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再找老伴,是住誰家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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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找老伴,住誰家好?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

  1. 如果再找的老伴,只有一方有房子,可以住在有房子的一方,但也可以兩個人商量,找一個適合居住的地方租一個房子來住。
  2. 如果雙方都有房子,可以協商居住誰家更方便生活。比如說,其中一方有家人或兒女需要照顧的,最好是去有困難的一方居住。如果雙方都有困難,也可以考慮取居中的位置租房子來住。雙方閒置的房子可以出租,用出租所得費用來交租住的房租。

再找老伴,很多人認為應該居住在男性的房產裡, 其實大可不必,現在年輕人結婚都不講究住誰家買的房子裡了,也不在乎是誰家買的房子了,只要兩個人商量好了,住誰家都是家,更何況老年人呢。還有多少好時光生活了,只要活著開心,老有所依,老有所靠。再婚老人的目的不就是如此嗎。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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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個單身老女人,可二十多年了也沒想找,因為孩子那時小,不相讓孩子們心裡難受,現在老了想找了,可惜太難了,對於誰去誰家住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們愛對方沒有,因為到我們這年齡經不起折騰了,我認為兩邊都可以住都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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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多數人對再婚的中老年人都持支持的態度!第一段婚姻已經結束,那麼就好好過下半輩子,能找到自己滿意,過得舒心的人不容易啊!找到了,對一些細節問題也要恰當處理,以免給孩子留下不解難題!

再找老伴,住誰家好?我們傳統上一般都住在男方家裡,人們覺得這是男方娶人,女方嫁人,感覺是順理成章的事。只是注意了,在結婚前要跟雙方子女說好了,等你們百年之後房子歸誰,別讓某些人為了遺傳而起紛爭!



但現在觀念變了,比如我身旁一個朋友,她的丈夫有病去世,她守了幾年,覺得也想找一個,有個依靠。但她有三處房產,一個給孩子,一個自己住,還有一處在農村。她希望自己能找到一個能跟著她去農村的人,因為她捨不得那些雞鴨鵝狗,捨不得大院套。捨不得那裡的環境。她說,退休了,在農村一呆,乾點輕活,打個小麻將,呼吸新鮮空氣,真的挺好!



所以,現在住誰家都沒什麼,即使有閒話,過一階段就過去了。誰會真正關心外人的生活!關鍵是處理好錢財的問題,還有就是聽從本心,過快樂的生活!你們說我說得對嗎?


幽蘭笑一笑


雙方都有房住男方,或是誰有房就住誰家。

重點是:空手而來的不得提出對該房產和相關固定資產的任何索要要求,即使對方老去,也只能擁有使用權,直到自己老去後,房產權應該歸擁有房產證的家人所有。並且婚前雙方要簽訂協議,該協議應由公證處公證為有效。同時,當一方或是雙方不在願意生活在一起時,空手而來者必須淨身出戶,但在婚內共同購置的物品可以按照雙方之前的協議書進行分配。該條款也要寫入協議書內。

只有一種條件下例外,即,擁有房產者及他的兒女們,同意將該房產尊送對方,且也要有協議書,並雙方去公證處公證。

老年人婚姻一定要在婚前做好上述工作。採取這種措施就是要避免雙方的子女在老人們百年之後,因財產分配問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所以在此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婚前一定要有協議,協議一定要公證!公證!!公證!!!


楚水閒客


找老伴,住誰家,肯定要經過老人協商,而後,徵求雙方子女的意見,權衡利弊之後再做決定,這就是,老年人再婚難的原因之一。一,如果條件允許,老人單獨過日子,省去很多麻煩事,哪怕是租房住,是比較理想的,這是上策。二,經過法定程序再婚的老伴,最好是女方到男方家居住,這符合中國的傳統婚姻習俗,人們比較容易接受,這是中策。三,男方到女方居住,是不得以的辦法,是下策。當然,存在就是真理,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亮劍3549


題主說的再找老伴,可以看出是想再婚的吧!既然這樣,恩愛要比住誰家的房子重要的多吧!

再說都很明白,房子屬於婚前財產,想再婚的夫妻,不會牽扯到將來的婚前房產繼承問題。

所以住誰家要根據居住環境,是否便於生活,考慮周全參照家人的意見,還有是否有利於兩人關係的進展等原因,只要兩人恩愛有加,對雙方的家庭構不成隱患,進行協商選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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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找老伴兒住誰家?其實都是無所謂的事情,關鍵是住到人家裡去,別打人家的房子注意因為畢竟是老人了,在一起就是單純的抱團養老,就是單純的有一個陪伴自己的人就好,可千萬別給人家的子女造成一種你想佔有人家房產的那種錯覺。現在的兒女們往往在父母們在乎你的時候,都很注意的就是房產和所有的財產問題,就怕的是老人一時糊塗,把自己的房子和財產都給了這個老伴兒,將來自己養老成問題,將來自己的生活會成問題。


所以說大多的子女都很關心自己單身父母找老伴兒的財產問題。因此我說在老伴兒找到的時候,把財產房產都確立好歸屬權以後。兩個人在一起養老,陪伴也就是消磨時光罷了。因此說住到誰家裡去都是無所謂的事情,只要是有一個居住的住所,有一個安穩的家就好了,對於老人們來講,沒有什麼過高的要求,只希望有溫馨的穩定的家。


伊春美食美客


見了這一標題,筆者也想聊幾句,關於老人失去了一伴,又重新再找另一伴,居住的事落在哪方?在我地方農村人是這樣,如果兩位老人自願相愛了,孩子們也同意。若男方想到居住,那必須做上門的相關禮節。比如男方拿酒菜到女方招待親屬,這樣才算上門,就可在女方居住過生活。男方隨便點,任由女方可來可不來。孩子孝順的話基本上對老人的生活不太管。城市的老人,筆者是不太懂,他們有錢,有房,有車。不像農村老人沒退休金,財產之類,讓孩子可鬧,主要老人過上幸福快樂,孩子就滿意。到走不動了,或有病了,孩子們都互相商量,互相幫忙,或各負其責。讓老人高興,愉快地度過一生。


譚普軍


無論男女雙方如果沒有堅實的經濟基礎和輔助設施的話都很難維持長久,這是利益和現實的代價必將會一地雞毛。



夢和詩都在遠方


我們當地習俗,重找前,把房子過戶兒女,存款留給兒女,就可那點退休金過日子!不辦手續,有了大病,雙方兒女各自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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