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廢除井田制?秦孝公:耕種技術需要發展,秦國同樣需要富強

序言: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重用商鞅,並在商鞅的提議下“

廢井田,開阡陌”,廢除了自西周時期就已經相對成熟的“土地國有制度”井田制,並通過《墾草令》正式確立了“土地私有制”,可如此一來,不就相當於損失了封建統治階層的利益嗎?其實不然,因為在秦孝公的眼中,秦國擴張領土的難度太大,又迫切需要富強,而“井田制”又限制住了耕種技術的發展,如此一來,一旦不能繼續擴張土地,那麼土地的生產力也就無法繼續提升,政權又如何富強?所以,井田制的廢除也就成了必然。


為何要廢除井田制?秦孝公:耕種技術需要發展,秦國同樣需要富強

井田制概念漫畫插圖

“井田制”的意義

所謂“井田制”,即“井田者,九百畝。公田居一”,顧名思義,就是將一塊土地分成九塊,然後“統治者”佔據其中的一份,那麼剩下的土地又到哪裡去了呢?——《穀梁傳·宣公十五年》

毫無疑問,當然是到了各路諸侯以及那些封建貴族的手中,據史書記載,“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這也就意味著“井田制”實則就是一種依附於“分封制”之下的土地分配製度。——《孟子·滕文公上》

就像《周禮·地官·小司徒》中所記載的,“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凡稅斂之事。

換言之,在秦孝公廢除“井田制”之前,封建統治者儼然是把“井田制”當成了保證封建政權統治者利益的一個統治手段。


為何要廢除井田制?秦孝公:耕種技術需要發展,秦國同樣需要富強

封建諸侯示意畫像插圖

即奉行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執政理念,把政權所有的田地分封給各路諸侯,但名義上還是屬於“統治者”所有,所以各路諸侯也就需要承擔相應的“繳納賦稅”的義務,也就是那些“公田”所生產出來的糧食。

這也就意味著各路諸侯實則只是擁有土地的使用權,雖然可以世代傳承,但“土地所有權”依舊還是屬於統治階層的。至於公田以外的其它土地,其實就相當於是統治者給各路諸侯以及封建貴族的“報酬”。

如此一來,也就相當於是形成了一個封建統治者將土地分配給各路諸侯,然後各路諸侯再將土地層層分封給封建貴族,直到分配給最下層百姓,再回轉回來層層反哺的“土地統治體系”。

相信大家不難看出,在“井田制”的推行之下,封建政權統治體系的建立實則對“土地”有著極大的依賴性,當然,若是按照封建時期那低下的生產力來看,這種“以土地為統治核心”的“井田制”其實還是有著推行的必要性和積極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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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制之下的百姓和封建貴族示意畫像插圖

“井田制”限制耕種技術的發展

但問題就在於“井田制”實則有著很大的侷限性,因為在“井田制”的推行之下,雖然土地可以再次擴張,藉以提升生產力,但是“耕種技術”卻不能再繼續發展。

正如上文所說,“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只有在完成了“公田”的勞作事務之後,百姓才能回到自己的那一片“土地”上繼續完成維持自己生計的勞作活動。——《孟子·滕文公上》

即百姓階層是依附於封建貴族以及統治者階層,自身是沒有任何權力的,百姓所能夠支配的,也就僅僅只有那剛剛好能夠維持生計的一小部分土地。

而百姓作為“被剝削”的那一方,他們所能得到的土地往往也是相對貧瘠的土地,縱然隨著封建社會的發展,“鐵器以及牛耕”的耕作技術也得到了普遍的推廣,使得土地的生產力有著相應的提高,但這些“額外產出”的糧食,會落入百姓的手中麼?自然是不會的,依舊是落入了統治階層和“封建貴族”之手。

那麼百姓勢必就會產生不滿,畢竟自己辛辛苦苦的勞作,最終卻是為他人做了嫁衣,這給誰也不會願意啊,所以勢必就會採取一些相應的手段來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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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時期的鐵器和牛耕耕種技術示意插圖

而這抗爭舉動的“力量來源”,同樣是得益於鐵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廣,大家想啊,在“鐵器和牛耕”技術普及之前,百姓縱然有播種技術,但他們能滿足獨立開墾大面積荒田的條件嗎?顯然不能。

因為他們沒錢養牛,也沒有獨立“冶鐵”的技術,所以只能是選擇依附這些“封建貴族”,去種植已經開墾好的田地。

但是普及之後就不一樣了,正如史書所說,“耕者必一耒一耜一銚”,那麼耕作效率自然是有了大幅度的提升,獨立開墾荒田自然也就不再是問題,那又何必去繼續接受統治階層以及“封建貴族階層”的剝削和壓迫呢,自力更生豈不是更好?——《管子·海王篇》

從而也就導致了“私田”的逐漸興起,即一些在“井田制”體系之外,獨屬於個人,且不用給統治階層、各路諸侯以及封建貴族階層繳納賦稅的田地。

但問題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觀念早已經根深蒂固,這些百姓想要真正找到一片適合耕種且不為人知的土地又何其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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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墾“私田”示意插圖

因此也就只能折中一下,去依附那些想謀取更多利益的“封建貴族”,去幫他們開墾“私田”,也就是史書記載的“

隱民”。雖然還需要給“封建貴族”繳納一定的賦稅,但是所能獲得的利益卻明顯要高於“井田制”之下所能獲得的利益。

《公羊傳》所記載的“民不肯盡力於公田”的情形也就因此而得以形成,使得大多數“公田”實則處於一個日漸荒廢的不良局面,對“井田制”極為依賴的統治體系自然也就因此而面臨一個崩潰的局面。

綜上所述,相信大家也不難看出,若要推行“井田制”,實則就相當於統治者必須牢牢的把“鐵器、牛耕”等耕種技術掌控在自己的手中,藉以維持已經相對成熟的“井田制”統治體系。

但如此一來,也就意味著如果領土不繼續擴張,那麼“現有田地”的生產力水平將一直都保持在一個相對固定的範圍,那麼封建政權又該如何去實現富強的最終訴求呢?“井田制”的侷限性也多是出自於這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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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子示意畫像插圖

春秋戰國時期擴張領土太難

而且話說回來,想要“擴張領土”又談何容易,因為不管怎麼說,領土的擴張不是名義上宣稱這篇土地是自己的,那就真的是自己的了,還得能守住才行,更何況是在春秋戰國時期那個“諸侯國”彼此接壤,甚至四面八方全是諸侯國的時代。

這也就意味著周天子實則已經限定了各路諸侯的擴張範圍,將土地歸屬都規劃的差不多了,即便能擴張,也是極為有限的。除非其領土身處“周朝”邊境,那麼也就還有向外擴張的可能。

所以,在這些諸侯以及封建貴族瞞著“周天子”開墾“私田”之時,難免就會出現一些“私田”侵佔到了其他諸侯以及“封建貴族”領地的事件,而這些“私田”本就不合法,屬於“瞞著周天子”的產物,自然不能去找“周天子”去裁定土地的歸屬。

更別提當時的“周天子”已經名存實亡,根本無法對諸侯國產生有效的壓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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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時期的兼併戰爭示意插圖

可如果各路諸侯不擴張領地,生產力無法得到提升,那麼在外圍諸侯勢力的擴張之下,周朝境內的諸侯勢力豈不是就面臨著一個被外圍諸侯勢力兼併的風險?所以這提升生產力的事務也就成了一個必須要做的大事。

那麼就又回到了原點,想要真正的提升生產力,還是要靠提升生產技術、增加生產效率的方式來實現。也就是說,“鐵器和耕牛”等耕種技術必須普及。這就在無形中和“井田制”形成了明顯的衝突。

如果我們再結合前文提到過的“井田制”的侷限性,是不是就足以證明在春秋戰國時期,正是“井田制”限制了生產力的提高和發展?

所以,在春秋戰國時期那樣的時代大背景之下,伴隨著封建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既然“井田制”已經無法滿足各路諸侯以及封建貴族的利益需求,領土擴張的難度又大,那麼其最終被廢除的結局也就同樣成了“必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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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示意畫像插圖

秦孝公改革賦稅體系。

秦孝公顯然也正是意識到了這一點,所以才在商鞅的提議下推行了《墾草令》,正式確立了“土地私有制度”,大力支持百姓開墾荒地,且允許土地買賣。看似是損失了“統治階層”的利益,但實則卻並非如此,而且還實現了對“封建貴族”的打壓。

因為秦孝公在推行《墾草令》之時,同時還推行了另外一個改革舉措,即“賦稅體系”改革。

據史書記載,“自秦用商鞅廢井田、開阡陌之後,民田不復授之於官,隨其所在,皆為庶人所擅”,但是為了保證統治階層的利益,這些田地所產出的糧食必須讓“官取其什一”。——《大學衍義補·卷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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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孝公示意畫像插圖

什麼意思,意思就是秦孝公雖然承認了“土地私有制”,但不代表土地就真的歸百姓所有了,秦孝公依舊對土地有著名義上的“管轄權”以及“統治權”。所以百姓就勢必還需要承擔一定的繳納賦稅的義務。

說白了其實就是“井田制”的升級版,跳過了“封建貴族”的層層分封,直接把“土地”的使用權交給了“百姓”,同時將“井田制”的“公田”進行了分化,分化到了百姓所“開墾”的“私田”當中。這也就意味著百姓只要開墾田地,那麼所開墾出來的十分之一實則還是“公田”。

如此一來,百姓得以免除封建貴族的層層剝削,直接對接當朝統治者,繼而獲得更大的利益,其勞動的積極性自然也就有了相應的提升。而統治階層亦是可以通過這場改革一方面消除“土地擴張”難度大的影響,提升生產力。

另外一方面又實現了對“封建貴族”階層的打擊。更好的保證了“政權”的利益,實現了利益最大化。那秦國又如何不能在秦孝公支持商鞅變法之下變得越來越富強,並最終實現統一六國,建立大一統政權“秦朝”的訴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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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統一六國示意劇照插圖

結束語

簡而言之,在“井田制”被廢除之前,其固然能對封建政權統治體系的建立產生極為積極的意義,但是其首先卻必須滿足一個“耕種技術不能繼續發展”的前提條件。

因為在“井田制”的層層分配之下,最大的利益獲得者,永遠都只會是“下級的上級”,這也就相當於是讓百姓承擔了供養統治階層、諸侯、封建貴族、以及士大夫階層等諸多人員的責任,而百姓自己所能獲得的,也僅僅只是賴以維持生計的一小部分。

固然百姓有怨言,但受限於“耕種技術”的落後,所以也就只能是被迫依附於“井田制”謀生,否則可能連生活都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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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貴族階層示意插圖

而一旦“耕種技術”有了發展,也就相當於百姓的耕種效率有了顯著的提升,那麼百姓也就有了各自為業的資本,那麼誰還願意被“奴役”呢?“私田”也就因此而興起,甚至還與“井田制”形成了一個對立的局面。

從而導致“井田制”所營造的“利益鏈”實則出現了一個斷層,封建貴族階層反而成了最大的贏家。長此以往,勢必就會對統治階層的統治構成威脅。

秦孝公統治之下的“秦國”作為諸侯國之一,自然也不例外,既然“井田制”已經無法滿足讓“秦國”富強的最終訴求,所以廢除“井田制”,開展“賦稅改革”自然也就成了必然。

若是我們再結合“秦孝公”廢井田制之後所取得的減輕百姓負擔、打擊封建貴族、以及促進秦國生產力的提升並最終實現富強等諸多方面的成效來看,屬實就足以證明秦孝公的改革舉措,在一定程度上還是有著極為積極的意義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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