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民政“六举措”抓好高龄津贴管理使用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民生资金,坚决杜绝亡故人员违规享受高龄津贴的情况发生,昌宁县民政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强高龄津贴管理使用工作。具体管理做法如下:

一是做实基层数据。充分利用好高龄津贴管理系统,将高龄津贴当月发放数据发送到每个乡镇,由乡镇逐一进行核对,对符合条件人员及时纳入为新增对象,对亡故人员及时进行停发,确保高龄津贴发放数据准确;二是严格县级把关。各乡镇上报当月新增和停发人员情况后,由县民政局结合全县亡故人员火化台账再次进行审核,对各乡镇上报情况进行再检查、再核对,审查是否存在遗漏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三是完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发放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进出有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善,跟踪管理有据;四是精准资金发放。每月初将当月高龄津贴发放名册提交银行,由银行直接代发到每位老人的银行账户,杜绝冒领、截留和挪用资金的情况发生,确保高龄补贴发放到位;五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入户走访等方式,积极宣传惠老优待政策和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标准等有关政策,让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确保高龄津贴工作顺利开展;六是严肃监督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乡镇高龄津贴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健全完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高龄津贴规范管理使用。(熊梓霖 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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