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农村土地确权后,对于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怎么办?

小小闪电侠2


所谓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是指在自己拥有房屋的情况下,又依法继承、受赠了合法房产,还有一种是修建了新房子,老房子未依法拆出,造成的一户多宅现象。


对于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是不能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的,那该怎么办?

首先、能居住能使用就好。

农村房屋,不管有没有证件,不管能不能确权,只要房屋不影响居住使用就好。按照目前的政策,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自建房,即使不予确权登记也是不能无偿拆出的,以前修建的一户一宅以外的农村自建房,很多房产都是合法的,即使无证修建的房屋不合法,但由于是管理上或者历史遗留问题等多方面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从客观上也是默认合法的。即使要求拆出,必须得给予经济补偿,不要求拆出,可以一直居住使用,值到房屋没有居住使用价值为止。


其次、现在不能确权,不代表将来不可以办产权。

农村房屋按照《土地管理法》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宅基地肯定是不能确权登记的。但未来不代表农村房屋不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一个是宅基地入市,二个是耕地占用税法的实施,对于农村即不能强制拆出又不能给予确权登记的房屋,可以采取征税的形式给予合法办理房屋产权证。无证房屋不可能无期限的拖下去,迟早都会出台政策解决。


再次、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房屋可以有偿合法转让。

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房屋除了可以长期居住使用外,房屋所有权人不想居住了,是可以将一户一宅外多余房屋有偿转让给本村村民的,只要有村民愿意出钱买,转让一户一宅以外多余的宅基地,政策是允许的,而且是支持和鼓励的。农民可以将不能确权登记的宅基地转让给本村村民实现变现,即保障了自己合法权益,也不违反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规定。

总之,土地确权后,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房屋是不会被无偿拆出的,不影响居住使用,也不影响合法有偿转让,只是不能确权,不能新建、扩建、改建。对于即不能强制无偿拆出又不能确权登记的农村房屋,国家迟早会出台政策,以一种最合理的方式解决或处理。

点击右上角红色按钮,关注农人阿洪,了解更多三农趣事。

阿洪168


“一户一宅”概念来源于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除了“一户一宅”,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那么“一户多宅”的情况会如何处理呢?

合法的“一户多宅”是可以确权的!

合法的“一户多宅”主要来自三方面:

一、合法继承。这是最常见的来源方式,农民申请宅基地建房后,因父母或其它亲属去世,合法继承他们所有的房屋,此种情况可以确权。

二、合法买卖。农民现使用宅基地面积在低于当地规定可使用的标准的情况下购买本村其他村民宅基地使用权后,两处宅基地面积总合不高于当地规定标准;或土地政策相对宽松时购买的具有合法手续的本村房屋等,也是可以确权的。

三、历史遗留原因。农村房屋中一部分来自当年“打地主都土豪”或其它方式“分”来的房屋,没有任何手续,只是相当长一段时间居住在此,对于此种房屋,公示无异议后也是可以确权的。

总之,农村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只要是合法的“一户多宅”,公示无异议后是可以确权的,不同之处在于备注栏会加上“一户多宅”等字样!

“一户多宅”的限制与合法使用

一、“一户多宅”的限制。主要体现在房屋翻新重建方面,“一户多宅”只有在两处或多处宅基地面积总和不高于当地规定的标准的情况下可以翻新重建,其它情况只能加固维修,待房屋自然倒塌后由村集体收回统一分配。

二、“一户多宅”如何合法使用。1、满足分户条件后,可将多余符合标准的宅基地转至子女名下,子女符合“一户一宅”后,该宅基地使用权永长期归子女;2、流转至本村满足宅基地使用条件的成员;3、出租或免费供亲戚朋友使用;4、有偿退出,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还在试点当中,但是一个大趋势。

综上,宅基地确权后,合法的“一户多宅”也会确权登记,其受限制的关键点在于“能否翻新重建”,合法处理是关键!


谦哥唠三农


凭什么城里有钱人就能拥有宽大面积的别墅,而其他人则拥有几套甚至十多套以上的商品房呢?难道那不是房屋面积吗?一户多宅怎么就不去定论?难道他们就不是人了吗?他们是神仙吗?他们为国家及社会安康所做的贡献就巨无霸了吗?老百姓辛苦一辈子甚至是呕心沥血的攒了点钱,把家里修的宽敞些就占了神的位子了吗?怎么总是给老实厚道的老百姓套紧箍咒呢?



用户480984303780


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儿子要到结婚年令集体分给宅基地建房,但是父母亲死后父母亲的老房不能作为儿子继承,成为危房后折除的宅基地要退还集体,如果不退还变成一户多宅,变成搶占宅基地建房,如果儿子没有向集体划拨宅基地,儿子的房子也是祖传的老房子行成一户多宅那样情况应该可以继承,如果儿子是划拨土地宅基地建房的话,老房子折除后不能重建,宅基地应该收回集体所有不能建房,要给予处别对待才是合利的


手机用户50740051121


现有的存在现实,没有的一律不批。


郑新政


我一家四口在本市打工,家中老屋是危房,平时很少回家,过年在和哥嫂家一起过,哥嫂也在广东打工,土地确权没有分田和宅基地,因为我和哥家在一起,只给他们一个份子宅基地,后来村里只补给我一个人田地并且还差两分田,找村领导说确权了不给了,以后我一家四口该怎么办,?求高人指点


王明新54669484


山高皇帝远,


用户662071208031


1、一户多宅的,要区分造成多宅现象的原因,区别对待,如果有合法原因的,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只能确权一处。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如果是违法用地,当然不能确权登记发证。

3、一户多宅的合法原因主要是因接受赠与或者继承房屋而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有合法的取得原因,所以宅基地使用权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的,依法应当确权。

4、如果没有合法原因但却有多处宅基地的,家庭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先分户,然后再根据分户之后的总户数,分别确权,这就是分户确权,如果不符合分户条件,以及分户之后仍然超过了总户数的宅基地,不能确权。


智库那点事


找村匪会解决


清水沙子


先解决一户没宅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