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重磅!2019年莆田市电梯维保公司黑名单出炉!8大问题、1家清退

近日,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2019年莆田市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情况》进行通报。

据通报显示,根据综合记分情况,莆田维保单位确定A级的4家、B级的26家、C级的6家、D级的2家;因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再换证,退出莆田维保市场的有1家;因维保业务量少,主动退出莆田维保市场的有1家;已申请停止安装、维保业务的有1家;刚在莆田设立维保分支机构或刚取证,免于年度评价的有2家;因维保驻点条件不再符合驻点要求,责令1家退出莆田驻点。因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管理的维保单位2家;无维保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

同时也指出了所的存在的八大主要问题!

●通报全文●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莆田市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执法支队、相关科室,省特检院莆田分院,各相关电梯维保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维护保养质量安全监督,引导电梯维保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电梯维保单位遵法守信,提高电梯维保质量,根据《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质监特〔2016〕56号)和《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电梯维保单位安全质量失信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莆质监〔2016〕153号)要求,对2019年度莆田市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进行评价。经研究决定,现将评价情况通报给你们,并提出工作措施,请一并执行。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度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综合年度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监察、检验监督评价、专项执法检查、投诉举报及媒体曝光查处、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公益宣传、社会贡献、电梯保险等创新项目记分考核结果确定电梯维保单位质量等级,工作涉及43家在莆开展维保业务的电梯维保单位。根据综合记分情况,维保单位确定A级的4家、B级的26家、C级的6家、D级的2家;因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再换证,退出莆田维保市场的有1家;因维保业务量少,主动退出莆田维保市场的有1家;已申请停止安装、维保业务的有1家;刚在莆田设立维保分支机构或刚取证,免于年度评价的有2家;因维保驻点条件不再符合驻点要求,责令1家退出莆田驻点。因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管理的维保单位2家;无维保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详见附件)。

二、好的方面

1.公益宣传方面:有12家牵头或主动在媒体、住宅小区或公众场所开展电梯安全公益宣传。

2.社会贡献方面:有1家作为莆田市12支社会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之一纳入社会应急救援体系。

3.电梯保险方面:有12家实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员管理方面:有5家受聘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连续缴纳的社保凭证未提供或凭证不全,有1家聘用在原单位未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作业人员资格证未及时转到新聘用单位的作业人员。

2.维保点管理及值班电话方面:有3家对维保点的日常管理不到位;有2家维保值班电话无专人接听

3.维保项目和质量方面:有10家未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况进行确认,并进行记录;有1家对新接维保电梯未在10个工作日内到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进行维保单位信息变更;有10家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电梯维保计划和方案;有2家因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有5家监督检查或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发现所维保的项目和达到的要求不能满足《维保规则》中的相关要求

4.维保质量保证体系方面:有17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未及修订;有24家使用法规、规范、标准未及时更新;有9家维保单位质检人员或管理人员未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有25家计量器具和检验测试仪器配置不足、或未在法定计量检定合格有效期内

5.维保记录和档案方面:有3家无电梯维保记录的或记录弄虚作假的,或记录不齐全、不规范、不正确的、或未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使用单位指定授权人员签字确认;有32家电梯维保档案资料不齐全

6.维保自行检查方面:有37家因年度自检报告有错被退回达5次以上

7.定期检验方面:有7家电梯年度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低于95%;10家电梯年度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低于90%;1家电梯年度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低于80%

8.事故、故障和应急救援方面:有14家对所维保电梯发生的故障和救援等情况未及时进行详细记录;有14家未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或未对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或演练内容记录不实。

四、下一步监管措施

1.A级维保单位监管措施。对确定为A级的电梯维保单位,纳入“维保质量守信企业”进行管理,加强安全诚信结果应用,鼓励社会资源向其倾斜,在项目招投标、融资和评优表彰等方面将安全诚信作为重要参考。在记分周期的下个年度,其许可证换证时,可以按照《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67号公告)规定,采取简易评审程序予以换证评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可适当减少下年度对其实施的现场监督检查频次。

2.B级维保单位监管措施。对确定为B级的电梯维保单位,加强安全诚信结果应用,鼓励社会资源适当向其倾斜,连续4年确定为B级及以上等级的电梯维保单位,许可证换证时,可以采取简易评审程序予以换证评审。

3.C级维保单位监管措施。对确定为C级的电梯维保单位,下年度市、县(区、管委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增加对其现场监督检查频次。维保单位应针对记分发现的问题,在接到计分考核和等级划分结果后的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提交市级监察机构备案。逾期未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的,市级监察机构暂停受理该维保单位的新增安装、改造、修理等相关业务(以下简称“新增业务”)。

4.D级维保单位监管措施。对确定为D级的电梯维保单位,由市级监察机构组织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其列为下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加强对其现场监督检查。维保单位应针对记分发现的问题,在接到计分考核和等级划分结果后的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市级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市级监察机构应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核实。整改期间暂停受理该维保单位的新增业务。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再行暂停受理该维保单位的新增业务3个月,期间不得新接或续签到期的维保业务。省特检院莆田分院在检验时要严格审查电梯维保单位维保合同,对电梯维保单位整改期间新接和续签维保业务不予检验,并告知用户。

5.纳入不良记录、“黑名单”单位管理。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的维保单位,经自查自纠整改后,向市局提出删除申请,经复查合格的,且在“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期限内未再发生不良信用记录情形的,由该级监管部门在管理期限届满后予以删除;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继续保留“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本次纳入不良记录的期限,自公布之日起1年。

附件:2020年度莆田市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暨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情况汇总表


重磅!2019年莆田市电梯维保公司黑名单出炉!8大问题、1家清退

2020年度莆田市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暨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情况汇总表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6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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