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亳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说明,听取人选工委关于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进行集中审议,并进行了表决。
会议现场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丁辉辞去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6月6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丁辉提出辞去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丁辉的辞职请求,报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侯化辞去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因工作变动,侯化提出辞去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侯化的辞职请求,报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邹桂武辞去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因身体原因,邹桂武提出辞去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邹桂武的辞职请求,报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新任命人员宣誓就职(左起:孟祥国、李杰生、郑超、丁辉)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一、决定任命:
李杰生为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郑超为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孟祥国为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丁辉为亳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刘海石的亳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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