五馬分屍被質疑

如今有很多人質疑五馬分屍的可行性,而且還有外國人測試過這種刑罰,他們找來大馬力的摩托車,把人的四肢(沒綁頭)綁起來連在摩托車上,然後四輛摩托車一起發力,最後試驗者並沒有被撕裂,而且也無生命危險。

另外還有人質疑,五馬分屍不能把人分成六塊,因為當一個人的肢體被撕下一邊後,另一邊就不會再撕開,而是往一個方向走。

對於這些疑問,主要還是史料上沒有記載五馬分屍的具體行刑方法。

首先我認為,外國那個摩托車試驗是錯誤的,因為綁在摩托車上的繩子是一開始就被拉直,因此摩托車發力的時候沒有加速過程,這樣只是靠提速發力是一個緩慢的過程。古代在行刑的時候,繩子肯定會比較長,讓馬或牛有一段奔跑的距離,然後跑到快速的時候繩子才拉直,這一瞬間的拉力是相當大的。

然後是五馬分屍能否被肢解成六塊。如果按照目前影視作品中出現的畫面是做不到的,因為人沒有被固定,就算肢解成功後,最後肯定會有一塊連著身軀。因此,古代在行刑的時候很有可能是把人的軀幹固定在一個樁上,或者綁在大石上,這樣才會被肢解。

隨著社會文明的不斷提高,很多殘酷的刑法都被歷史淘汰。


水煮汗青


從文獻來看,五馬分屍既有殺了之後才分屍的,也有活著直接被分屍的。因為古人講究屍體完整,所以帝王對於貴族,一般是用賜毒酒、賜白綾這種保全屍體的方式。斬首其實就是一種羞辱了,而五馬分屍則更是對大逆不道者才使用。具體操作是把犯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馬車的車身或者五匹馬的馬身某個位置,然後驅使馬往五個不同的方向跑,以此達到將犯人身體分成五塊的殘忍效果。

根據文獻記載,第一個被五馬分屍的名人是商鞅。商鞅因為在秦孝公時代得罪了太子,後來太子即位為秦惠王時就要清算商鞅。商鞅走投無路只好造反,兵敗被殺後屍體被五馬分屍。《史記·商君列傳》說得很清楚:“秦發兵攻商君,殺之於鄭黽池,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車裂就是五馬分屍。可見,商鞅是死後才被分屍的。而五代時期的名將李存孝,因為反叛了義父李克用被擒獲,則又是活著被車裂的。

可見,五馬分屍既可以是活人,也可以是死人,犯人死沒死不重要,關鍵看施行者想不想用這種酷刑。


林屋公子


大家好,我是麻花,我來分享。


“五馬分屍”這種刑罰在古代是“車裂”俗稱,作為一種刑罰,自然是對活著的人實行的,對死人還有必要實行刑罰嗎?中國古代死於這種刑罰的人有很多,基本上都是活著受刑的,不過凡事總有例外,最著名的莫過於商鞅了,他就是死後才被實施“車裂”之刑的。下面麻花就為大家介紹下一下“車裂”和商鞅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這種殘忍刑罰的。

車裂

所謂“車裂”,就是五匹壯碩的馬匹用繩索拉拽人身體的五個部分(頭部和四肢)從五個不同的方向同時發力,以此產生的巨力將人的身體分裂的刑罰。場面十分的殘忍。

強秦改革

商鞅變法,相信很多小夥伴已經很熟悉了。秦孝公即位後勵精圖治誓要為大秦開創一個盛世,時逢商鞅入秦,與秦孝公一通交流,秦孝公認為若要使秦國變強,商鞅的理念必須實行。鐵了心後,秦孝公壓住了國內貴族的反對,力挺商鞅進行變法。

之後的變法內容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了,秦國在商鞅進行了變法以後,開始走上了由弱變強的道路,畢竟是寫進歷史教材的,這裡麻花就不贅述了。我們重點還是放在“車裂”上,那如此一個為了秦國富強而鞠躬盡瘁的人,為什麼秦國最後對其實施瞭如此殘忍的刑罰呢?

商鞅死因

很簡單,因為變法觸及了秦國貴族的利益,而這些貴族又是秦國力量的一部分,秦孝公在位時還能靠著自己的威望壓制這些貴族,秦孝公一死,秦惠文王雖說也是一代明君。不過一朝天子一朝臣,臥榻之下豈容他人酣睡。

同時嬴駟也為了讓秦國貴族支持自己,所以犧牲商鞅就成為了勢在必行之事。而且,商鞅的變法已經基本在秦國國內全面的實施,既然如此,那商鞅這個人對於嬴駟來說已經是可有可無的了,為了平息秦國貴族的怒火,“車裂”這樣的重刑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作為一代明君,嬴駟在“車裂”商鞅以後並沒有廢除商鞅的變法,而是繼續實行,這為之後嬴政統一六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商鞅車裂

商鞅在得知自己被汙衊後開始逃亡,在這個過程中還有一段佳話,就是“作法自斃”這個成語的由來。這裡也不多做介紹了,大概意思就是商鞅自己定製的法令讓自己在逃亡的路上步履維艱。

在這樣的情況下,商鞅逃亡了自己的封地組織人馬攻打鄭國,被秦國出兵討伐,商鞅兵敗身死。隨後,商鞅的的屍身被帶回秦國,被嬴駟下令實行“車裂”。

歷史上死於車裂之刑的名人還有很多,不過如此殘忍的刑罰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也隨之消失在了歷史的長河中,這是社會進步的一種表現。


在此,感謝各位看官耐心的看完。希望大家喜歡,有不同意見的朋友歡迎評論區交流。喜歡和贊成的朋友歡迎點贊加關注,以後還有更多的歷史話題和大家分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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