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愛吃番茄
我覺得沒有寫錯,而是更加抽象地表達了封建專制社會人吃人的血淋淋事實。魯迅作為文學大家不可能不知道桀紂分別是夏商兩朝最末代的兩位君王,這兩人生活的年代相隔了600年,易牙怎麼可能蒸了他的兒子同時給他倆吃呢?夏桀商紂都是歷史上著名的暴君,而齊桓公早期也是一位很有作為的國君,是最早的春秋五霸之一,而易牙為了討好他竟把自己的兒子殺了做成包子給他吃,這充分體現了封建君主權力的至高無上,它扭曲了人世間最美好的父子之情,當然就像管仲所言世人誰不愛自己的子女,易牙能狠心殺死自己的兒子也一定是出於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後來桓公也是最終死於易牙等人之手,被活活餓死在宮裡,是不是特別諷刺!
魯迅的高明恰恰就是用桀紂這樣著名的暴君來指出封建專制社會的君權至上的“吃人”現實。即使像齊桓公這樣的明君也改不了整個封建社會的人吃人現實!!
1前1
魯迅先生並沒有寫錯。
易牙烹子的故事是這樣的:春秋戰國時期的齊桓公吃膩了山珍海味,有天半開玩笑地對他的御用廚師易牙說:“我從來不知道人肉什麼味兒,你會做人肉羹嗎?” 易牙回去就把他三歲的兒子烹了,獻給齊桓公。公感其忠,遂提拔了他。
桀紂中的桀和紂分別指夏桀和商紂,是早於易牙一千多年的夏王和商王。根本不是一個朝代的人,怎麼會出現在一起呢?這樣寫不是非常荒謬的事情嗎?
不,這恰恰是魯迅先生刻畫人物內心世界最精彩的地方之一。
我們知道,魯迅先生的《狂人日記》是以第一人稱“我”創作的,那麼“我”就是一個狂人,其實也就是一個精神不正常的人,思維是不清晰的,精神是錯亂的。把上面故事中的齊桓公,張冠李戴在桀紂頭上,更符合“狂人”的精神特徵。
因此,他這樣寫非但不是謬誤,反而是恰如是處。
秋夜為我長
魯迅先生在《狂人日記》中寫道:“易牙蒸了他的兒子,給桀紂吃。”
歷史上,易牙烹子,是獻給齊桓公吃的。所以,魯迅先生是寫錯了,但魯迅先生是故意寫錯的。理由有兩點:
第一,主人公是個狂人
《狂人日記》是魯迅先生創作的第一個短篇白話日記體小說,也是中國第一部現代白話文小說。小說通過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描寫,來揭露封建禮教的“吃人”本質。
先生在小說的《序》中寫了,主人公“所患蓋‘迫害狂‘’之類。語頗錯雜無倫次,又多荒唐之言”,又說對“記中語誤,一字不易”。
對於這樣一個語無倫次的人來說,記錯了“易牙烹子”中的人物,反倒是正常的,與其“語頗錯雜無倫次”的形象是吻合的。
第二,有利於表達主題
桀、紂分別為夏朝和商朝的最後一代君主,都是我國曆史上著名的暴君。相比起齊桓公來,大家對著兩位暴君更為熟悉。
“易牙蒸了他兒子,給桀紂吃,還是一直從前的事。誰曉得從盤古開闢天地以後,一直吃到易牙的兒子;從易牙的兒子,一直吃到徐錫林;從徐錫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去年城裡殺了犯人,還有一個生癆病的人,用饅頭蘸血舐。”
以這兩位暴君作為代表,然後一直說到現在(小說中的“去年”),說明這暴君是延續的,這封建禮教從頭到尾就是暴君,沒有改變過。更加明確地表明瞭文章的主旨和作者的態度。
綜上所述,這個錯誤是魯迅先生故意寫錯的。
牛皮社
魯迅在小說《狂人日記》中,借狂人的口,說了一句話:“易牙蒸了他兒子,給桀紂吃。”
我們知道,在歷史記載中,易牙是蒸了他自己的兒子,給齊桓公吃,並不是給桀紂吃。很顯然,狂人說的這句話錯了。可是,從魯迅寫出這個名篇到現在,從未有人認為這是一個錯誤。專家學者們對《狂人日記》進行過各種各樣的分析,也沒人認為這是一個歷史錯誤。那麼,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咱們先來聊聊易牙蒸兒子給齊桓公吃這件事。
易牙本身是齊桓公的一個廚師。這個廚師非常有名,他會進行各種各樣的烹飪。現在有很多種名菜,據說都是易牙傳下來的。
易牙在美食文化中,最大的貢獻,還不是發明菜譜,而是他會調味。古代的調味品非常有限,更沒有味精這樣的東西。但是,易牙卻能夠通過自己反覆的實踐,進行各種食材的祝賀,把味道調到最好。我們現在看到的這個“鮮”字,傳說就是易牙把羊肉藏在魚肚中,做出的一道鮮美可口的菜。
易牙因為他曾在美食文化中做出過傑出貢獻,在歷史上被奉為廚師的鼻祖。
齊桓公也因為有易牙這樣一位好廚師,因此口味越來越刁。有一次,他竟然感嘆說,什麼都吃過了,可惜沒有嘗過人肉是什麼味道。
結果第二天,易牙就給他端來一小鼎肉湯請他喝。齊桓公覺得這個肉湯味道鮮美無比,就問易牙是什麼做的?易牙馬上跪在地上,哭著對齊桓公說,是用自己4歲的兒子的肉做的。齊桓公當時非常感動,覺得易牙能夠殺掉自己兒子做湯給他喝,是對自己太好了。
所以,等到管仲年邁,齊桓公想另找一個接班人的時候,就問管仲,讓易牙當管仲的接班人行不行?
看到這裡的時候,有人可能會說,這也太離譜了吧,廚師怎麼可能當宰相!其實也並不離譜。因為實際上在古代,宰相就是君王的家臣,給君王管家的。“宰”字本來就是分肉的意思。也就是說,廚師把肉煮熟以後,就由宰相來分配。顯然,宰相和廚師乾的是同一件事。
當然了,這件事被管仲阻止了。管仲認為,易牙這種連自己兒子都不愛的人,怎麼可能愛君王呢?管仲死後,齊桓公把易牙逐出朝廷,表示永不見他。但是過了還沒到三年,齊桓公就實在受不了其他宮廷廚師做的菜了,感覺吃他們做的菜,簡直就是嘴裡“淡出個鳥來”的那種。於是又把易牙喊回來,除了讓他做飯以外,還讓他管理宮廷事務。
一年後,齊桓公生了重病,易牙等三個奸臣,各自忙著擁戴齊桓公的兒子們搶奪國君之位,誰也不再理會齊桓公。齊桓公也因此活活餓死。
這就是真實的歷史。那麼,為什麼魯迅要寫“易牙蒸了他兒子,給桀紂吃”呢?
這句話,不符合歷史事實的是,易牙蒸了他的兒子給齊桓公吃,而不是給桀紂吃。魯迅在這裡借狂人之後,說了這麼一句錯亂的話,顯然就是想說,這個齊桓公,其實就是桀紂一樣的人。
那麼,明明齊桓公是“春秋五霸”之一,是一代雄主,乃至是一代“聖賢”,魯迅為什麼要說他是桀紂一樣的人物呢?
我們再回過頭來複盤一下。
當齊桓公說他想吃人肉的時候,實際上他就已經有一顆豺狼之心了。說他有豺狼之心,其實還是高看他了。因為豺狼這樣的動物,也都是很少吃同類的。這個已經成為大自然的一種能夠進化下來的基因。而齊桓公卻想吃同類的肉,可見,他是連豺狼都不如的。
當易牙把自己的兒子蒸了給他吃,他知道真相的時候,他並不是怒斥這個殺害自己孩子的禽獸不如的東西,反而覺得易牙對他忠心耿耿。儘管管仲已經提醒過他,一個連自己兒子都不愛的人,是不可能愛君王的。但是他卻不以為然。由此可見,齊桓公實際上是和易牙一路的人。
而最後,他的兒子們都不理他,等著他活活餓死這一點來看,也可以看出,他們父子之間是一種怎樣的情感。
後來,雖然他把易牙攆了出去。可是,由於貪圖口腹之慾,他又把易牙喊了回來,而且還讓他參與宮中的事務,最終釀成悲劇。
由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齊桓公的這些思想和行為,與桀紂又有什麼區別呢?不但沒有區別,而且更可惡,因為他的身上,還披著一件“聖賢”的外衣。而魯迅在寫《狂人日記》的時候,正是把他這件外衣給撕掉,讓他桀紂的形象,直接地呈現在大眾面前。
所以說,魯迅的寫法並沒有錯,當然也就沒人糾正他了。
張生全精彩歷史
易牙是春秋時期的人,桀紂是夏商時期的人,易牙當然不可能將自己的兒子給他們吃。但是魯迅先生是文學大家,自然不會不知道這個基本的文學常識,也不會犯這樣一個低級錯誤。就像《紅樓夢》中焦大出場時對別人破口大罵“紅刀子進去,白刀子出來”,也只是曹雪芹為了表現焦大的醉酒狀態,有意而為之。同樣,魯迅先生故意寫錯也是為了體現出《狂人日記》的主旨。
易牙蒸子
這一篇段在書中記載如下:
而易牙蒸子這個典故出自《管子》:易牙是春秋時期齊國人,因善於調味而侍奉齊桓公的飲食。齊桓公對他說自己還沒有吃過蒸嬰兒,易牙聽了之後就把自己的大兒子蒸了,給齊桓公吃。
易牙春秋時期的,桀紂是夏商時期,他們三個自然八竿子打不著關係。魯迅先生之所以這樣寫,目的有兩個:
①:體現出狂人的癲狂狀態
《狂人日記》是狂人所寫,在小說的開頭就這樣描寫道:
知所患蓋“迫害狂”之類,語頗錯雜無倫次,又多荒唐之言。
所以魯迅先生這樣寫是為了從側面襯托出狂人的“狂”,與小說開頭相呼應。
②:借蒸子表現主旨
《狂人日記》中滿篇都是吃人的言語, 在這裡的吃人不僅僅是指封建禮教的吃人,還有真實的吃人。
封建禮教的吃人自然不用多說,這一點在魯迅小說中表現很明顯。真實的吃人,在歷史上也是屢見不鮮的。《本草綱目》就記載:古今亂兵食人肉。
在數千年的歷史中,真實的吃人事件幾乎每朝每代都存在,長平之戰40萬趙軍被困,自食同胞、黃巢起義義軍將百姓當糧食、還有,元末明初易子而食………一直到了近代吃人的事件還是屢見不鮮。
魯迅先生就是想要藉此來表示,吃人的世界是真實存在的,從精神從肉體上都在吃人。
所以魯迅先生是故意寫錯這個典故,用來表達更深刻的主旨。上面是我自己的觀點,大家也可以提不同的意見。
潮打的空城
“易牙蒸了他的兒子,給桀紂吃”是魯迅小說《狂人日記》中的話。從歷史的事實來說,這句話是錯的。但從這篇小說的角度來看,這句話又寫得非常高妙。而且這樣的妙語在魯迅的小說裡層出不窮,比比皆是。這種運用語言的能力,非文學大家做不到。
先說歷史事實吧。易牙把自己的兒子蒸了,這是事實。拿給別人吃了,也是事實。但吃了易牙兒子的,不是桀紂,而是名列“春秋五霸”之一的著名的齊桓公。易牙把兒子當成美食獻給齊桓公,換來了齊桓公對他的絕對信任。雖然宰相管仲勸過說,烹掉兒子以討君王歡心的人,決不可能是真的忠誠。但還是不能除掉齊桓公對易牙的信任。最終,齊桓公晚年因為易牙在內的“三小”作亂,被困宮中,活活餓死。
桀紂是兩個人,他們都是歷史上著名的昏君。桀是夏代亡國之君,紂是商代的亡國之君,他們都曾寵信小人,殘害忠良,最終落得身死國滅的下場。也正因此,這二位便成了暴君的代名詞。
魯迅這樣寫有很多妙處。首先,這話是文中的主人公“狂人”說的。狂人就是瘋子之意。既然是瘋子,當然就要說瘋話。張冠李戴,胡言亂語,不合邏輯也就是正常的了。如果說起話來事實準確條理清晰,那還算是瘋子嗎?
其次,魯迅寫的小說,是給普羅大眾看的。所以,他在表達自己思想的同時,要符合大眾的審美需求和思想特點。一般的民眾會認為,好人一切都是好的,壞人一切都是壞的。齊桓公在歷史上大約算不得壞人。所以,沒必要把吃人這種事情和他連繫起來,而桀與紂是壞事做絕的人,所以,把一切壞事都安在他們頭上,就沒有人會提出異義了。大家說的不過是個理而已。
魯迅作品中,因為書中人物的原因說錯經典或是歷史的還有不少。但這並不是魯迅的學問不紮實,而是作品中人物的原因。比如大家都學過的《從北草園到三味書屋》中,也有這種情況。在寫到學生們讀書的時候,魯迅說:有念“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有念“笑人齒缺曰狗竇大開”的;有念“上九潛龍勿用”的……這裡的“上九潛龍勿用”就是錯的。“潛龍勿用”是《五經》之一的《易經乾卦》的卦辭,這句是初九的爻辭,而不是上九,上九的爻辭是“亢龍有悔”。小學生們初學的時候,難免搞混,在老師的大聲喝斥之後,有人讀錯,也就很正常了。正因為讀錯,更顯示出小學生上學時有口無心的情態。
魯迅不愧是文學大家。據說現在中小學課本中許多魯迅的作品已經被刪除了。原因大約是不好懂。這大約沒錯。三十多年前我自己上初中學習魯迅《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時,確實並不懂其中的意思,但當時學過了,總全有些印象。現在回過頭去再讀的時候,才體會了真正的文學之美,大家的作品,確實是字字珠璣。這種感覺與讀唐詩宋詞一樣。小學生們恐怕也很難體會到“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到底有什麼妙處,等慢慢長大了,自然就體會到了。
七月流火140400643
《狂人日記》是魯迅的一部文學作品。魯迅在這裡不僅沒有寫錯,反而是他的高明之處。
《狂人日記》採取了模仿日記的形式,關於易牙把兒子給桀紂吃的原話如下:
易牙蒸了他兒子,給桀紂吃,還是一直從前的事。誰曉得從盤古開闢天地以後,一直吃到易牙的兒子;……
整個風格就是要用寥寥數筆把想要表達的意思勾勒出來。這種寫法難度很大!
日記在大多情況下是給自己看的,有些語句就可以簡單再簡單,有些事情也可以拿個典故記下即可。反正只要自己明白就可以了。
“易牙烹子”是個典故,魯迅當然是懂得的。魯迅寫的《狂人日記》不是自己寫的日記,而是一種文學作品,是要給別人看的。那麼就需要別人能看懂他的意思。大多數人不是那麼熟知典故的!
即便有人知道齊桓公,也大多是那些春秋五霸之類的大場面。齊桓公吃過易牙的兒子,很多人還真得不知道有這麼回事兒!如果多費筆墨詳細介紹下這件事兒,就會影響到整體的行文節奏,勢必會減弱文章的感染力!
而桀紂這兩個人,卻是世人皆知的,都是殘忍暴虐的象徵。
“易牙蒸了他兒子,給桀紂吃。”知不知道易牙是誰?這不重要!至於是不是桀紂吃了易牙的兒子,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兩個暴君“吃人”了!
“桀紂”這兩個字,就是畫龍之後的點睛之筆。有了“桀紂”倆兒字,神立刻就出來了!
這就像是寫意畫,重點就在於傳神。只要神到了,就不要太在意那些細節了!
【我喜歡以連續的眼光看待歷史上的節點。】
寄暇學宮
《狂人日記》魯迅先生所著的中國新文學史上第一篇現代型短篇白話小說。“易牙蒸了他的兒子,給桀紂吃”,不是魯迅寫錯了,而是魯迅有意這樣寫。目的是增強文章的真實性、震撼性。
魯迅為什麼創作《狂人日記》?
《狂人日記》最早發表在1918年5月《新青年》雜誌上,後收錄在小說集《吶喊》當中。在《吶喊》自序中作者說得很清楚:懷抱改變中國人精神的魯迅,棄醫從文從日本回到中國後,感到頗為寂寞,無端悲哀。在新文化運動倡導者鼓動下,他產生了打破鐵屋子的“希望”,“於是我終於答應他也做文章了,這便是最初的一篇《狂人日記》。”所以《狂人日記》的創作,是魯迅在經歷了沉默與思索之後的發出的第一聲震聾發聵的吶喊,在新文化運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狂人日記》寫了什麼?
《狂人日記》的主題,“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禮教的弊害”。
書中這樣寫道:
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作者就是通過一個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寫,揭示封建禮教社會的“吃人”本質。最後發出“救救孩子”的呼喊。
真實性和震撼性的完美統一
文學作品來源於生活,但高於生活。《狂人日記》篇幅不長,但容量極大。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被魯迅先生高度概括為“吃人”兩字。
小說名為《狂人日記》,內容當然應該是“狂人”書寫的“日記”。作者特意在文前寫了百字序:
某君昆仲,今隱其名,皆餘昔日在中學時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漸闕。日前偶聞其一大病;適歸故鄉,迂道往訪,則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勞君遠道來視,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補⑵矣。因大笑,出示日記二冊,謂可見當日病狀,不妨獻諸舊友。持歸閱一過,知所患蓋“迫害狂”之類。語頗錯雜無倫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體不一,知非一時所書。間亦有略具聯絡者,今撮錄一篇,以供醫家研究。記中語誤,一字不易;惟人名雖皆村人,不為世間所知,無關大體,然亦悉易去。至於書名,則本人愈後所題,不復改也。
在小說前寫序,魯迅並不多。作序目的無非有二:一是交代創作原由,二是點出作品主要內容,三是增強真實性。
本文出現“吃人”兩字有十多次,其中虛虛實實,真真假假。明說的,如“狼子村的佃戶來告荒,對我大哥說,他們村裡的一個大惡人,給大家打死了;幾個人便挖出他的心肝來,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壯壯膽子”,如“易子而食”,如“易牙蒸了他兒子,給桀紂吃……從盤古開闢天地以後,一直吃到易牙的兒子;從易牙的兒子,一直吃到徐錫林;從徐錫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去年城裡殺了犯人,還有一個生癆病的人,用饅頭蘸血舐。”暗說的,如“不是荒年,怎麼會吃人。”“有許有的,這是從來如此……”
桀、紂、易牙,是三個朝代的人,相隔數百年,“易牙蒸了他兒子,給桀紂吃”,當然是“假”的,但桀紂亂殺無辜,易牙蒸了兒子給主子吃,這又是“真”的;“村裡的一個大惡人,給大家打死了;幾個人便挖出他的心肝來,用油煎炒了吃”,是“假”的,但徐錫林被“挖出他的心肝來,用油煎炒了吃”,是“真”的。表面看,狂人說的都是“假”的,但是事實看來有那一件事是“假”的呢?事事都是“真”,鐵證如山,所謂的“假”,只是作者施放的一個個“煙幕彈”而已。
如果魯迅不先交代寫日記的人患“迫害狂”,所以“語頗錯雜無倫次,又多荒唐之言”,文章就沒有真實性可言,而沒有真實性,從何而談震撼性?只有通過“狂人”的眼睛、“狂人”的思想,才能揭示出“吃人”的事實。皇帝赤裸裸地舉行遊行大典,只有天真的兒童才能說出"他什麼也沒穿啊"的真話。用“狂人”來揭示“吃人”真相,既真實又震撼。
魯迅的文章是要一讀二讀三讀,是要一思二思三思的。
藍色楊宗海
歷史上的易牙蒸兒子是給齊桓公吃的,這是最普通的歷史常識。但魯迅用在這裡,是因為小說主人公是“狂人”,精神錯亂,所以比較符合人物性格。正像《紅樓夢》中焦大口中的“紅刀子進去,白刀子出來”一樣,是因為醉酒後的語言混亂。看小說要通過人物的設置來看,不是你這樣抽離主題,單純針對人物語言。文學欣賞是“佳人宜通體,不宜獨賞眉”。
月籠南窗
魯迅先生當然知道典故的出處,不會寫錯的。魯迅先生是借瘋子口說’齊桓公是桀紂一樣的暴君’。而齊桓公在中國古代君王中,算不上一個壞人。
易牙獻子讓齊桓公食用,以此獻媚;齊桓公心安理得吃人肉,這就是中國封建社會的真實的罪惡寫照。也是魯迅先生的’吶喊’、警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