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買房只交了首付,在按揭中還沒交房,沒有房產證,如果想賣掉,請問有什麼方法?

豆咪視頻


要看每個城市的政策,但是你自己肯定操作不了,可以去找中介,有些城市有一些樓盤可以改網籤合同,但是要先還完貸款,銀行出具結清證明以後才可以,並且買方一般要全款,或者有公積金的人,還要找開發商簽字,然後再去房管局找人辦手續。私人一般找不到這些關係,而且原則上來說改網籤涉及偷稅漏稅,有些城市不能改,有些開發商不會簽字,可以自己去中介那裡瞭解一下


0夢在天南0


原則上是交房貸肯定不能賣掉,只有有房產證才可以自由買賣,其實你可以繼續交房貸,有證後在賣掉,不過可以找中介試試,他們可能有辦法,我的房子已經交房貸三年,一直沒有辦證,我有想法賣掉,最後也是不行,必須有證才行,有購房合同也不行,最後還是辦了證,才賣掉的,有證才證明房子是你的,最主要是,過戶也是必須要房產證的,中介可能有辦法,但是,不敢肯定最終辦法如何,畢竟只有交房後,小區才能夠辦證,還有的小區三五年也不能辦證,如果你的小區確定能辦證,只能找中介試試,不過得給中介一部分費用,


蔡小齊


我是袁哥,我來回答

其實這種情況也越來越多,有沒有辦法賣房呢? 首先我肯定的回答有辦法,但是處理相對複雜一些,時間較長,需要半年以上,需要分步驟;有條理進行,如何解決呢?具體辦法如下:

一;梳理問題:已辦房貸,未辦房產證;想賣房 。梳理完後發現關鍵的問題有三個:第一賣房需要產權證方能交易過戶;第二需要到銀行付清剩餘房貸;第三到貸款銀行解押。



二:先到當地,找具有信譽的中介,並告知實情,掛牌尋找客戶。


三:同時積極到開發商那裡要求辦理房產證,並積極配合需要的手續,一般辦證都是在交房半年左右,只有等待辦證。

四:中介找到意向客戶,達成購房意向,需要和買方達成以下幾個意向

(1)買方同意等證過戶

(2)買方同意用首付款用於賣方償還剩餘貸款。

假如買方不同意用首付款償還,那只有賣方自己借款,或者尋找民間借貸資金(支付部分利息)用於償還剩餘的的銀行貸款。



五:銀行貸款還完後,去銀行辦理解押手續。


六:等待房產證辦理,半年左右房產證辦好後,再到不動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等7天左右買方新房產證辦理出來。

七:新房產證辦理後,再由買方到銀行辦理貸款,重新抵押房產,然後銀行放款。賣方得到剩餘房款。這都正常手續,由中介負責協調辦理,正常情況下半個月就辦理完畢。整個交易就完成了。


最後我再重複要點:

{1}中介掛牌找到意向客戶 {2}與意向客戶達成願意等證過戶{3}賣方籌款 {4}銀行辦理解押;{5}等證過戶交易。其中的關鍵在於買方客戶的配合,及剩餘房貸的籌款,其它按程序辦理即可。這樣買方只交首付,沒有房產證,賣房這個問題按上述步驟就能完美的解決。

至於沒辦證,更名過戶的辦法,需要開發商和房管局同意辦理,程序簡單,難度太大,有關係的可考慮,在此不多說了

(圖片取自網絡,如有侵權,告知即刪)


袁哥自媒體


這個問題由我給大家解答。按照國家政策明確要求。在按揭中的房子且沒有發生的情況下,是不能辦理買賣手續。那麼由我給大家以下說明幾點

1、協議過戶。協議過戶的意思就是說,如果遇到合適的買方,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約定時間期限最好能寬裕一段時間。交付一部分的首付款或者定金,等到小區統一辦理房產證之後,然後結清按揭中的尾款,在辦理房產證的產權權屬交易過戶,但是這種手續相對風險性比較大。建議慎重考慮。

2、辦理房產證提前是需要結清按揭中的尾款,交完尾款之後,然後辦理房產證,然後進行買賣雙方的產權權屬交易過戶。這樣相對時間週期比較長。

3、找經紀公司,想快速的賣出去,起碼也需要三個月時間。經紀公司,會要求你結完按揭中的房款,並委託熟人加急辦理房產證。一般結清尾款需要一個月甚至兩個月時間,加急辦理房產證只需要十個工作日左右。等房產證下來之後辦理權屬過戶。

4、在權屬過戶之前需要搞清楚,此房是否需要多長時間才能上市交易?如果當地政府沒有明確要求方可交易。如果當地政府遊民卻要求兩年或者五年之後才能上市交易,那麼必須等。



盛世西安


其實很簡單啦,首先得得銀行的貸款還了,如果有自有資金就資金還,沒有的話找買家墊付,部分人不相信你的話是不願意這麼幹的,畢竟房子在你名下,錢給了你他任何保障都沒有,還有一個辦法是找二手房中介公司,一般有這種資金過橋服務,不過要收點服務費。等銀行的錢還了,再去找開發商(這一步放在最開始比較好),找開發商辦理更名手續(其實是退房手續,再把房賣給你找的買家),開發商有的是會願意幫這個忙的,不過也要收服務費,至於多少,不同城市不同樓盤的標準都不同。

記得重要的一點,你和買家及開發商得達成付款的一致意見啊,畢竟你的房子錢得收回來啊……至於怎麼要回來…開發商可以更名就有解決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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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百科


如果想要正常過戶交易,肯定是不行的,買賣過戶手續是必須紅本在手才可以進行的,即使已出證抵押在銀行,都需要先辦理提前還貸贖樓,拿到紅本註銷抵押才可以辦理過戶。

如果實在是經濟緊張,需要資金,可以試著找買傢俬下先簽訂買賣協議,等到房產證出來後再辦理過戶手續,但是這種情況買家怕有風險,一般都不太願意接受,當然如果實在想賣,可以適當給出一些優惠條件,比如價格適當便宜點,可協議答應買家給付首期款後提前入住等,這樣或許有些買家會考慮到優惠條件,願意私下協議交易。但是這種情況下,如果短期內能辦理出房產證,風險相對就較小。如果無法預見何時能辦出房產證,估計絕大多數買家都不會購買,畢竟買賣房產中不可預見的政策和貸款因素太多,導致風險增大,風險主要集中在買家這方,所以必然導致這種情況下的房產交易不會很順利。題主可以去諮詢開發商這邊出證時間,正常來說,辦證時間在買賣合同上是有約定的,開發商也是有規劃辦證時間的,趕緊辦證才是當下最要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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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交易行為在現實中很多,交易風險也很大,只能儘量去預防違約,不能根本上消除違約等交易風險。

1、常見處理方式,出賣人結清銀行貸款,雙方簽署交易合同,約定成交價格,首付款數額,定金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時間,手續辦理條件,產權過戶稅費負擔等。

2、如果出賣方已經將銀行貸款結清,取得貸款結清證明,且房地產開發公司還未繳納房屋稅費,未向房管局申報產權資料,可向地產公司申請退件,重新由買你房子的人跟地產公司簽署購房合同,重新備案,雙方都可以擺脫交易合同束縛,以後產權證辦下來就直接是買房人的名字,還省了很多手續和費用。但這種情況下,有很多條件限制,滿足很多條件才可施行,缺少某一條件都不能執行。

3、風險最大的交易形式:出賣人暫不結清銀行貸款,由購買人繼續以出賣人的名義償還銀行貸款,房屋交付購買人使用,甚至交付買方裝修。這種情況下,一旦房價上漲,出賣人違約,對購買人的風險是極大的。對出賣人的風險照樣巨大,如果購買人後期不還款,對出賣人徵信的影響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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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壇法菜


以朋友說的這種情況,確實沒有好辦法。因為再賣房,就是二手房的交易手續,房產局要求必須有產權證才能辦理相關手續,要不然,無法買賣。這是沒有辦法的。對於朋友來說,你只能積極與開發商那兒溝通,早些辦出產權證,然後再出售。當然了,這中間,也有一種情況:是有的鄰居或是朋友可能願意買你的房子,中間有信任感,會把房款先給你,然後等出證後再辦過戶手續,但這種情況有風險。實際中很少有人這樣辦。所以,只能告訴你,先還款吧,然後與開發商努力溝通,早些辦出產權證


白加黑話房產


很簡單

首先找開發商協商在網籤合同上更名

然後註銷合同

然後去房管局簽字退房

很關鍵的前提是開發商同意更名,如果沒有合適正當的理由。開發商原則上不會更名,因為手續比較麻煩。


羊叔叔的破草屋


沒有房產證正規途徑不能賣。部分中介可以幫你牽頭但是有風險,就是你私下和買家達成協議,比如總價400萬賣給他,等證一到手,再過戶給你,承諾屆時不漲價。但實際上買賣雙方的權益都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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